由王家衛執導的電視劇《繁花》在内地熱播,劇中透出濃濃的上海腔調,加上股巿風雲情節,引人入勝。
劇中提到的一場炒股大戰,動魄驚心。話說劇中主角上海地頭蟲阿寶(由胡歌飾演),知道深圳過江龍強總(由黃覺飾演)要併購一隻上海股票瀛洲實業,他從強總的好友、至真園老闆李李那裡得到暗示,李李向阿寶推介吃「乾炒牛河」,而乾炒牛河在至真園的標價是40元,阿寶就知道強總放風要將瀛洲實業炒到40元。
強總和阿寶都是大戶,就在瀛洲實業瘋炒、散戶發狂跟進的時候,他們都在40元前沽貨離場。大戶吃肉,散戶扮蟹。瀛洲實業股價最後散架,落得一地雞毛,惹來監管機構調查。
強總放風瀛洲實業可以炒到40元這一招,就讓我想起壹傳媒。
黎智英當年搞《壹周刊》和《蘋果日報》搞得風生水起,就打通關係,借百樂門的殻上巿。上巿時股價只是0.2元,當時很多壹傳媒員工,都以這價位認購了新增發行股份,股價一路炒上,到1元以上就有很多人沽貨套現。
當時壹傳媒內部傳出一個故事。話說幾名壹傳媒高層,在電梯上遇到某老闆,說起壹傳媒股價,某老闆放下豪言,說不用擔心,股價可以去到5元以上。單是放消息沒有人相信,但股價一路炒上,就愈來愈多人相信。
結果包括壹傳媒員工在內,當時很多炒股的人,在1、2元沽了貨,但因為見股價一路再升,配合這些「目標價」的消息,就在3元樓上再度入貨。壹傳媒股價就一度閃上5元,當時又有人說會見到10元。當時大家炒股炒到如癡如醉時,大戶應該在5元左右退了場,之後壹傳媒股價就一落千丈。股價一路下滑,去到1元多的時候,壹傳媒又宣布五合一,5股變1股,所以高峰的5元,其實已等於之後的25元。
壹傳媒的炒作經歷,還有一個狗尾續貂的故事。話說2020年8月黎智英被捕後,初時壹傳媒股價插水,後來就喪升,由幾毫子炒至最高1.7元。當時另一隻傳媒股「毛記葵涌」亦炒到七彩,炒股者就將他們的政治分析與股票現實,混為一談。我記得當時到一間酒店午膳,鄰桌有兩名大約是3、40歲的中年人,看樣子似是富家公子,枱上放了法拉利車匙。他們大談如何在1.3元、1.4元追入壹傳媒,還說黎智英被捕只是靠嚇,轉眼就會放出來,所以壹傳媒才會這麼好炒,其中一人的一句話我還記得很清楚,他說:「唔炒就笨了!」
後來警方揭破有一個「造巿15人組」,在黎智英被捕後的3日內,交易了壹傳媒股份13200次,涉款15億元,佔該股3日內成交的四分之一,涉嫌「谷高」股價派貨,以低買高賣獲利3,800萬元以上。這相信是外圍人借機炒作,但壹傳媒股份最後再殺多一批散戶。結果《蘋果日報》結業,壹傳媒股票除牌,所有在壹傳媒上的投資都歸零。當日在高峰時5元即等如後來25元入貨的散戶,只剩一殻眼淚。
炒股的天仙局從來如此,《繁花》所演的放「目標價」引人入局,是其中一種典型。或許就如《繁花》的原作者金宇澄所說,繁花就像星星點點的小花,好比樹上閃爍的小燈,這個亮起,那個暗下,就是這種味道。他所說的繁花當然不只是散戶,亦是那些叱咤股壇的大鱷,一個興起,一個隕落,最後誰能笑到最後,只能由歷史告訴大家。
盧永雄
在一個充斥著雙重標準的世界,遇到不公平的事情,要敢於發聲,否則其他人就會覺得他完全對,你完全錯。
英國新任外相林德偉早前訪華,與中國國務院副總理丁薛祥及外長王毅會面,回到英國之後,就在議會被在野保守黨大力質詢。前保守黨黨魁施志安質問林德偉訪華期間,有否就多個議題包括黎智英案向中方譴責及施壓。林德偉受逼迫之下,就表示黎智英案、新疆維吾爾族人權及台海局勢都是英國高度關注的議題。
其後在11月11日,黎智英的幼子黎崇恩在社交平台上,貼出他和英國外相林德偉會面,叫英國政府盡力促使港府釋放黎智英。林德偉亦相當配合,在帖文留言強調,黎智英案是英國政府的優先事項,「會繼續要求港府立即䆁放黎智英」。
黎智英是涉嫌勾結外國勢力,觸犯《香港國安法》的重犯。但正正是「外國勢力」在案件仍在審訊期間高調施壓,這完全是破壞香港法治的行為。
黎智英兒子黎崇恩及其所謂「黎智英國際律師團隊」(黎智英的香港律師曾否認委任過這個團隊),一直在英國等地進行各種游說活動。他們打算在11月20日黎智英出庭作供之日,美國華盛頓全國新聞會所召開記者會,所謂「黎智英國際律師團隊」的英國御用大律師加拉格爾(Caoilfhionn Gallagher)和黎崇恩將會出席,再在美國發動逼迫香港釋放黎智英的政治行動。
按道理他們應該要求黎智英獲得公平審訊,而香港現在正正在做這件事情,在公平審訊黎智英。但他們要不經審訊釋放黎智英的訴求卻完全是政治性的,就是向外國政府施壓,逼迫他們採取行動,催逼中國䆁放黎。
第一,這種行動首先不符合對方的邏輯,既違反法治,亦違反香港的「高度自治」。黎智英案仍在審訊中,黎崇恩無提出任何證據,證明香港法庭對其父有任何不公正的審訊。
再者,這些美西方人士一直大聲疾呼,要捍衛香港「高度自治」,他們為何會逼英國政府表態要求中國中央政府干預香港,逼令香港法庭釋放黎智英呢?中央如果干預香港的司法審訊,叫停香港的法庭,強行要釋放黎智英,這才真正是喪失高度自治。這班人的行為和他們口頭聲稱的原則,完全自相矛盾。
第二,英國自己嚴打煽動罪犯,又有何資格叫香港釋放黎智英呢?遠的不說,就說近的,今年8月英國全國爆發反移民暴動,至少拘捕了1100人,將大量參與或煽動暴亂者快審快判,投入監牢,其中一個是35歲的奧羅克。他涉嫌在暴動期間煽動種族仇恨。
觸發英國騷亂的紹斯波特斬人案,網上謠言指肇事者為新移民的穆斯林,奧羅克就呼籲民眾上街。奧羅克的社交平台X帳號內有十萬名跟隨者,他被控散播煽動種族仇恨,結果被判監3年。
英國「鍵盤戰士」奧羅克被判監3年。
奧羅克在他的帳號內自我介紹是「我愛我的國家、右翼、停止(運送難民)船隻、脫歐、約翰遜、特朗普、天佑聯合王國、投票支持改革」。他是一個典型的右派人士,如果出生在美國,他可能已加入新一屆政府入閣成為部長,可惜他不幸是生在英國,結果就要坐牢。
英國表示要尋求香港䆁放黎智英,香港亦都可以尋求英國釋放奧羅克,讓像奧羅克這種人,多些在網上散播煽動騷亂的訊息。奧羅克相比黎智英這個傳媒大亨,只是一個影響力極少的小小小人物,他能對英國動亂造成的影響亦是相當皮毛,也要被判入獄3年,為何香港又不能審訊黎智英呢?
英國新一屆工黨政府試圖改變和中國關係,爭取做更加多的生意,但實際上又畏首畏尾,遇到批評時,又在這些所謂人權問題上「整色整水」。看來英國工黨政府,都不是一個能辦大事的政府。
盧永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