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1日示威者衝擊立法會大樓後闖入會議廳,藝人王宗堯等4人暴動罪成,辯方今為被告求情,辯方資深大律師駱應淦為王宗堯求情,指王品格高尚熱心助人。
辯方資深大律師駱應淦為王宗堯求情,指王宗堯大學畢業、背景良好及已婚,向法庭呈上17封求情信,指從王宗堯家人和他個人的求情信可見,王宗堯為人品格高尚,熱心助人,對社會和家庭有承擔。
王宗堯在求情信中表示,2019年被捕,當時他40歲,40歲前他將表演及演戲視為終生事業,40歲當天之後,他被迫離開這個由他12歲開始接觸的工作。王宗堯又說,自己在被捕後努力增值,和太太經營小食店,又說無論刑期有多重,在負上社會責任之後,仍然會懷著一顆最真誠心,去幫助社會上有需要幫助的人。
案件早前在區域法院審埋,案中被起訴的被告中,4人被定罪,另外兩人則裁定暴動脫罪,案件押後至3月16日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