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有兩宗國安案件同時審結,結果南轅北轍。「屠龍案」大多數被告脫罪,而「立場新聞案」被告全數入罪。
先講「屠龍案」,除了事前已認罪的幾個主犯外,7個被告有6個被陪審團裁定脫罪,只有被告賴振邦的串謀導致爆炸罪成。
控方指,2019年12月8日民陣舉辦由維園行至中環遮打花園的大遊行,獲警方發出不反對通知書,期間警方在多區搜出手槍、子彈等武器,而涉案的兩枚炸彈,一大一小,兩者相距127米,按計劃會放置在遊行隊伍行經的軒尼詩道英皇中心,先引爆小炸彈引警員去現場,再引爆威力達400米半徑的大炸彈,有組織進行無差別式襲擊,一旦爆炸會造成嚴重傷亡;另安排槍手以長槍射擊警員,當警員倒地後,進行「全民執槍」。涉案的主要參與者吳智鴻和黃振強等已經認罪。
控方證供指,張俊富、張銘裕、嚴文謙、李家田為屠龍小隊成員,屠龍小隊領導者黃振強曾向他們講及本案計劃;賴振邦及許湛榮屬於主謀吳智鴻一方,賴振邦爆竊大學實驗室找化學原料製造炸彈、測試引爆裝置,以及到華仁書院協助吳智鴻製造炸彈;他們的對話顯示,吳智鴻稱會與許就行山試槍一事探路,涉案者被捕後,許湛榮在吳智鴻一方的群組說「清嘢」。劉佩凝則與黃振強共同管理眾籌頻道「育龍」,曾協助上載屠龍小隊精華片,使用戶口收款等。
最後3男6女陪審團經過約20小時退庭商議,只裁定被告賴振邦串謀導致爆炸罪罪成,其他人全部脫罪。由於是陪審團判決,他們的決定理據如黑盒一樣,不會公布,特別是不知道其他有深度參與被告可以脫罪的原因。
有兩點值得注意:1. 陪審團判定事實後,控方不能就事實判定上訴。2.《香港國安法》第46條規定,案情不適合陪審團審理的案件,可以採取無陪審團審理程序。但「屠龍案」發生在2019年12月8日,早於2020年6月30日《香港國安法》生效日,只能以《反恐條例》起訴,在高院由陪審團審訊。
再講情況完全不同的「立場新聞案」,這宗案由於情節沒有那麼嚴重,在區域法院審訊,區院不設陪審團,由一名法官審訊。
《立場新聞》被控「串謀或複製發布煽動刊物」案,《立場》母公司、前《立場》總編輯鍾沛權及署任總編輯林紹桐被裁定罪名成立。主審法官郭偉建裁定,涉案17篇文章中,有11篇被裁定具煽動意圖,包括何桂藍的專訪、陳沛敏、區家麟、羅冠聰等人撰寫的博客文章。
郭偉建在判詞指出,煽動罪條文中「憎恨」、「藐視」、「離叛」、「不滿」等煽動意圖字眼,不能憑空應用,須考慮到案發時代背景,以及罪行制訂目的在防止煽動言論對國家安全或公眾秩序及安全造成潛在破壞,目標為禁止有意破壞中港政府權威、特區憲制秩序或地位、香港司法制度或損害中港政府與居民間的關係。
判詞續指,上訴庭案例指出須平衡維護國家安全和保障言論出版自由,裁定適當平衡為發佈者蓄意煽動或罔顧煽動後果都可以定罪,以有效維護國家安全同時保障言論出版自由等基本權利。案發時政治氣氛極為熾熱,大量市民不滿甚至反對中港政府,在此背景下裁定17篇涉案文章中,有11篇具有煽動意圖。
「立場新聞案」由於法官在判詞中解釋了判案理由,和「屠龍案」陪審團黑盒式判案有別。這讓我想起前刑事檢控專員江樂士早前對陪審團判處國安相關案件的評論。
江樂士指出,在普通法司法體系內有一項共識,即陪審團並不適合某些特定案件,尤其是涉及國家安全的案件。例如在英國,於2003年生效的《刑事訴訟法》規定,只要法官相信存在陪審團受到影響的風險,就應該採取避免此類風險的措施,包括免除陪審團而僅由一名法官負責審案,以確保司法公正。
他又提到如在北愛爾蘭,由一位法官獨自審理的案件司空見慣。這一安排始於1973年,主要因應眾多涉及恐怖主義行為的刑事案件,案發高峰期間多達每年300多宗無陪審團審案。江樂士認為,此項司法程序原則同樣適用於香港特區,前提是沒有陪審團參與庭審的安排必須符合確保司法公正的需要,而且僅限於涉及國安法的案件。
現在比較兩案,更令人覺得陪審團的確不宜審理國安案件。幸好在《香港國安法》訂立後,已堵塞了這個漏洞。
盧永雄
全國港澳研究會昨日就國家主席習近平上月的澳門講話,舉辦專題研討會。中央港澳事務辦公室主任夏寶龍在會上呼籲港澳要解放思想,「加大改革創新力度,勇於打破條條框框」。夏主任強調的「打破條條框框」,值得細味。
習主席在澳門回歸25周年訪澳的時候,提到港澳回歸以來的經驗告訴我們,繼續推進「一國兩制」實踐要好好把握4條規律。
第一,要堅守一國之本,善用兩制之力,始終堅持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高於一切,落實中央全面管治權任何時候不能動搖;堅持兩制差異,鑒定不易貫徹一國兩制、港人治港、澳人治澳的高度方針,確保不走樣不變形,不動搖。
有人認為,一國主權和兩制差異本身就有矛盾,堅持一國就搞不好兩制。但中央顯然不同意這種觀點。
習主席提到的第二點,是要維護高水平安全,維護高質量發展。安全是發展的前提,發展是安全的保障,維護安全、推動發展都要堅定不移。要珍惜來之不易的安全祥和局面,集中精力拼經濟、謀發展、搞建設,塑造新動力、新優勢。
有人不能掌握安全和發展的關係,認為現在由治及興了,不要再講那麼多國家安全,因為愈講得多國家安全,美西方就愈不接受我們,就沒有辦法搞經濟了,這種觀念在香港相當流行,中央自然絕不同意。或許在中美關係仍然和諧的時候,靠美國謀發展無大問題,但在如今中美嚴重角力的形勢下,還想單靠美國搞發展就有相當大的難度了。
習主席說的第三點是,要發揮獨特優勢,強化內聯外通,以更加開放包容的姿態,提升全球影響力,讓港澳國際大都市的品牌更加靚麗,深度對接國家發展戰略,加快融入國家發展大局,在構建新發展格局中更好扮演橋樑角色。
有人認為內聯和外通是有矛盾的,認為如果要融入國家發展大局,就等於放棄了香港的國際格局。中央當然亦不同意這種思想。
四,習主席說要弘揚核心價值,促進包容和諧,傳承愛國愛港、愛國愛澳核心價值,凝聚一切積極力量,劃出海內外支持一國兩制事業的最大同心圓。
亦有人認為,要弘揚愛國愛港的核心價值,就難免要注重國家安全,那就不能和反對派大和解,就不能和反政府的年青人搞和諧。中央亦不同意這些思想,認為愛國愛港和包容和諧是可以齊頭並進。
看完習主席說的四個「一國兩制」核心要義,有些人生吞活剝、瞎子摸象、口講支持,內心卻充滿矛盾,主要原因是對國家的思維沒有深入的了解。其實早在改革開放之初,中央都經常說「兩手抓、兩手都要硬」 ,例如1982年4月10日,鄧小平就曾經說過「我們要有兩手,一手是堅持對外開放和對內搞活經濟的政策,一手就是堅決打擊經濟犯罪活動」。
有人認為從表面看,對外開放、改革經濟自然就會有很多違規行為,正所謂水清無魚,要堅持打擊經濟犯罪,就很難搞活經濟。
這就是夏主任講的「條條框框」。中國的發展經驗告訴我們,她經常會提出表面看似矛盾的要求,但是最後要兩個目標都同時達到。我們要打破慣性思維。
或許可以回歸到哲學的層面,中國式的社會主義源自馬克思主義,馬克思主義則源自黑格爾哲學。黑格爾哲學提出的辯證法主要有三個階段,「正」、「反」和「合」。先有一個正的概念,亦同時有一個相矛盾的反的概念,最後兩個概念的調和到第三個概念,即合的階段。辯證法指出,這個世界的一個特徵,就是矛盾永遠存在。而馬克思就將辯證法加入唯物主義,認為要在實踐當中透過科學的方法,將矛盾統一起來。這個矛盾統一的過程並不是純粹主觀唯心認定,而是透過實踐優化發展出來。
將這套哲學引伸到現實的國家發展當中,其中一個應用場景,兩個看似矛盾的目標,但是要同時達成。中央對香港既有軟的一套,亦有硬的一套,一手硬、一手軟,但是抓下去的時候兩隻手都同樣硬。香港既要堅定維護國家安全,維護國安只有進行式,沒有完成式。但你不要告訴中央,要維護香港的國家安全,香港的經濟就不能繼續發展,中央不信這一套。
另外,中央亦要求香港內聯外通,一方面要和內地融合,配合國家發展大局,為國家發展作出貢獻,另一方面亦要對外聯通,令香港成為一個更加重要的國際城市,成為國家聯通世界的窗口。你亦都不要告訴中央知道,這兩件事互相矛盾,不能同時做到。國家搞的一帶一路倡議,就是在美西方打壓聲中,做出巨大的成果。
夏主任提到「大灣區一體化」概念,將北部都會區、河套與前海、南沙及橫琴並列,視為推進大灣區一體化的合作平台。你也不要說搞「大灣區一體化」不能同時對外聯通。
如何統一矛盾,如何實現這個統合的過程,是要在實踐中慢慢探索,既無經典亦無成規。中央不相信這個世界有難事,再難的事情,只要團結一心努力拼搏,就有機會做得到,我們國家過去40年亦是從一窮二白中走出來,香港坐擁巨大資源,有非常優越的地理位置,有國家的海量支持,縱使前路崎嶇困難,但只要咬一咬牙,最後目標一定能夠達到。
盧永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