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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律師示範如何求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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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律師示範如何求情

2024年09月05日 19:13 最後更新:20:57

「35+」顛覆案被告求情結束,細看這些人的求情理由,的確令人對人生有更多感悟。

被定罪的罪犯向法庭求情。法官考慮是否減刑的關鍵因素之一,是被告有沒有悔意(Remorse),這方面的原則清楚不過,而律師應該最清楚求情的本意。不過看到「35+」 案被告的求情,令人質疑部份代表律師是否懂得法律。認罪的被告可以分為幾類:

第一是正確求情類,其中身為大律師的楊岳橋可以說是佼佼者。楊岳橋在2017年出席聲援反東北案被告集會時表示,因為反東北案而被判入獄的人,「這個案底是令他們人生變得更加精彩」。外界回想此事,很想知道楊岳橋怎樣為自己求情。

楊岳橋親自撰寫求情信,由代表他的資深大律師蔡維邦在庭上宣讀,表示「對犯案感到難堪和後悔,當初應該拒絕否決財政預算案,不應幼稚和盲目地反對政府,令政治形勢惡化,而且連累黨友」。他直言對犯案感到「羞恥」。由於楊岳橋是認罪的被告,再加上他的求情是直接表達悔意,這種是最典型的求情。

第二是玩弄技巧類。比較多的被告一方面希望求情獲得減刑,另一方面又不想承認犯錯,以免被指為「二五仔」,所以主要就一些技術問題爭辯,例如蓄意調低自己的參與度,就如首被告戴耀廷的代表資深大律師黃繼明指,戴耀廷並非「首要分子」,屬於最低級的「其他參與者」類別,應該判刑2年。法官陳仲衡反問,黃繼明把戴歸類為「其他參與者」,那黃認為案中誰是「首要分子」?

另外有些被告求情時指,自己本身都不相信計劃可以實現,通俗點說只是「齋噏」,例如代表范國威的大律師吳靄儀辯稱,「35+」計劃根本無法實現。但法官陳慶偉質問,若各被告真誠不相信計劃會成功,是否代表當初他們在所謂「初選」中利用35+計劃拉票造勢,只是欺騙所謂「初選」中投票的市民?吳靄儀辯稱選民投票的理由很多。

第三類是政治宣傳類。有一些被告擺明不會認錯,知道愈講就愈會變成不是減刑,而是加刑,例如像何桂藍那樣,索性由代表律師宣示自己並無案底,然後就沒有其他要說的。

比較特別的是任職護士的余慧明,她的代表律師在庭上讀出余慧明親自撰寫的求情信,提及她時至今日仍認為自己「全無過錯」。法官陳慶偉馬上阻止辯方繼續讀出內文,批評「這根本不是求情信,這是政治言論,法庭之外,隨便你,你喜歡可以走到街上說,但不要在我的法庭內朗讀」。

法官李運騰亦質疑,余慧明的求情信內容不見對余減刑有何幫助。辯方律師解釋稱,上述是余慧明還押後得出的想法,陳慶偉官反駁指「要讀便在法庭外讀,無論如何我都看不到當中有任何悔意,儘管我們不要求被告表露悔意。」辯方試圖再解釋,余慧明政治經驗有限,對定罪存在「真誠疑問」,若表達悔意或令人質疑其信念,陳慶偉官回應道:「那就不要求情,你大可不必求情!」

律師作為法院人員(Officer of the court),其實有責任合理地代表被告在庭上發言,代表被告在庭上宣讀政治宣言不單其行為不當,其代表律師亦有問題。

總括而言,法律就是法律,法律有其自身的原則。即使普通人不懂,代表律師甚至是被告如身為律師,就應該要明白。看這些被告求情,大多既想減刑,又想維持自己的顏面,的確可以看出人生百態。最後要問:「早知今日,又何必當初?」

盧永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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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工局執位理應如此

2024年09月13日 18:45 最後更新:18:46

社工註冊局今年7月經政府修例改組後,近日社工註冊局紀律委員會備選委員小組名單刊憲。去年7月局方名單上有152人,而今次刊憲名單增至162人,其中86人為持認可社會工作學位的註冊社工、21人為持認可社會工作文憑的註冊社工、55人為非社工。

社工類別當中有35人不再獲得委任,當中包括「陣地社工」陳虹秀,以及早前申請司法覆核,要求推翻環保署決定批准新田科技城的環評報告的謝世傑。另外非社工類別的成員名單變動更多,有43人不再獲得委任,包括已移居台灣的佔中三子之一朱耀明。

有人批評當局改組紀律委員會備選委員,將反政府的人剔出名單之外。其實將反政府人士剔出政府一個法定組織,究竟有什麼問題?

觸發社工註冊局早前改組的一件事件,就和社工註冊局的紀律委員會備選委員有關。社工註冊局在2022年通過紀律委員會備選委員小組名單,委任正等候暴動罪重審的「陣地社工」陳虹秀加入作備選委員,當時政府甚為不滿,未有將小組名單刊憲。

最後政府在今年7月改組社工註冊局,由本來8人民選、7人委任,改組為8人民選、17人委任,另加2名官守成員,將社工註冊局的組織撥亂反正。

今次刊憲的紀律委員會備選委員小組名單上,陳虹秀已被除名。至於朱耀明是2014年佔中發起人之一,後來在2019年被判妨擾罪成,在2020年《港區國安法》生效之後,朱耀明已經離開香港,定居台灣,但仍然不時接受訪問,批評特區政府。

這些已經移居外地的反政府人士,特別是有刑事犯罪紀錄者,早就應該被社工註冊局除名。為什麼一些有刑事紀錄的人,或者一些仍涉及嚴重刑事案件的人,可以有機會坐入社工局紀律委員會內,去決定註冊社工可否保有專業資格?真正的問題不是今次政府刊憲的小組名單中將朱耀明和陳虹秀除名,而是在2022年的時候,社工註冊局為何不將他們除名。

另一個被除名的人士,是要覆核新田科技城決定的謝世傑。謝世傑早年是大澳社工出身,後來加入反政府行列,如今是守護大嶼聯盟召集人,由守護大嶼跨區變成守護新田,入稟司法覆核,挑戰政府針對新田科技成的決定。他明顯是和政府對著幹的人物。

反對派好像覺得,政府有義務將他們委任入政府的法定組織之內,讓他們在體制核心內反政府。現實剛好相反,這些人既然選擇反政府,就自然不應期望可以被委任入政府的法定組織內,魚與熊掌,不可兼得。

如今2019年的黑暴事件雖然已經過去了5年,社會上開始有一種思想,認為應該回到過去。但人是應該要汲取教訓的,如果政府寬鬆處理這些反政府人士,當他們操控了法定組織,行事就不會自律。社工註冊局當日委任陳虹秀、保留朱耀明作為紀律委員會備選委員,正正是一個好例子。不能自律,就只能他律了。

政府不出手,根本不能撥亂反正,過幾年社會又再激進化,又會再發生暴亂。英國2011年如此強硬對待暴動分子,13年後仍再爆發暴動,這就是前車之鑑。香港亦要小心,千里之堤,潰於蟻穴。

盧永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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