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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國假律師團隊」到處行惡

博客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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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國假律師團隊」到處行惡

2024年11月20日 20:14 最後更新:12月23日 17:38

黎智英案今日(11月20日)續審,黎智英上庭作供。與此同時,有一個「外國假律師團隊」,就在外國大肆宣傳,試圖干擾香港法庭的審訊。

為何稱呼這個所謂黎智英國際法律團隊為「假律師團隊」?

這個國際法律團隊由一個英國御用大律師加拉格(Caoilfhionn Gallagher)領軍,過去兩年多經常和黎智英的兒子黎崇恩一起活動。加拉格聲稱他們是代表黎智英的國際法律團隊,他們今天還會在美國華盛頓的「全國新聞會所」舉行發布會,估計又會誹謗香港。

不過,真正代表黎智英的法律團隊是本地的「羅拔臣律師事務所」,他們早在2023年1月13日已發表聲明,就有關黎智英的「國際法律團隊」的行動,尤其在英國尋求援助的報道,作出澄清,指羅拔臣事務所的團隊是黎智英在香港刑事案件及其他訴訟中的唯一法律團隊,黎智英從無委托其他人代表他在香港的刑事案件及有關訴訟行事,亦沒有與報道中提及的國際法律團隊就訴訟有任何聯繫。

這樣就鬧出一個羅生門事件。邏輯上只有兩個可能性:一是黎智英及其法律代表講大話,加拉格那個國際法律團隊真是和黎智英有關的法律團隊,並透過這個團隊在外國大搞政治活動,干擾香港的審訊。二是加拉格的團隊並非黎智英的法律團隊,黎智英並無委任這個國際法律團隊,黎智英及其相關人士亦無資助這個法律團隊的任何活動,所以這個法律團隊是一個「外國假律師團隊」。

就目前的表面證據而言,以「羅拔臣律師事務所」的說法為依歸,或可假設加拉格的團隊是謊稱代表黎智英的假團隊。這個「外國假律師團隊」核心分子御用大律師加拉格,本身是一名人權律師,擅長打人權官司,而她所屬的道蒂街律師事務所(Doughty Street Chambers),當中有很多反華分子,其領導人之一海倫娜肯尼迪(Baroness Helena Kennedy)是現任工黨上議院議員,由於一直參加不同的反華活動,她自2021年被中國政府制裁,禁止入境中國。她亦是反華組織「對華政策跨國議會聯盟」(IPAC)的聯合主席。

在黎智英案審訊中,從犯證人李宇軒曾指出,「對話政策跨國議會聯盟」曾開會討論《香港國安法》,並鼓勵制裁香港。

而道蒂街律師事務所的另一名律師,是前香港大律師公會主席夏博義,他在卸任大律師公會主席後,曾被香港警方國安處人員問話,在問話結束後數小時就急急離港,令人懷疑他是擔心被捕而倉皇逃走。所以道蒂街律師事務所的反華色彩極其濃厚。

這裏引伸出幾個問題:

第一,散播謠言施壓法院。這個「外國假律師團隊」過去兩年多以來,一直積極在美英等國及聯合國散播一個香港虐囚的謠言,聲稱黎智英在獄中受到不人道對待,藉此推動外國政府支持黎智英不經審訊而馬上釋放。

「外國假律師團隊」在今年1月黎智英案開審初期,已經在毫無實質理據的情況下,向聯合國酷刑問題特別報告員作出緊急申訴,聲稱即將以從犯證人身份出庭指證黎智英的李宇軒,在內地覊押期間遭受酷刑虐待,要求聯合國跟進。

但是李宇軒後來作供時,完全沒有提出他在內地拘留期間曾遭虐待的任何情況,亦沒有向法官投訴曾經遭酷刑逼供,「外國假律師團隊」的謠言不攻自破。但是外國並無留意香港黎智英案審訊的詳情,這些假消息已經入腦。

這個「外國假律師團隊」亦曾在今年9月12日,又向聯合國酷刑問題特別報告員作出緊急申訴,指黎智英被單獨囚禁,他年紀老邁,而且患糖尿病,在獄中未能得到適切的專科治療。又指懲教署拒絕讓黎智英接受神父探望提供的「聖餐」。

「外國假律師團隊」一邊炒作,本地代表黎智英的羅拔臣律師事務所就在另一邊澄清。羅拔臣律師事務所在9月27日作出澄清,指黎智英在獄中獲得適切治療,又指黎智英可以透過懲教署特別安排領聖餐,但需要由神父為黎智英一人主持彌撒,但由於安排較為不便,黎智英未有提出要求。結果又出現一個「外國假律師團隊」在外地造謠,而在香港代表黎智英的羅拔臣律師事務所在香港澄清的怪現象。結果這個謠言同樣地外國繼續發酵,指控香港虐待黎智英。

第二,涉嫌觸犯英國欺詐法。加拉格等人訛稱自己代表黎智英,又作出黎智英在香港獄中受虐待的虛假陳述,這些講法被真正代表黎智英的羅拔臣事務所連番澄清。加拉格等人已經涉嫌觸犯了《英國欺詐法2006》。《英國欺詐法》第2條訂出透過虛假陳述進行欺詐的罪行,當中第2.1條指明,任何人不誠實地作出虛假陳述,而且意圖藉該陳述使他自己或另一人獲益,或導致他人蒙受損失或使他人有蒙受損失的風險,即屬違法。

假律師團隊訛稱代表黎智英,和黎智英的兒子黎崇恩一起到處投訴,令自己相關人士獲益,令香港的懲教署受損,顯然已經觸犯英國法例。英國政府應該採取行動,將加拉格及「外國假律師團隊」其他成員繩之於法。

第三,涉嫌違反大律師行為守則。據英國大律師行為守則第2部分核心責任第3條指出,英國的大律師必須誠實正直,第5條指英國的大律師行為不得降低公眾對他或大律師專業的信任和信心。

御用大律師加拉格,冒認自己代表黎智英,到處招謠撞騙,完全有違「誠實正直準則」;到處散播謠言指黎智英在獄中受到虐待,即使黎智英香港律師團隊否認後,仍然繼續散播有關謠言,這種公然造謠的行為,很明顯會降低英國公眾對大律師專業的信任和信心。英國大律師公會應該對加拉格的行為作出調查,證實違反大律師行為守則後,應該將她釘牌。

英國堂堂一個大國,由有上議院議員領導的律師事務所,當中竟然有大律師可以到處冒牌行騙,這個真是天大笑話,理應嚴肅追究。

用律師的術語,香港對這個「外國假律師團隊」造謠而對本地法治造成的損害,會保留追究的權利。

盧永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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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資助潛逃者

2024年12月24日 18:07 最後更新:18:52

部分潛逃海外的港人,繼續發言鼓吹制裁香港及香港獨立,部分人藉此成為網紅獲取收益,但他們要為這此付出代價。

警方國安處在聖誕前夕,新增6名通緝人士,包括劉珈汶、鍾劍華、鍾翰林、何良懋、鄭敬基及張晞晴,其中藝人鄭敬基知名度最高,如今已經離港定居加拿大。這些人或許搞出不同組織,例如傳媒人何良懋就籌組了一個名為「香港議會」的組織,發動「公投」意圖實施「自決」。部分人就搞出一些社媒平台頻道,例如鄭敬基就操作一個名為「HongKonger Station香港台」的頻道,發布多段煽動分裂國家的影片,有些人就搞出一些在外國遊說制裁香港的政團,例如張晞晴搞的「香港自由委員會基金會」等等。

這些人的行動都是觸犯《香港國安法》的核心罪行。千萬不要以為這些人已潛逃海外,通緝對他們並無影響。他們去到一些會協助香港執法的地區,就有被捕的可能。甚至他們坐飛機經過這些國家的上空時,如果飛機因為機件故障被逼急降,他們都可能被捕。

通緝只是第一步,對早已被通緝者施行限制措施,就是進一步的行動。政府亦刊憲將已被通緝的許智峯、郭鳳儀、袁弓夷、郭榮鏗、任建峰、許穎婷以及邵嵐等7人,列為指明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的潛逃者,向他們實施多種措施,包括禁止向他們提供資金或處理資金,禁止他們與不動產相關的某些活動,並且撤銷他們的特區護照等。另外亦計劃向許智峰提出財產沒收令,沒收他的犯罪得益。

如果這7個被通緝者,並未獲得其他國家的有效護照,他們就會變成一個無護照人士,想離開當地去世界各地搞顛覆中國的活動都很困難。保安局局長鄧炳強指出,撤銷護照很有效,如果這些人沒有任何身份,就沒有利用價值,就會被用完即棄。他亦都質疑這些潛逃人士在2019年分裂社會,誤導青少年,「若佢地夜晚都睡得著,就是沒良心」。

普羅市民見到政府最新通緝6個涉嫌觸犯《國安法》人士,以及對另外已被通緝的7個人採取限制措施,一定要知所警惕。

第一,不要向這些人提供資金。這些被通緝人士不少在社交平台上開設頻道,甚至開設Patreon戶口眾籌。香港市民千萬不要向這些被通緝人士提供資金或捐款給他們,亦不要以為網上的行為「神不知、鬼不覺」,每一個網上的行動都會留下數碼足跡,到時被警方追查到就悔之已晚了。

第二,不要轉發這些人的反動訊息。這些人在網上發布帖子或影片,如果對違法帖子點讚、留言支持甚至轉發他們的訊息,甚有可能觸犯《國安法》或《維安條例》,特別是《維安條例》當中的煽動罪。其實英國在今年的暴動當中,以煽動罪起訴的多名人士,部分甚至只是在煽動暴亂的帖文上點讚,並沒有留言,最後都被定罪入獄。在香港進行類似行動,亦有很大機會觸犯《維安條例》的煽動罪。如今政府已經有言在先,事先警告市民不要以身試法,到時出事後就不要說「怎知點個讚都會坐監」。

第三,不要和這些被通緝者聯絡或協助他們處理任何事情。這些被通緝人士的通訊會被警方緊密監控,不要以為他們身在海外,與他們WhatsApp聯絡一下無問題,或者有些人和這些被通緝者本來是朋友,或會接到他們指示幫忙處理這樣或那樣的事情。小心這些行為會和他們觸犯《國安法》相關罪行有關。與這些人聯絡並協助他們做一些事情,亦有可能會犯法,犯上「協助及教唆」之罪。

總的而言,政府通緝這些涉嫌觸犯國安法的人士並採取限制措施,有助制止他們繼續進行損害國家安全的行為,亦有助遏止相關的煽動訊息繼續在香港散播。

盧永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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