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社會福利署管理的攜手扶弱基金即日起至25年10月31日,接受恆常部分的第18輪申請和課餘學習及支援項目專款的第11輪申請。
社會福利署管理的攜手扶弱基金
基金秘書處收到申請後,會根據收到申請的日期順序,分兩個時段作出處理和批核。就新一輪申請,每個恆常項目的基金資助上限為300萬元,而每個專款項目的基金資助上限為450萬元。
社署發言人表示,基金透過過往17輪恆常部分的撥款申請,至今共批出超過6億元配對資金予233間非政府福利機構,與超過1900間商業機構,攜手為約102萬5千名弱勢人士提供1209項社會福利計劃。
社會福利署。政府資料圖片
專款部分的首10輪申請,至今共批出超過3億4600萬元撥款,以推行568個課餘學習及支援項目,而參與項目的商業機構超過490間,惠及約13萬8千名中小學生。
截至去年底,共有788名兒童及青少年受社會福利署署長監護,有44名接受社署署長監護及東華三院住宿照顧服務的兒童及青少年,分別獲頒「最佳成就獎」或「最佳進步獎」。社署署長杜永恒在嘉許禮致辭時表示,嘉許禮踏入20周年,得獎者面對挑戰時展現勇氣和堅毅不屈的精神,是其他兒童及青少年的良好榜樣。
社會福利署署長杜永恒今日(三月十五日)在壯志驕陽嘉許禮2025致辭。政府新聞處圖片
有「最佳成就獎」得主年僅12歲,之前除面對父親離世及疫情帶來的困難,學業一度陷入低谷,在家舍培育下,最終成功考入理想的中學。另一名19歲得獎者,未滿一歲時父母離異,之後仍積極面對生活上的各種挑戰,去年中學畢業後,修讀社會工作學士學位課程。
社會福利署署長杜永恒(左二)和東華三院董事局主席鄧明慧(右一)今日(三月十五日)出席壯志驕陽嘉許禮2025,並與兩位「最佳成就獎」得主交談。政府新聞處圖片
受社署署長監護的兒童或青少年因為不同原因,例如父母離世、失蹤、入獄、長期留院、欠缺照顧能力或被評估不適宜照顧子女等,不能或不適宜與家人同住,社工會因應個案情況,向法庭申請委任社署署長擔任其法定監護人,並為他們制定適切的長遠福利計劃,例如安排領養、與家人團聚或長大後過獨立生活等。
社署署長杜永恒(右十)聯同東華三院董事局主席鄧明慧(右十一)與其他嘉賓及部分獲嘉許青少年合照。政府新聞處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