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議由張建宗提出
立法會審議委任岑耀信為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和委任潘兆初為高等法院首席法官的議案。
動議的張建宗讚揚,岑耀信勳爵地位崇高、聲譽卓著。資料圖片
動議的政務司司長張建宗表示,岑耀信勳爵任期三年,曾擔任英國最高法院法官,讚揚他地位崇高、聲譽卓著,相信他的任命將會對終審法院有巨大貢獻,亦彰顯香港的司法獨立及國際地位。
至於建議委任潘兆初為高等法院首席法官,張建宗指,隨著張舉能出任終院常任法官,於去年10月起出現空缺,由高院上訴庭法官楊振權署任,他讚揚潘兆初具高度才能,持正不阿,在司法機構及法律界均深得敬重,而且處理民事和刑事上訴的經驗均甚為豐富,亦具備豐富的行政經驗。
守護大嶼聯盟召集人謝世傑早前入法院,以未批法援為由申請擱置有關新田落馬洲環評司法覆核被拒,法官頒下判詞,指司法覆核涉公眾利益,擱置程序無助案件。
新田/落馬洲發展樞紐
環保署於5月時有條件批准新田/落馬洲發展樞紐環評報告,謝世傑質疑環評報告違反《環評條例》、程序公義及技術備忘錄等法定要求,入稟高等法院提請司法覆核,要求推翻環保署署長的決定,謝世傑法援申請至今仍未獲批,他本星期一申請擱置法律程序被拒。
高院法官高浩文。資料圖片
高等法院法官高浩文今日頒布判詞解釋指,謝世傑似乎已通過法援審批要求,但法援署卻遲遲未批出申請,若根據法援批核的三個月限期,申請理應在本星期有結果,擱置法律程序,將無助案件,所以拒絕謝世傑申請。
是次司法覆核申請人是謝世傑,建議答辯人為環保署署長,利害關係方為土木工程拓展署。法官高浩文判詞解釋指,謝世傑在今年7月31日提出司法覆核,法官高浩文在8月12日以書面形式批出司法覆核申請許可,謝在8月14日申請法援,令法律程序自動擱置42天。法官高浩文表示,不適宜指示法援署署長盡快處理申請,但由於案件涉及公眾利益並具合理爭辯之處,法援申請審批程序理應迅速完成。
法律援助署圖片
法援署助理首席法律援助律師何慧嫺上月21日去信回覆謝世傑,表明法援署一般需時三個月審批,直指謝再三催促只會拖延審批程序。法官認為法援署的回覆對案件毫無幫助,強調本司法覆核涉公眾利益,與環境保護及政府發展項目有關,有必要盡快處理。
高等法院。 巴士的報資料圖片
法援署指派外聘律師審批本案案情,審批過程有可能會逾三個月,若謝世傑未獲批法援,將會阻礙他向法庭提交證據及陳詞,尤其是謝世傑需要在下月6日前,向法庭提交專家證供,法官表明本案比其他案件更有急切性,希望法援署盡快完成法援申請批核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