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人大常委會通過了制訂涉及取消立法會議員資格的框架安排,包括確立議員被撤銷資格的標準,並制訂機制,授權特區政府,直接按照決定執行撤銷不達標議員的議員資格,不須經過法庭程序。

之前有專業聯會同事已指出,早前因為沒有清晰的指引,所以今年曾經被選舉主任裁定不符合參選立法會參選資格的四位議員竟留任進入延任立法會。因此,在人大常委會公布決定後,港府隨即執行決定,按框架標準DQ了楊岳橋、郭榮鏗、郭家麒及梁繼昌四人。

市民大眾清楚地知道這四人曾游說或支持美國制裁香港,前三人也曾簽署所謂抗爭派聲明,表明意圖在取得立法會多數席位後,行使議員權力以逼使政府接受其要脅,這些都不是忠實地履行立法會議員的角色及職責,他們很清楚地不符框架標準。

另外,我們在電視新聞當中也看到,他們在立法會惡意地點人數。議員提出點算人數本來是符合《基本法》的,但是,在過去四個星期會議,共有八十次點人數,這是沒需要且惡意的,因為他們純粹用多次點人數以拖延會議,破壞會議進程, 令到很多民生法案受到阻延積壓, 是一個地區政府正常運作所不能容忍的。

立法會議員是香港特區公職人員,必須真誠擁護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區。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決定,有利於香港正常運轉和社會穩定。我們希望香港不斷凝聚正能量、齊心協力提振經濟、保障民生。希望立法會議員能夠正確正常地履行職責,讓香港回歸正軌,再出發。筆者堅定地支持人大常委會以及港府的決定。

何少唐 港大法律系學生
香港建設專業聯會青年部理事




香港建設專業聯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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