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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爺出手打破「公就你贏,字就我輸」的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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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爺出手打破「公就你贏,字就我輸」的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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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爺出手打破「公就你贏,字就我輸」的困局

2021年03月02日 19:14 最後更新:19:44

中央大員一連兩日在深圳召開座談會,研究如何落實「愛國者治港」問題。有與會者提一個意見,設立嚴謹的議會參選人審查制度,例如成立「參選資格審查委員會」,審核參選人是否愛國者。

按現存的制度,立法會參選人要宣誓擁護《基本法》和效忠特別行政區。再由選舉主任決定參選人是否符合誓言的條件。若不符合,就DQ出局。全國港澳研究會副會長劉兆佳在出席座談會後表示,要由一個更高層次的單位對參選人作背景審查,而香港警方國安處和中央駐港國安公署提供協助,務求參選的人都是愛國者。

這裡就衍生出一個問題,究竟「線」會劃在哪裏?是要將所有的泛民劃出局,還是只排除顛覆者?

內地官員強調「愛國者治港」並不是搞清一色,並非容不下任何反對聲音。所以,不存全將所有反對者排除出局的做法。

審核標準除了本地法例的要求外,大原則應該回歸到港澳辦主任夏寶龍不久前提出的「愛國者」的3點標準:一、維護國家安全;二、尊重國家的基本制度;三、維護香港的繁榮穩定。只要不觸碰到這三條紅線,泛民人士仍然可入局。而那些鼓吹港獨的本土派,恐怕就難過關了。

這就是我過去所講的「1比99」問題。無論是《港區國安法》的訂立,抑或未來的政制改變,理應只是針對1%的顛覆者,作出法律制裁,並把他們排除出政權機構之外,讓他們不能擁有公權力和佔據相關資源,以實現其顛覆大計。

有人說阿爺今天計劃改變遊戲規則。但我覺得,先改規則的是激進反對派,不是阿爺。

在行動形式方面,激進反對派一舉把香港玩政治的「和理非」規則改變,把法律規範摒棄,先在2014年玩違法,到2019年玩暴力政變。對方動手在先,阿爺回應在後,不要搞錯次序。

在行動目標方面,激進派樹起「爭取真普選」的目標,既改變了規則,其動機也相當可疑。主要有兩方面的問題:

一、違反《基本法》。《基本法》第45條規定行政長官最終達至由提名委員會提名的一人一票普選。但2013年,戴耀廷等人提出的所謂「真普選」目標,一開始就話沒有提名委員會才是「真普選」。普通市民大多是人講自己又講,又要求「真普選」了,試問誰想要「假普選」?但戴耀廷等提出一個有違《基本法》的提議,阿爺怎會接受?

二、要求遠超英國、美國體制。英美的民主制其實也不符合戴耀廷等人提出的「真普選」原則。英國的上議院由委任產生。而美國參議院每州兩席,完全不符合人口比例,人口最少的懷俄明州只有58萬人,人口最多的加州有3900萬人,但兩個州同樣只有兩個席位,這種選擇制度,如何符合所謂「真普選」原則呢?至於美國總統選舉是採用「選舉人票」制度,是間接選舉,與所謂的「真普選」相去更遠。

戴耀廷等人提出一個既不符《基本法》、也高到連英美民主制度國家都不能夠企及的標準。大家有無想過,這些領頭者不是想阿爺接受,而是逼阿爺不接受,然後發動人推翻他。

2014年失敗,2019年重來,今次不止非法,更用上大量暴力,提出所謂「五大訴求」的第五點就是要爭取真普選,也只是點綴而已,在運動中已很少提,取而代之是直接講「攬炒」,直接想推翻中共。

激進反對派不斷地搬龍門,搞出一些阿爺永遠也不會接受的要求,只是一種「公是我贏,字是你輸」的策略,他們根本不是要爭取什麼真普選,而是在搞政變,想推翻特區政府、中央政府。若然成功,最大的得益者就是美國及台灣。

阿爺面對這個亂局,若按對方的邏輯玩下去,永遠都不會贏。所以只能推倒一切,重新來過。你既然要攬炒阿爺,又怎可怪他落重手呢?

我還是那一句,泛民也好,市民也罷,當你從1%的顛覆者組別,跑回99%的正常市民的位置,就沒有問題了。香港人真的有需要堅持推翻中共嗎?不要忘記,中共是有93%中國人支持的政權呀。

盧永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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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何時釋放奧羅克?

2024年11月15日 18:54 最後更新:19:20

在一個充斥著雙重標準的世界,遇到不公平的事情,要敢於發聲,否則其他人就會覺得他完全對,你完全錯。

英國新任外相林德偉早前訪華,與中國國務院副總理丁薛祥及外長王毅會面,回到英國之後,就在議會被在野保守黨大力質詢。前保守黨黨魁施志安質問林德偉訪華期間,有否就多個議題包括黎智英案向中方譴責及施壓。林德偉受逼迫之下,就表示黎智英案、新疆維吾爾族人權及台海局勢都是英國高度關注的議題。

其後在11月11日,黎智英的幼子黎崇恩在社交平台上,貼出他和英國外相林德偉會面,叫英國政府盡力促使港府釋放黎智英。林德偉亦相當配合,在帖文留言強調,黎智英案是英國政府的優先事項,「會繼續要求港府立即䆁放黎智英」。

黎智英是涉嫌勾結外國勢力,觸犯《香港國安法》的重犯。但正正是「外國勢力」在案件仍在審訊期間高調施壓,這完全是破壞香港法治的行為。

黎智英兒子黎崇恩及其所謂「黎智英國際律師團隊」(黎智英的香港律師曾否認委任過這個團隊),一直在英國等地進行各種游說活動。他們打算在11月20日黎智英出庭作供之日,美國華盛頓全國新聞會所召開記者會,所謂「黎智英國際律師團隊」的英國御用大律師加拉格爾(Caoilfhionn Gallagher)和黎崇恩將會出席,再在美國發動逼迫香港釋放黎智英的政治行動。

按道理他們應該要求黎智英獲得公平審訊,而香港現在正正在做這件事情,在公平審訊黎智英。但他們要不經審訊釋放黎智英的訴求卻完全是政治性的,就是向外國政府施壓,逼迫他們採取行動,催逼中國䆁放黎。

第一,這種行動首先不符合對方的邏輯,既違反法治,亦違反香港的「高度自治」。黎智英案仍在審訊中,黎崇恩無提出任何證據,證明香港法庭對其父有任何不公正的審訊。

再者,這些美西方人士一直大聲疾呼,要捍衛香港「高度自治」,他們為何會逼英國政府表態要求中國中央政府干預香港,逼令香港法庭釋放黎智英呢?中央如果干預香港的司法審訊,叫停香港的法庭,強行要釋放黎智英,這才真正是喪失高度自治。這班人的行為和他們口頭聲稱的原則,完全自相矛盾。

第二,英國自己嚴打煽動罪犯,又有何資格叫香港釋放黎智英呢?遠的不說,就說近的,今年8月英國全國爆發反移民暴動,至少拘捕了1100人,將大量參與或煽動暴亂者快審快判,投入監牢,其中一個是35歲的奧羅克。他涉嫌在暴動期間煽動種族仇恨。

觸發英國騷亂的紹斯波特斬人案,網上謠言指肇事者為新移民的穆斯林,奧羅克就呼籲民眾上街。奧羅克的社交平台X帳號內有十萬名跟隨者,他被控散播煽動種族仇恨,結果被判監3年。

英國「鍵盤戰士」奧羅克被判監3年。

英國「鍵盤戰士」奧羅克被判監3年。

奧羅克在他的帳號內自我介紹是「我愛我的國家、右翼、停止(運送難民)船隻、脫歐、約翰遜、特朗普、天佑聯合王國、投票支持改革」。他是一個典型的右派人士,如果出生在美國,他可能已加入新一屆政府入閣成為部長,可惜他不幸是生在英國,結果就要坐牢。

英國表示要尋求香港䆁放黎智英,香港亦都可以尋求英國釋放奧羅克,讓像奧羅克這種人,多些在網上散播煽動騷亂的訊息。奧羅克相比黎智英這個傳媒大亨,只是一個影響力極少的小小小人物,他能對英國動亂造成的影響亦是相當皮毛,也要被判入獄3年,為何香港又不能審訊黎智英呢?

英國新一屆工黨政府試圖改變和中國關係,爭取做更加多的生意,但實際上又畏首畏尾,遇到批評時,又在這些所謂人權問題上「整色整水」。看來英國工黨政府,都不是一個能辦大事的政府。

盧永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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