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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委會:護膚品價錢與用家滿意度無關 近半用家囤積逾年未用存貨

社會事

消委會:護膚品價錢與用家滿意度無關 近半用家囤積逾年未用存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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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委會:護膚品價錢與用家滿意度無關 近半用家囤積逾年未用存貨

2021年12月15日 11:46 最後更新:13:03

護膚品對於不少人而言,絕對是日常生活的必需品之一。

據消費者委員會調查指,用家對所使用品牌的不同產品滿意程度參差,而滿意度高低和產品的性價比亦未必有直接關係。另外,近半受訪者有囤積逾年未開封的護膚品存貨,一半受訪者更表明產品即使過了保質期或使用期限仍會繼續使用。該會提醒,消費者沒有必要純以品牌效應購買護膚品,亦不應因商戶優惠折扣而過量購買,以免因囤積大量產品而造成浪費和製造垃圾。

消委會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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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委會以隨機抽樣形式,以電話訪問1,650位年齡介乎20至60歲的女士,了解她們購買及使用護膚品的習慣,以及對於現正使用的潔面產品、面部精華、面霜和面膜的滿意度、性價比的評價及回購意向。調查結果顯示,受訪者每年平均大約花費3,100元購買面部護膚品,花費最多於購買面霜(61%)、其次為潔面產品(不包括磨砂及卸妝,47%)、以及面部精華(42%)等。當中,30至39歲的受訪者購買面部護膚品的支出最高,每年平均花費約3,500元。逾半該年齡層的受訪者表示,較多花費於價格相對較高的面部精華。同時,20至29歲的受訪者購買面部護膚品的支出則最低,每年平均花費約2,500元。調查亦指,49%受訪者表示擁有至少1年前購買但尚未開封的面部護膚品,並以面膜佔最多,其次為面霜、潔面產品及面部精華。當中,只有4成半的受訪者會定期檢查未開封的護膚品是否已過使用期限。若發現護膚品已過期,受訪者或會有多於一種處理手法,例如當作一般廢物棄掉、用於身體其他部位、繼續於臉上使用等。

消委會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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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受訪用家對各種聲稱功效卻不盡滿意。以面膜為例,一些產品聲稱的抗衰老效果僅獲32%受訪用家滿意,聲稱能收細毛孔的滿意度亦不足一半,而控油、多功效及保濕則獲較多受訪用家表示滿意。調查亦指,受訪者對潔面產品、面部精華及面霜品牌的忠誠度一般,而受訪者對於面膜品牌的忠誠度更遠低於其他3類面部護膚品。調查亦指,4類面部護膚品,包括潔面產品、面部精華、面霜及面膜的價錢與用家的滿意度沒有明顯關係,反而受訪者選購產品時考慮的因素則較影響用後的滿意度。選購時若優先考慮產品的聲稱功效,以及產品是否適合自己的膚質,用家的滿意度相對較高;但若以價錢為首要考慮,用家的滿意度則相對較低。

示意網圖

示意網圖

調查又發現受訪者對同一品牌的不同產品的滿意度有高有低,而對產品的滿意度和性價比/回購意向之間的關係亦不一致。調查中「露得清」的潔面產品獲評4分滿意度,但其性價比僅獲2.5分,用家或認為相對較物非所值;但相同品牌的面霜,其滿意度和性價比均是各品牌中最高,均是4.5分,回購意向亦不俗。

設計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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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產代理隱瞞物業曾發生墮樓事故 最終要向買方賠償被沒收訂金

2024年09月16日 11:46 最後更新:14:30

消委會今年首8個月收到11宗涉及地產代理的投訴,其中有地產代理沒有披露單位曾經發生墮樓事故,被法庭裁定要向買方賠償訂金。

消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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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地產代理沒披露單位曾發生墮樓事故 須賠償訂金予買家
買方在視察一個二手物業時,曾經諮詢地產代理「有無古靈精怪」 及「無嘢唔妥呀嗎」,得到「沒有」的回覆。然而,買方在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發現該單位曾發生墮樓事故,於是決定終止交易並向地產代理追討賠償。法官認為地產代理協議訂明,代理須為買方取得關於物業的資料,該條款隱含地產代理有責任以謹慎行事之態度向買方提供資訊。當買方向地產代理詢問單位有否發生「古怪」事情時,地產代理應作出合理查詢才答覆,而非回答「沒有」。最終法庭裁定地產代理須向買方賠償被賣方沒收之訂金。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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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委會提醒,消費者在作出置業決定時一般會考慮一籃子的因素,而非單憑地產代理作出的陳述,因此即使地產代理或其僱員作出失實陳述,除非屬欺詐性質,否則其範圍責任一般不會延伸至消費者自行作出全面考慮後作出的置業決定,地產代理未必須承擔買家最終蒙受的所有損失或損害。

舉例說,假設發展商因資金流問題而未能如期交付一手物業,甚至「爛尾」,即使買方曾依賴地產代理疏忽作出的失實陳述而購置物業,地產代理亦未必需要承擔買方因物業延期或未能交付所招致的損失,有關損失或已超出地產代理的責任範圍。

消委會又指,地產代理未必是法律上的「代理人」,而是以「經紀」(broker)或「介紹人」身分行事,在促成交易後或從雙方收取佣金,過往案例亦指出地產代理在同一宗交易的不同階段可以有不同的身分

案例一的買方,除向地產代理提訴外,亦向賣方提出撤銷交易。法庭指出,賣方訂立的地產代理協議並無授權地產代理向買方提供任何非賣方提供的資料,而即使沒有該授權,地產代理亦可履行其約定責任。因此,法庭駁回買方對賣方的申索,買方在「撻訂」後只可向地產代理追討被賣方沒收的訂金。

案例二:失實平面圖非源自賣方 交易不能撤銷
買方在購買物業前向地產代理索取的平面圖所顯示的單位面積較實際為大,買方因而以賣方作出失實陳述為由提出撤銷交易及追討訂金。法庭指出,賣方純粹只委託地產代理出售其單位,並無給予該代理任何實際或表面權限向買方提供該幅並非源自賣方的平面圖或作出有關失實陳述。地產代理向買方提供該平面圖,是為買方而非賣方行事。法庭判定買方不能以地產代理的失實陳述向賣方提訴,亦沒有證據顯示賣方作出任何行為誤導買方,故裁定買方敗訴。

 
案例三:地產代理作失實陳述時業主在場 須撤銷交易並退回訂金
地產代理安排買方視察一套連花園的村屋,但沒有告訴買方該物業其實只包含村屋,花園是向政府以短期租約形式租用。法庭除判定地產代理的行為構成了失實陳述外,同時指出由於在視察物業時業主亦在場,且沒有說明花園的問題,因此業主同樣作出失實陳述。法庭判定買方可撤銷交易並向業主及地產代理取回已付訂金。

消委會提醒巿民,透過地產代理進行物業交易時,可以參考以下四點: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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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應委託受地監局監管的持牌地產代理從業員,切勿委託無牌地產代理。如有疑問,可要求該地產代理或營業員出示「地產代理證」,或瀏覽地監局的網頁,查閱牌照目錄。

2. 與地產代理簽署「地產代理協議」,以書面訂明各方的權責。二手住宅物業使用的訂明表格,重要條文包括放盤價、代理的責任、佣金、單邊(只代表業主/買方/租客)或雙邊代理(同時代表業主及買方或業主及租客)等。

3. 消費者應從多渠道核實地產代理的陳述及仔細了解物業各資料,例如詳閱售樓說明書(一手物業),並透過第三方渠道如土地註冊處和屋宇署的百樓圖網,查閱有關業權資料和樓宇圖則等文件。

4. 不應輕信「包借」、「包賺」等令人存疑的承諾,亦應以書面形式訂立協議並具體列明優惠細節。如有任何懷疑,可諮詢獨立法律意見,以保障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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