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國安處人員今早拘捕《立場新聞》6名高層或前高層人員,年齡介乎34歲至73歲,涉嫌「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當中包括前總編輯鍾沛權、前董事吳靄儀、何韻詩、周達智、方敏生及現任署理總編輯林紹桐,副採訪主任陳朗昇則被帶走。
國安人員到位於觀塘開源道的《立場新聞》辦公室搜查。
被捕三男三女,包括男子鍾沛權(52歲);男子周達智(63歲);女子吳靄儀(73歲);女子方敏生(63歲);女子何韻詩(44歲);男子林紹桐(34歲);當中五名為前董事,其餘一人為署理總編輯,涉嫌提供平台發佈煽動性文章,涉嫌違反《刑事罪行條例》第9及10條串謀煽動意圖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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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安人員到位於觀塘開源道的《立場新聞》辦公室搜查。
國安處人員持法庭手令到《立場新聞》副採訪主任陳朗昇沙田區寓所搜查。
何韻詩等六名《立場》現任及前高層 涉串謀發布煽動刊物被捕
何韻詩等六名《立場》現任及前高層 涉串謀發布煽動刊物被捕
何韻詩等六名《立場》現任及前高層被捕,副採訪主任陳朗昇則被帶走。
國安處人員持法庭手令到《立場新聞》副採訪主任陳朗昇沙田區寓所搜查。
警方國安處人員約6時20分,到《立場新聞》位於開源道的辦公室搜查。另外,國安處人員持法庭手令到陳朗昇沙田區寓所搜查。
消息指何韻詩同被捕。資料圖片
消息指,國安處人員持法院據《香港國安法》第43條發出之手令搜查立場新聞, 獲授權搜查及檢取新聞材料,稍後會帶同鍾沛權搜查立場觀塘辦公室。行動中,警方共派出超過200名軍裝及便衣人員,搜查行動仍在進行中。
大批藍帽子警員到《立場》辦公室。
《立場新聞》今年6月曾發出公告,母公司6名董事余家輝、周達智、吳靄儀、何韻詩、方敏生及練乙錚辭去董事職務,其餘2位董事蔡東豪及鍾沛權留任。鍾沛權上月宣布辭任《立場新聞》總編輯一職。
吳靄儀。資料圖片
消息指何韻詩(左)被捕、陳朗昇被帶走。
林紹桐在麗晶花園寓所被捕。
何韻詩等六名《立場》現任及前高層 涉串謀發布煽動刊物被捕
何韻詩等六名《立場》現任及前高層 涉串謀發布煽動刊物被捕
何韻詩等六名《立場》現任及前高層被捕,副採訪主任陳朗昇則被帶走。
已停運的「立場新聞」母公司、前總編輯鍾沛權、時任署任總編輯林紹桐被裁定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成,2024年9月26日鍾沛權於區域法院被判囚21個月, 林紹桐則健康情況原因獲減刑,不用即時入獄;《立場》母公司 Best Pencil(Hong Kong)Limited 則判罰款5000元。
法官郭偉健在宣讀被告罪成時指,控方提出的17篇涉案文章中,法庭裁定有11篇具煽動意圖,包括何桂藍專訪、陳沛敏及羅冠聰有關《國安法》的博客文章、羅冠聰攻擊中央及政權的博客文章、張崑陽博客文章、區家麟分別有關12港人案及《國安法》的博客文章、有關聲稱中大校友憶述中大暴動案的專訪等。
法官裁定《立場》的政治理念是本土主義,媒體路線為支持及促進香港本土自主,在反修例期間更成為抹黑和中傷中央及特區政府的工具。法庭亦裁定,鍾沛權審批11篇具煽動意圖文章,知悉並認同文章煽動意圖,提供《立場》作發布平台,意圖煽動憎恨中央或香港政府、激起香港居民企圖不循合法途徑促致改變依法制定的事項,及憎恨司法;無論如何,他至少是罔顧煽動後果。
法官又指,在中大校友專訪發布時, 被告林紹桐接管總編輯職務,曾出席網媒論壇發言支持反修例運動,在警方去信投訴後仍堅持發布文章。
而法官在判刑時指,被告被指串謀發布的煽動刊物,不只法庭裁定具煽動意圖的11篇文章,指相關文章只屬「外顯行為」,讓法庭推論該串謀存在,不接納被告履行新聞工作者責任而發布相關文章,又指《立場》為初選候選人助選,鍾沛權對文章作者煽動行為「視而不見」。
法官認為,3 名被告在案發期間不是進行真正的傳媒工作,「而是參與當時所謂的抗爭」,加上《立場》有約 160 萬跟隨者,認為煽動文章對中央、特區政府及居民的傷害,必然相當嚴重、難以量化。基於罪行嚴重性,監禁是唯一選擇。法官特別指出,控罪最高刑罰是監禁2 年,與本罪嚴重性「完全不相稱」,又指據《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煽動罪最高刑期上調至7年,將鍾沛權的量刑起點定於23個月,而林紹桐擔任署理總編輯時才加入串謀,參與時間約兩個月,只發布一篇煽動文章,故以14 個月為量刑起點,考慮案件經歷一段長時間才裁決,對兩人構成壓力,酌情向鍾沛權減刑2個月,總刑期為21個月;而考慮林紹桐健康狀況及審訊壓力,減刑3個月,基於林被還柙10個月 9 天,意味他須返回監獄服刑餘下21天,但考慮到其醫生報告,最終判林可即時獲釋的刑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