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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跳出「不仁、不義、無禮、無智」的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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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跳出「不仁、不義、無禮、無智」的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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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跳出「不仁、不義、無禮、無智」的敗局

2022年02月17日 20:25 最後更新:21:01

國家主席習近平親自開腔,指示香港特區政府要動員一切力量去控制疫情。港澳辦主任夏寶龍親臨深圳指揮,國家疾病預防控制局局長王賀勝也到了深圳,內地高級領導、頂級專家隔河指導協調香港的控疫工作,務求快速把香港疫情控制住,拯救生命。

中央愛港之心,港人由衷感激。香港搞出這種失控的敗局,極之愧疚。

更關鍵的問題是香港能否用好中央支持,能否做好自己的工作,能否快速控制疫情,實現清零。香港若做不好,疫情繼續失控,社會大局不穩,還會把疫情外溢到內地,責任重大,不單止會影響香港的大局,也會影響國家的大局。所以香港抗疫只能成功,沒有失敗的選擇。

要扭轉敗局,先要從扭轉錯誤開始,香港不自我檢討,無從糾錯。說到這裡,想起孟子的《論四端》。孟子由見孺子將下井,講到「四端」:無惻隱之心,非人也;無羞惡之心,非人也;無辭讓之心,非人也;無是非之心,非人也。而香港已滑入這個「四無」的境界,學著西方「躺平」,掩飾自己抗疫失敗,就是不仁、不義、無禮、無智。

一、無惻隱之心。香港由第5波爆疫至今,死亡個案與日俱增,一日有15名感染者離世。開始時,見到老人家死亡,社會好像無感。近日有3歲和4歲的幼童染疫過身,政府透露有9%的感染者是6歲以下的幼童,社會開始緊張。見孺子死亡,香港的專家學者、政界大員,究竟有沒有惻隱之心?還是認為這是與病毒共存的「必要之惡」?

本地精英們重拾仁心,重新確立快速清零的目標,不要天天想著躺平,不要再想躺平後7月可以去外國旅行,才是行之正道。

二、無羞惡之心。香港抗疫失敗,成為全中國自2020年1月武漢開始爆疫後,疫情擴散最嚴重的地區。內地城市確診幾十個已進入應急狀態,香港日確診過6000宗也好像不是一回事,政府不為抗疫失敗羞愧改過,不去下死命令撲滅疫情,卻好像想去撲滅吹哨人,還以為吹俏者是針對政府高層,實在荒謬之極。

政府無羞惡之心,有些港人也如是。最近內地接連破獲從香港偷渡回內地避疫的人,部份偷渡回內地的確診者,足跡遍及廣東、湖南、福建。這些人到底是港人還是在港的非居留者尚待查證,協助他們偷渡的蛇頭實在罪責難逃。

中央叫廣東省全力協助香港抗疫,香港卻播疫廣東,絕對是不義之舉。特區政府應該馬上堵塞偷渡漏洞。

三、無辭讓之心。過去中央一直有對香港的抗疫漏洞提供意見,但有特區政府高層一直抱持所謂「兩制」的一套,不想內地的援助人員直接來港。此前香港進行普及檢測,香港特區有高層聲稱來自內地的援助人員,只能夠在幕後工作,不能走出前台。普及檢測一完結,就馬上把他們送走。特區政府被自己的政治偏見所蒙蔽,對內地的援助人員極之無禮。以為自己所做的事情全對的,別人做的全錯的。以為內地的抗疫手法只是「專制的一套」,只是因無知而自大。

特區政府要扭轉敗局,先由謙讓開始,不但要對內地的各種援助,心懷感恩之心,更要高度尊重內地專家的專業意見,壓低自己的政治偏見。

四、無是非之心。習主席一開腔說中央全力支持香港抗疫,香港就有人大吹「港人團結」的言論,叫大家少些批評特區政府。

是其是,非其非。抗疫是科學的行為,特區政府做錯了,就不能夠成功抗疫。即使團結了反對聲音,疫情照樣散播,於國家、於香港何益呢?

抗疫要分辨是非,例如現時傳出政府要做全民檢測,計劃到3月中才做,而且檢測時間拖長,要分批做。在香港這樣嚴峻的疫情下,全民檢測拖得太遲、檢測時間拖得太長,很難達到快速清零的目標。見到政府抗疫手法有誤,我認為應該公開批評,督促政府,拿出更有效的方案出來,快速解決問題。

香港整體、特別是特區政府,要放下高傲的心魔,作180度轉變,跳出「不仁、不義、無禮、無智」的敗局。如今坐在深圳的港澳辦主任夏寶龍,久經戰陣。而國家疾病預防控制局局長王賀勝也南下助陣,他曾在2020年2月空降湖北出任省委常委指導武漢抗疫。他們的領導力和專業性,無可置疑。要擔心的是特區高層,可以有多快地轉變腦袋,落實中央建議的抗疫方案。

盧永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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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赦之風不可長 「大和解論」不可取

2024年11月04日 20:19 最後更新:20:29

香港《國安法》生效4年多,本地政治局面穩定下來,很快又生出一種變相的「大和解論」。

10月初,前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張炳良接受訪問,建議政府宣布不再處理6000多個因為2019年示威而被捕的人士,認為若果證據不足,可以公布不再處理,「為件事劃一條線」。他又認為,為了顯示香港仍然多元化,特區政府應該鼓勵團體集會。又建議政府舉辦大辯論,以顯示社會氛圍仍然鼓勵多元討論。

張炳良的言論,和回歸20幾年來建制派曾經流行的「大和解論」,同出一轍。認為只要阿爺和反對派和解,香港就可以求得穩定。這種言論曾經一度很有迷惑性,甚至不少建制陣營的精英,亦支持這種論調,因為說到底,很多人都想做好人,想政治正確,不想做惡人,不想打仗,所以成為「大和解論」的支持者,感覺上「大和解派」可以建制和反對派兩種民意兼得。

不過,細思張炳良的言論,特別是公然宣布不處理2019年被捕黑暴分子的建議,等同特赦,並不可取。

第一,香港要重建法治。由1997年回歸開始,香港局面一步步走向混亂,皆因反對派不斷突破法律界線,由違法集會,到非法佔中,再到掟燃燒彈發動暴力抗爭,就是由藐視法治的傾向開始,然後由戴耀廷鼓吹的「違法達義論」將之包裝美化,再由黎智英開動媒體機器廣為宣傳,整個社會的守法氣氛,蕩然無存,最終帶來大亂。

處理這一批數以千計的2019年被捕示威者,由於涉及的人數眾多,搜證工作繁複,加上相當一部分涉事者亦已逃亡海外,政府既要通緝海外逃亡分子歸案,同時又要繼續搜集證據,需時追查疏理。其實處理這些案件的基本原則,就是按香港的法律處理。香港的民事案件有追溯期限,意外傷亡案索償案是3年,錢債案追溯期是6年,土地業權糾紛可以追12年,但刑事案件並無追溯期限,一日未破案,一日都可以追查。

試想一下,如果一個海外流亡人士,當日曾犯嚴重罪行,3、5年之後厭倦了海外的生活,回港投案自首,供認其他涉案的要犯,但如果政府已經公開宣稱那些人已獲特赦,政府如何處理亦相當尷尬,徒惹不尊重法治之譏。正如保安局局長鄧炳強表示,除非法律規定有時限,否則只要有證據,特區政府就會作出檢控,這是合符法治原則。

第二,特赦會影響他案判決。現在還有大量當年相關案件仍在審訊,包括「35+」顛覆案並未判刑,黎智英案仍在審訊中,還有大量的重大國安案件正在排期上庭,這種不再追究示威者的建議,背後的和解思想,亦在鼓吹特赦或輕判這些重犯。

看看老牌民主大國英國是怎樣處理暴動罪犯。無論是2011年的倫敦暴動,或是今年的暴力示威,英國都是採取快審重判的方式處理。煽動者在臉書上貼一個帖文叫人去示威,即使示威最後沒有發生,煽動者自己亦沒有出現在示威現場,亦可以被重判3年監禁。惟有依法而治,才不會鼓勵市民將來再進行暴力示威,我們不見英國和示威者和解,為何又要叫特區政府和示威者和解呢?

回歸20多年的例子都已經很清楚說明,「大和解論」其實是「投降主義」的代名詞,姑息養奸只會令政治失控。對並未起訴的示威者,政府可以按香港法律處理,即使調查後在現階段未夠證據起訴,撤消被捕者的保釋要求,將來如果找到新證據,仍然可以繼續起訴。要培養香港的守法精神,當然對事件中的首惡,更加不可以輕輕放過。

盧永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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