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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歲男「紅碼」期間外出遭罰8000元 為首宗違規被定罪案件

社會事

18歲男「紅碼」期間外出遭罰8000元 為首宗違規被定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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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歲男「紅碼」期間外出遭罰8000元 為首宗違規被定罪案件

2022年09月16日 18:40 最後更新:23:22

一名18歲男子因違反《預防及控制疾病規例》,16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處罰款8,000元。這是自8月9日「疫苗通行證」加入適用於所有新冠確診者的「紅碼」功能以來,首宗因違反相關規定而被法庭定罪的案件。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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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名男子8月30日接獲檢測陽性通知,在其「紅碼」期間於9月3日離開住所,並乘搭公共運輸工具及嘗試進入「疫苗通行證」下的餐飲處所。他被控違反《規例》第32(1)及32(3)條,16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處罰款8,000元。

男子16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處罰款8,000元。

男子16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處罰款8,000元。

政府指出,《規例》訂明任何自知屬指明傳染病感染的人,不得藉着身處任何公共運輸工具、街道、公眾地方、娛樂場所、聚會地方、會社或酒店,或藉着在該處的行徑,而使其他人蒙受感染的危險。違反《規例》會構成刑事罪行,違例者最高可被罰款10,000元及監禁六個月。衞生署發言人表示,有關判刑可給予社會非常清晰信息,指出在確診新型冠狀病毒病期間擅自離開指定隔離地點,使公眾蒙受感染的危險屬刑事罪行。政府對違反相關規例的人絕不容忍,並再次提醒公眾應遵守相關規例。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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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在持有「紅碼」期間進入《預防及控制疾病(規定及指示)(業務及處所)規例》下的餐飲處所或其他指明處所,即屬犯罪,最高可被罰款10,000元。衞生署會與其他相關部門合作,嚴肅跟進違規個案,並根據調查結果和證據考慮作出檢控。發言人重申,市民的合作和支持對抗疫工作至關重要。為應對疫情,市民必須嚴格遵守相關規定,減低病毒在社區傳播的風險。

首次有人違反紅黃碼規定被法庭定罪。資料圖片

首次有人違反紅黃碼規定被法庭定罪。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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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署起訴5名食安中心衞生督察 涉偷日本米罐頭鮑魚等核輻射檢測樣本

2024年06月19日 21:23 最後更新:22:50

5名食安中心衞生督察涉嫌濫用職權,沒有適當棄置檢測後未經使用的食品樣本,串謀盜竊相關食品。

食安中心(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食安中心(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廉署人員在5名被告的寓所檢獲超過80件未經使用的食品樣本,包括罐頭鮑魚、白松露醬、法式蟹湯、日本米及多款意粉,五人獲准保釋,20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答辯。

政府資料圖片。示意圖片非當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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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署。資料圖片

廉署。資料圖片

廉署表示,5人隸屬的小組在2022年中及2023年初,就兩次食品輻射檢測,以公帑向5個食品進口商購買多款食品樣本,總值逾88000元。廉署調查發現,5人進行測試前,已計劃挪用剩餘的食品樣本,不打算遵守妥善棄置食品樣本及作出相關記錄的內部指引。

政府資料圖片。示意圖片非當事人

政府資料圖片。示意圖片非當事人

另外,食環署發言人表示,因應廉署起訴食安中心五名衞生督察涉嫌串謀盜竊,食環署已暫停有關人員的職務。

發言人強調,食環署十分重視員工的紀律和操守,絕不姑息任何違法舞弊行為。署方已採取額外預防措施,包括細化工作指引、改善流程,以及提升食安中心採購和記錄食物樣本的應用資訊系統,以強化監督工作,並且邀請廉政公署協助改善有關程序。

政府資料圖片。示意圖片

政府資料圖片。示意圖片

政府資料圖片。示意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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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食環署不會評論有關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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