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黨在上週六(5月27日)召開特別會員大會,正式宣布解散。
一個創立17年的政黨,最後步上解散之途,可說是一條失敗之路,但這條失敗之路,也是由該黨領導人一步一步行出來的,過去十多年香港歷史轉折時刻,我見證了幾件和公民黨有關的小事,也可以作側面反映,這個黨如何步上衰敗。
第一、對23條立法出爾反爾。時光回轉到2003年,當時港府推出基本法第23條立法,社會上風雨欲來,政府為求增進社會和諧,在中央政策組下成立了一個社會和諧小組,我叨陪末席,是小組成員之一。記得當時大律師公會內一群核心大狀,已組成23條關注組,他們就是公民黨的前身(後來先變成45條關注組),當時他們大力反對23條立法,但私底下仍與政府有溝通。
記得有一天,時任保安局局長葉劉淑儀與律政司司長梁愛詩見記者,說已跟大律師公會商議,政府決定提出讓步方案,就是後來的所謂「剥牙方案」,政府大幅調低23條的辣度,希望爭取包括法律界在內的反對派同意。當天下午,社會和諧小組剛好開會,其中一名資深大狀組員就是23條關注組的核心成員,和諧小組的成員都很關心事態發展,追問這位大狀,如何看23條立法修訂方案。當時他表態說,方案可以接受。小組成員都認為,這就是23條關注組與政府反覆磋商得到的方案。不過後來社會局面風起雲湧,到了「七一」搞出幾十萬人大遊行,包括23條關注組在內的政團馬上反水,轉過頭來反對修訂後的23條,最後方案被逼撤回。
事後回想,若在2003年通過23條立法,社會上對顛覆活動有一定的自我約束,或許不會發展至2019年的黑暴運動,又或許歷史也會改寫。
第二、參與決策毫無誠意。2005年曾蔭權上台,為了加強與各界溝通,擴大策略發展委員會,我也有幸叨陪末席,看見政府如何苦心地就不同範疇政策,拿到策發會內諮詢。當時23條關注組已變成45條關注組,其中核心女資深大狀,獲委為策發會成員,這位女大狀逢請必到,逢到必「早」,不過是早退的早。每次只見她參加會議,都只出席5分鐘至15分鐘,就施施然挽著她的名牌鱷魚皮手袋,提早離場,印象中她從未在策發會中表達任何意見,政府有心諮詢,但大狀黨無心參與。
我心想,若他們這麼討厭這個制度,大可以不參加策發會。但他們既要參加,也要爭取完美出席率,外人根本不知道他們只是應酬式出席,對向政府進言,推動政策改變毫無誠意,但公開表演就表情十足。
第三、嚴拒政改勢兇夾狼。時光流轉到2015年,特首梁振英提出政改方案,提議按基本法,由提名委員會提名,一人一票選出特首,結果在立法會被否決。一年後中央港澳協調小組組長張德江,在同年5月親臨香港,政府在會展搞了個晚宴,我也在座。張德江在晚宴前約見包括公民黨員在內的10名立法會議員,再遊說議員接受政改方案。就因為張德江與反對派議員見面,晚宴本來6時半開始,但等呀等,等呀等,等了個多小時,張德江久久未出現,就因為與議員會面時被圍攻。據與會人士透露,公民黨等議員勢兇夾狼,劇烈針對政改方案,雙方討論激烈,最後不歡而散。
我心想如果公民黨當日接受了政改方案,香港有先經提名然後普選的特首,若政治不走向極端,也不會有今天的局面。
回歸26年,泛民搞的政黨愈搞愈激,背後是想推翻政府,上台執政。公民黨不但在香港玩得激進,更到美國游說對港制裁。這一切都是政治選擇,敬酒不飲飲罰酒,偏要參加一場顛覆政府的運動,最後落得散黨的下場。只能說:絕路是自己行出來的。
盧永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