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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變局 香港機會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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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變局 香港機會來了!

2023年07月10日 20:32 最後更新:07月11日 00:27

中聯辦主任鄭雁雄出席一個媒體高峰論壇時話,香港每次崛起,都是在世界變局中實現,他形容「世界有變數,香港有著數,世界有變局,香港有新局」,而香港的發展史就是一部在識變、應變、求變中,實現自我超越的歷史。

鄭主任的講話甚有啟發性,也凸顯了香港這個彈丸之地,為什麼可以發展成為一個國際大都會。

香港從1842年開始被英國殖民統治,初期100年發展較慢。第一波的變局源自二次大戰及國共內戰。香港在二戰時人口跌至50萬,戰後數年香港人口急增至220萬。當時香港不受戰亂影響,大批內地工業家帶著資金和技術來港,還有大量的內地人移居香港,在人力資源、技術和資金方面,為香港奠定了工業化的基礎。

香港遇到第一個變局是亞洲產業轉移。到了1970年代,當時日本早已在美國扶植之下崛興,但是隨著逐步發展,勞工成本已比較昂貴,一般的製造業開始向香港、新加坡,南韓和台灣所謂亞洲四小龍轉移。香港得助於早年引入的人才、技術甚至機器,食正這一波的工業發展浪潮。

香港遇到第二波的變局是中國改革開放。國家在1978年十一屆三中全會奠定了改革開放的目標,發生翻天覆地的變化,打開國門,大力發展經濟。隨著香港經濟發展,勞工密集的製造業在香港逐漸變得成本太高,而香港的廠商就帶著資金和技術,回流到珠三角等地設廠。在中國改革開放這個驚動世界的變局中,香港開始實現第二波的崛興,逐步發展成為國際航運中心及金融中心。

如今第三波的世界巨變到來。這是一個東升西降的過程,也是一個「換老大」的過程。美國在二次世界大戰之後,一直是世界的老大。但隨著中國經濟急速發展,勢將趕超美國成為世界第一大經濟體,在這個「換老大」的過程中,美國無法接受這個現實,所以在方方面面要壓制中國崛興。在這個中美摩擦日益加深的前提下,又一個世界巨變來臨。

如果在一個全球化的世界,如果在一個中美關係和好的世界,香港的角色反而沒這麼凸顯。單舉金融為例,中國公司可能更喜歡去美國納斯達克市場上市,因為那裏可以獲取更加高的估值。但自從美國政府將金融武器化,甚至聲言要踢中國公司離開美國股市之後,中國再不能夠依賴西方金融市場。

又例如在人民幣國際化過程當中,香港雖然是一個主要的人民幣交易中心,但是無論倫敦、紐約還是新加坡,都可以發展人民幣業務,國家過去不會獨靠香港。但是在中美關係日趨緊張,特別是俄烏戰爭中,美國濫用美元霸權和制裁工具後,就令國家要有更加多戒心,香港也就成為一國之下、一個高度可以信託的國際金融中心。

香港的角色已進一步凸顯出來,未來東西方會形成兩個世界。香港作為東方世界裏一個高度國際化城市,有重大作用。過去如果說發展速度和經濟體量,內地的大城市例如深圳或者上海,它們都比香港快和大。如果說國際性,倫敦和紐約也都比香港好。但是如今在一個東西分裂的世界當中,香港具有其獨特的角色。所以鄭主任說的「世界有變數,香港有著數,世界有變局,香港有新局」,的確很清楚地點出香港未來的發展路向。

盧永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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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雁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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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顛覆案」的重要意義

2024年11月22日 18:30

「35+」顛覆案審訊歷時3年半,最後45個被告認罪或被判罪成,「首要分子」戴耀廷判刑最重,判監10年,其餘被告分別被判入獄4年2個月至7年9個月不等。外界有人覺得判刑判得輕,但亦有人覺得判得重,我就認為判刑符合預期,可以全面審視這個案件的判決意義。

第一,「非暴力不可免責」。在顛覆案件中,鏡頭前的暴力容易理解,亦易於舉證。例如有人被拍攝到在公眾場所使用暴力示威,甚至掟石縱火等,就很易起訴入罪。但一些鏡頭後的顛覆行為,不但難以舉證,亦不易入罪。而西方相關法律亦不斷出現變化,以往西方法律有關罪名,包括叛國、煽動叛亂等,由不限於以使用暴力作前提,後來慢慢收窄定義,皆因當年西方白左思潮流行,全力推動捍衛人權自由思想,對國家安全和公眾安全的注意不足,在相關法例中逐步加入暴力作為前提去劃界。

例如香港在2003年的23條立法,那個所謂的「剝牙版本」,都是受這種思潮影響,相關罪行最後加入「武力或煽動使用武力」的前提,大大收窄了有關法例的規範範圍和阻嚇力。不過,美國在2001年發生911恐襲,接著在下一個十年又出現大量城市佔領運動,美西方「針唔拮到肉唔知痛」,到自己覺得痛的時候,就大力收緊法律限制,大量反恐和增強保障國家安全的法例出籠,很多都不再限於使用暴力作入罪前提。

以英國在2023年7月通過的修訂版國家安全法為例,就加入了控制外國勢力的條文,增設「外國影響力登記計劃」,凡經外國政權授意從事政治影響力活動的個人或組織,必須登記,否則即屬違法。這種法例亦是完全沒有進行暴力煽動活動的前提。香港的2020年版《香港國安法》中的「顛覆國家政權罪」,指明任何人「以武力、威脅使用武力或其他非法手段」,旨在顛覆國家政權,即屬違法。法例規定即使並無使用武力,但涉及「其他非法手段」,旨在顛覆國家政權,已經犯法。

以「35+」的謀劃涉及的手段並非暴力,但其顛覆政權的性質則非常惡劣,法庭在定出被告量刑起點的時候特別提到,已經考慮到整場「35+」謀劃性質並非暴力。清楚說明所謂「非暴力」,並不是逃避刑責的擋箭牌。

第二,危害國安必究必懲。在互聯網的世界,有大量的顛覆行為起初只是以十分隨意的方式提出,然後雪球越滾越大,最後一發不可收拾。如今的新世代,很多人對自己的行為後果並無認真思考,當然不能排除有部分人是經過思考後有意冒險,但在「35+顛覆案」中,法庭已經清楚指明,不能以相關顛覆政府謀劃的「不可能性」作為求情理由。部分被告指「35+」謀劃必然失敗,希望藉此獲法庭輕判。不過,主審法官李運騰已經舉例說明,假設有人想下毒毒殺別人,即是他是施放的毒物不至於致命,但都不可以減輕意圖毒殺他人罪行的嚴重性。所以無論計劃是否可能達致相關謀劃,亦足以判罪。

試想一下,在2019年之前網上有大量的港獨宣傳,有些帖文甚或以戲謔的方式出現,但「35+」案判決已經清楚告訴這些人,謀劃的「不可能性」不可以作為求情的理由,這些顛覆政府或分裂國家的宣傳,很可能可以入罪。

第三,罪責刑相適應。看看「35+」案的判刑,量刑輕重主要和兩個因素有關,1. 量刑起點。量刑起點高,判刑亦都會重。相關罪行嚴重性分了3級,包括「首要分子」、「積極參加者」和「其他參與者」。雖然即使案中首犯戴耀廷都說自己是「其他參加者」,而這個類別的判刑是3年以下,但法庭判決所有45名被告都不是「其他參加者」,至少都是「積極參加者」,而戴耀廷等4人更加是「首要分子」,整體上所有涉案者都定了較高的量刑起點。

2.認罪。犯人認罪一般可以獲扣減三分之一的刑期,如果作為從犯證人更加可以獲得更加大的扣減,可能可以高至扣減一半的刑期。案中首犯戴耀廷在審訊前就認罪,所以他的量刑起點雖然是15年,但扣減三分一後,最後判刑10年,所以判辨不同案件的刑罰輕重,和被告有沒有認罪有很大的關係。

總的而言,案中45名被告的判刑,大體上是罪責刑相適應。另外需要留意的是,在《維安條例》生效之後,所有觸犯國安相關罪行者,入獄後即使行為良好,都不可以獲得像一般扣減三分一刑期,即所謂扣減「坐監放假」的刑期,所以「35+顛覆案」的被告,判幾多就要坐幾多。

結論是,「35+顛覆案」顯示,特區法院9依法獨立審訊,展示高度的專業性和公正性,亦展示了即使非暴力的顛覆謀劃,亦完全可以入罪判刑,彰顯了香港的司法公義,有效阻嚇其他人不要輕易想去顛覆國家政權。

盧永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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