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Facebook Feature Image

不要假定試驗一定成功

博客文章

不要假定試驗一定成功
博客文章

博客文章

不要假定試驗一定成功

2024年03月25日 19:46 最後更新:20:29

特區政府辦事非常務實,剛在上周二推動立法會通過《基本法》23條立法,接著就在上周五向立法會提交文件,調整了備受爭議的垃圾徵費先行先試計劃,顯示政府對涉及民生的重大問題,真是有一刻都不想拖的解決態度。

市民對垃圾徵費計劃有很多意見,坊間有一個說法,說支持垃圾徵費的市民,遠少於支持23條立法的市民。由於垃圾徵費計劃的本質是「寓禁於徵」,將推動減廢的責任,主要放在市民身上,民意有反彈亦正常不過。政府亦充分了解民意的反應,非常小心應對。垃圾徵費計劃原訂於4月1日推行,撞正23條立法等大計的推出時點,結果政府迅速應變,宣布4月1日只進行「先行先試計劃」。今次政府向立法會提交的文件,是對垃圾徵費「先行先試計劃」的調整,主要有3個重點。

第一,提高層次。將政策由環保局局長謝展寰領導,改由政務司副司長卓永興率領的跨部門小組監督整個先行先試計劃的工作,並檢視先行先試的結果。首先就提高了層次,加強了部門間的協調,更能綜合不同部門評估政策可行性和影響;更重要是如果環保局一條心專注推動環保,政務司副司長就能綜合平衡環保以外的政策考慮。

第二,擴大試驗範圍。新方案拓展到14個試驗場景,包括公私營住宅、政府大樓、三無大廈、商場、食肆及院舍等,政府將會務實地審視垃圾收費實施時可能會遇上的問題,檢視不同人士包括垃圾產生者、前線清潔員工、垃圾收集商等,在不同場景實行垃圾徵費下,棄置垃圾的流程和實際操作,收集相關數據。

之前的試驗計劃主要集中在政府建築物測試,與現實計劃實施的情況相距太遠,估計新的先行先試方式,會比較能看到垃圾徵費計劃可能產生的問題。

第三,並非一意孤行。政府文件最後一段寫到,「相信先行先試的經驗和結果會協助我們更好掌握有否需要在推行垃圾收費時,加強或改善那些方面的工作和安排。」這顯示政府抱持開放態度,認真地看待先行先試的結果。

其實政府目前面對一個兩難題,垃圾徵費計劃由上屆政府制定,本屆政府執行,一方面計劃的確有推動減少棄置垃圾的好處,但另一方面亦有反對計劃的聲音不少、垃圾回收配套措施並未完善的弊端,政府要高度小心權衡利弊。

政府改進後的先行先試計劃,可以有3點思考方向。

第一,對計劃抱開放性態度。政府要認真試驗各種操作場景下可能出現的問題,不必抱著「夾硬來都要上馬」的偏見去進行試驗,如果發現實施條件真的不成熟,就要承認這個現實。

第二,切實衡量計劃的副作用有多大。垃圾徵費計劃估計可以令到市民減少棄置兩、三成垃圾,一方面要衡量是否達到這個水平,另一方面要評估副作用有多,包括巿民因為不懂得分類而產生多大的怨氣,會否嘗試以各種形式免費棄置垃圾,從拿到街上隨意拋棄,丟棄到交通工具上,甚至帶回辦公場所丟棄等。若副作用大、好處小時,而且估計副作用長期不能控制的時候,就要切實衡量計劃的可行性。

第三,認真檢視回收工作的成效。垃圾徵費的初心是減廢而不是徵費,如果真的可以減少兩、三成的垃圾,這些垃圾很可能放到各類回收設施中,這就要衡量:一,這些回收設施是否足夠;二,回收後的垃圾是否可以循環再造。如果市民真的是減少拋棄兩成垃圾,而這兩成的垃圾投入到回收的循環迴圈內,但絕大多數最後不能回收再造的話,回收的垃圾大多都是送到堆填區,這就變成了一個自欺欺人的計劃。

總的來說,建議政府抱持開放性態度,認真研究垃圾徵費的可行性,才決定是否要推行,不要假定試驗一定成功。

盧永雄

Tags:

垃圾徵費

往下看更多文章

英國何時釋放奧羅克?

2024年11月15日 18:54 最後更新:19:20

在一個充斥著雙重標準的世界,遇到不公平的事情,要敢於發聲,否則其他人就會覺得他完全對,你完全錯。

英國新任外相林德偉早前訪華,與中國國務院副總理丁薛祥及外長王毅會面,回到英國之後,就在議會被在野保守黨大力質詢。前保守黨黨魁施志安質問林德偉訪華期間,有否就多個議題包括黎智英案向中方譴責及施壓。林德偉受逼迫之下,就表示黎智英案、新疆維吾爾族人權及台海局勢都是英國高度關注的議題。

其後在11月11日,黎智英的幼子黎崇恩在社交平台上,貼出他和英國外相林德偉會面,叫英國政府盡力促使港府釋放黎智英。林德偉亦相當配合,在帖文留言強調,黎智英案是英國政府的優先事項,「會繼續要求港府立即䆁放黎智英」。

黎智英是涉嫌勾結外國勢力,觸犯《香港國安法》的重犯。但正正是「外國勢力」在案件仍在審訊期間高調施壓,這完全是破壞香港法治的行為。

黎智英兒子黎崇恩及其所謂「黎智英國際律師團隊」(黎智英的香港律師曾否認委任過這個團隊),一直在英國等地進行各種游說活動。他們打算在11月20日黎智英出庭作供之日,美國華盛頓全國新聞會所召開記者會,所謂「黎智英國際律師團隊」的英國御用大律師加拉格爾(Caoilfhionn Gallagher)和黎崇恩將會出席,再在美國發動逼迫香港釋放黎智英的政治行動。

按道理他們應該要求黎智英獲得公平審訊,而香港現在正正在做這件事情,在公平審訊黎智英。但他們要不經審訊釋放黎智英的訴求卻完全是政治性的,就是向外國政府施壓,逼迫他們採取行動,催逼中國䆁放黎。

第一,這種行動首先不符合對方的邏輯,既違反法治,亦違反香港的「高度自治」。黎智英案仍在審訊中,黎崇恩無提出任何證據,證明香港法庭對其父有任何不公正的審訊。

再者,這些美西方人士一直大聲疾呼,要捍衛香港「高度自治」,他們為何會逼英國政府表態要求中國中央政府干預香港,逼令香港法庭釋放黎智英呢?中央如果干預香港的司法審訊,叫停香港的法庭,強行要釋放黎智英,這才真正是喪失高度自治。這班人的行為和他們口頭聲稱的原則,完全自相矛盾。

第二,英國自己嚴打煽動罪犯,又有何資格叫香港釋放黎智英呢?遠的不說,就說近的,今年8月英國全國爆發反移民暴動,至少拘捕了1100人,將大量參與或煽動暴亂者快審快判,投入監牢,其中一個是35歲的奧羅克。他涉嫌在暴動期間煽動種族仇恨。

觸發英國騷亂的紹斯波特斬人案,網上謠言指肇事者為新移民的穆斯林,奧羅克就呼籲民眾上街。奧羅克的社交平台X帳號內有十萬名跟隨者,他被控散播煽動種族仇恨,結果被判監3年。

英國「鍵盤戰士」奧羅克被判監3年。

英國「鍵盤戰士」奧羅克被判監3年。

奧羅克在他的帳號內自我介紹是「我愛我的國家、右翼、停止(運送難民)船隻、脫歐、約翰遜、特朗普、天佑聯合王國、投票支持改革」。他是一個典型的右派人士,如果出生在美國,他可能已加入新一屆政府入閣成為部長,可惜他不幸是生在英國,結果就要坐牢。

英國表示要尋求香港䆁放黎智英,香港亦都可以尋求英國釋放奧羅克,讓像奧羅克這種人,多些在網上散播煽動騷亂的訊息。奧羅克相比黎智英這個傳媒大亨,只是一個影響力極少的小小小人物,他能對英國動亂造成的影響亦是相當皮毛,也要被判入獄3年,為何香港又不能審訊黎智英呢?

英國新一屆工黨政府試圖改變和中國關係,爭取做更加多的生意,但實際上又畏首畏尾,遇到批評時,又在這些所謂人權問題上「整色整水」。看來英國工黨政府,都不是一個能辦大事的政府。

盧永雄

你 或 有 興 趣 的 文 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