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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工資迷思揭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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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工資迷思揭破

2024年07月08日 16:21 最後更新:16:37

工資決定於資本家和工人之間的敵對的鬥爭。勝利必定屬於資本家。資本家沒有工資能比工人沒有資本家活的長久。

最低的和唯一必要的工資額就是工人在勞動期間的生活費用,再加上使工人能夠養家糊口並使工人種族不致死絕的費用。

          ——馬克思:《1844年經濟學哲學手稿》 

在工資問題上,香港有一個特殊群體,這群體只佔勞動人口的0.6%,約1.77萬人,是最不能自我保護、最沒有議價能力的一羣,也是最不願意躺平的一羣。

在工資問題上,香港還有一個特殊僱主群體,這群老闆人數或是少數,但一發聲便代表全體老闆,個個體面光鮮,卻觀感予人是最錙銖必較的一羣。

最沒議價能力的一羣遇著最錙銖必較的一羣,在最低工資問題上更充分體現各自之「最」,可是社會公義和名聲卻因此蕩然無存,社會再繁榮發達也並不光彩!由此可見,僱員和僱主之間的意識形態矛盾確實是無法調和。資本的邏輯就是:老闆主動加薪哪怕再多都可以,但被動加薪哪怕再少,就是不願意!不是加多少的問題,而是由誰加的問題。

何以這樣?且聽道來:

最新最低工資的安排

最低工資委員會建議採用方程式以實行一年一檢,新機制得出的首個最低工資水平,將會在2026年5月1日生效。方程式設計可用以下公式表示:每年法定最低工資的調整幅度(%)= 整體甲類消費物價指數的按年變動率(下限為零)+「共享經濟繁榮」因素*

*「共享經濟繁榮」因素為「(最近一年的實質本地生產總值的增長率 - 最近十年的實質本地生產總值趨勢增長率)× 20%」。這因素的上限為1%,下限為0。

由於上述兩個組成部分的下限為0,也因此該方程式屬於「可加不減」機制。最低工資按照這兩個因素調整,有其原因。第一,最低工資以甲類消費物價指數(開支較低住戶購買商品或服務的價格水平)來調整,目的就是讓最低工資的增長,足以抵銷通脹,特別是低收入家庭所面對通脹壓力尤其大。所以,薪酬增長至少可抵銷通脹,是普遍合理預期,爭議不大。

第二,最低工資應反映經濟增長變化,讓收取最低工資的勞工可分享經濟增長成果。即除了抵銷通脹,還應該有實質性的增長。

有報道便引述香港餐飲聯業協會會長黃家和說,新的方程式是勞資雙方都能接受的共識,相信計算出來的加幅會符合經濟情況,未來亦不需要再經常爭拗如何釐定最低工資水平。當然,還是有商界人士存在一些質疑和迷思,例如認為公式沒有考慮商界的負擔能力,甚至聲稱最低工資會導致商界的成本暴增,削弱競爭力,最終業務萎縮,引致惡性循環。

所謂競爭力迷思

首先,說到競爭力,我們很多時以新加坡與香港作比較。在2022年8月15日,新加坡零售業勞資政工作組公佈對零售業漸進式薪金模式(Progressive Wage Model)的建議,由2022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把零售業低收入僱員的總月薪增長設在18%,複合年均增長率則設在8.4%至8.5%,最低總月薪(包括津貼及績效獎金等可變動薪資)為1,850新加坡元(以當時匯價1新加坡元大概等於5.7港元計算,即等於約10,500元),至2025年9月1日達到超過2,175新加坡元。當時新加坡共有約1萬4000名收銀員和零售助理的月薪低於1,850新加坡元。在2023年2月,新加坡人力部宣佈,餐飲業也在同年3月1日開始實施漸進式薪金模式,快餐和超市熟食檔員工薪金上漲至1,750新加坡元,2024年同月增至1,915新加坡元,到2025年同月達至2,080新加坡元,涵蓋至少2.6萬名全職員工和1.5萬名兼職員工。(因應漸進式薪金模式,新加坡政府也設有漸進式加薪補貼計劃,資助加薪額由30%至50%不等。)

新加坡推出了這樣進取的薪金模式,是否代表新加坡將會失去競爭力,香港比新加坡將更有優勢?新加坡人力部長近日發表勞動節獻詞時說:「政府已將漸進式薪金模式擴展到零售業、食品服務業、垃圾管理業、行政人員和司機行業等領域和行業。每10名低收入工友中,已有多達九人受惠於漸進式薪金所涵蓋的範圍。」用香港商界的思維,新加坡理應完全失去了競爭力。然而事實是新加坡2024年2月的零售業銷售額,與2023年同比增長8.4%,表現強勁,獲得不少經濟分析師唱好,認為有望繼續增長。

勞工不是機器,而是有感情的。銷售和餐飲都是服務行業,員工表現對服務品質影響很大。僱主爭相壓低員工的工資,導致勞工要長時間工作才能維持生活,甚至如何工作也無法應付生活壓力。這樣被壓榨下的員工,如何能提供好的服務?如勞工努力工作,也只處於僅能糊口的狀況,如何能提升自身?結果,勞工無法提升,服務不好,生意慘淡,如是者,僱主為維持經營再壓縮成本,進一步對僱員壓榨,這才是對競爭力最大的損害,才是最大的惡性循環!當商界以持續壓榨勞工為出路,政府便有責任撥亂反正,保障勞工權益。這既是對社會負責,對勞工負責,也是在促進商界跳出惡性循環,提升業務,增加質量,提高生產力和競爭力的有效動力。

香港部分商界人士,或許是習慣了壓榨式對待員工,忘記了生意之道,是把僱員視為自己的夥伴,同甘共苦。最低工資現時每小時只是40元,按照這個水平,就算是新機制下,可能只是加一至兩元。為何非得要和這最弱勢的一群過不去呢?就算沒有法例要求,給底層員工每年加這麼一丁點,有必要如此這般的「算死草」?這樣的調薪,大部分正常營運的企業,應付綽綽有餘。如果一家企業,連最底層員工應有的最基本工資都付不起,便需要檢討經營之道,而不應甩鍋「最低工資」。「拔一毛而利天下,不為也」的生動寫照不需再現。

事實上,最低工資只是一條底線,是社會對最底層員工最起碼的生活保障的底線,讓他們可以最低限度用自己的勞力,換取一個合理、能應付基本生活的收入。如果社會連這樣的底線也沒有,勞動便失去了應有的意義和尊嚴,這對社會進步危害深遠。

所謂成本增加的迷思

其次,最低工資對經營成本的影響非常有限。一方面,收取最低工資的底層員工,基本上佔極少數。比如按照勞工及福利局長孫玉菡的說法,現時領取最低工資的僱員人數,只佔勞動人口約0.6%,大概只有1.7萬人。商界有所謂的「漣漪效應」。現時每月就業收入中位數大概2.1萬元左右。收取最低工資的,如每月服務150小時,加兩元的結果,是每月只多了300元而已。對月入2.1萬元的員工來說,300元只是人工的1.4%。一般企業加幅都比這高;加得太少,很可能的結果是,企業留不住人才,就是僱員「炒老闆魷魚」,所以所謂「漣漪效應」,更多是製造假象、危言聳聽。更何況,底層員工的人工加幅其實對其他員工(特別是中高層的員工)影響微乎其微,甚至不成其為參考指標。

所謂漣漪效應的迷思

另有一種奇談,說的是以飯盒價格上漲為例,聲稱從以前的20多元漲至現在的幾十元。事實呢?就算沒有最低工資,香港的物價也是在持續上升的。在上世紀80年代尾至90年代,沒有最低工資,但物價指數的升幅大概維持在每年8-10%,最高為1991年的11.6%。顯然,物價上漲並非最低工資所致。在2023年,最低工資調整,由2015年的32.5元,一次過加到40元,加幅23.1%(按:實際上,2015年至2023年每小時工資中位數的增幅為27.3%,還沒有考慮最低工資被「凍薪」了足足八年)。那麼,物價加了多少呢?2023年的物價只加了2.1%。可以證明,最低工資並非物價高企的關鍵因素。反而,百物騰貴的最根本原因,更多是其他方面的成本,尤其是租金成本。那麼,如果商界這樣憂慮成本和競爭力,為何從不要求規管租金水平呢?不規管一下地產霸權?!所謂的「漣漪效應」,是偽命題,更是一種恫嚇手段,更多是針對沒有議價能力卻又堅持勞動的底層員工的壓榨、利益最大化的貪婪話術!

打破迷思,達至共贏

在勞工權益上,香港為最底層員工所做的實在太少。為最底層員工,做這麼一丁點最基本的法例保障,理所當然,理應獲得更多和更廣泛認同。全球首個最低工資由新西蘭於1894年制定,全球爭相仿效,現時大多數國家/地區均設最低工資標準,以此作為對收入不均的一種調節,作為對底層勞工權益最基本保障。如果最低工資是洪水猛獸,會嚴重破壞競爭力,為何各地還會實施?香港不是唯一實行最低工資的地區,但香港到2011年5月1日才開始實施最低工資,在勞工權益的保障上遠遠落後於全球趨勢。香港在勞工權益保障上,只是處於起點。本屆政府優化最低工資機制,提高對勞工權益保障的重視,值得肯定。

前述少數老闆所代表的商界及其意識形態,其實是不會用自己的利潤給員工發薪、加薪的,老闆從來都是讓消費者為員工發薪、加薪埋單的;商品價格是商品銷量的關鍵因素,定價權在老闆,這就解釋了有的老闆堅決抗拒最低工資的原因。只是這樣一來,資本主義的生產關係還能持續嗎?老板當然可以說,能否持續不是他要考慮的,他只考慮如何壓低成本,追求更高利潤;要考慮就讓政府考慮去!那就要支持政府訂立最低工資標準了!

事實上,資本主義從野蠻發展到現代,工資調整是達到資本主義生產關係可持續發展的關鍵因素,合理的工資才能產生消費動能,刺激經濟發展。市場不是靜態的,也不是零和遊戲。老闆資本家要是利益全取,經濟難以活起來,唇亡齒寒那就變成「攬炒」了。所以,老闆雖心不甘情不願,還是需要政府合理干預的!

最低工資新機制最終能否讓底層僱員分享經濟發展成果還未可知,儘管可能有這樣那樣的問題,但其立意是對的,各方走前一步才能有繼續走向前的可能,勞資雙方還是達成了共識願意接受,政府及時檢討機制,化解了協商機制的崩壞,這是由治及興,各利益相關方達至共贏的結果。期望這是香港新型勞動關係發展的標誌。

作者:吳秋北 港區人大代表 工聯會會長 立法會議員




來論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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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曉峰:開拓體育爭議解決服務

2024年10月16日 12:59 最後更新:13:16

作爲港區人大代表及AALCO亞非法協香港區域仲裁中心主任,本人很高興能成功爭取特區政府認同和支持,於最新的施政報告中,推動設立體育爭議仲裁機制。

據專業分析員估計,到2028年,全球體育市場價值將超過6800億美元。透過機制經第三方協助解決,不僅能提升香港的體育產業管治水平,為運動員提供更好的支持和保障,在建立有效爭議解決機制方面,繼續邁向精英化、專業化、盛事化和產業化的目標。

亞非法協香港區域仲裁中心是亞洲—非洲法律協商組織(AALCO)六個國際區域仲裁中心的其中一個,亞非法協香港區域仲裁中心及其餘兩個區域仲裁中心在解決體育相關爭議方面有充足的經驗。有中央政府以及另外 48個亞洲非洲法律協商組織成員國支持下的AALCO,不僅能把國際標準帶來香港,更能提供低成本、高效的替代性爭議解決服務,通過調解和仲裁確保公平競爭,維護體育操守,保障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亞非法協香港區域仲裁中心擁有在冊的仲裁及調解員,並會積極培訓具備體育專業知識的仲裁員和調解員,協助解決體育相關爭議,為亞太區的爭議解決人才庫增添力量。

體育相關爭議解決往往需要特定的相關專業知識和理解。亞非法協香港區域仲裁中心提供調解和仲裁課程給有志者(包括現役/退役運動員、裁判、本地體育總會的董事/員工、或對體育爭議解決有興趣的人士),可以進修選擇成爲調解員或仲裁員。我們會協助培訓運動員,讓他們學習調解方面的知識,反之亦然。作爲一個好的調解員,除了具備調解技巧,也要對體育行業有一定的認識。中心也會訓練調解員,讓他們具備行業洞察力。就著以上,霍啟剛, JP與本人正積極探討透過中國香港體育協會暨奧林匹克委員會管轄下的香港奧林匹克學院為體育協會合作開展能力建設活動。

訴諸法院並非是解決與體育相關爭議最具時間和成本效益的方法。亞非法協香港區域仲裁中心的《體育產業調解仲裁規則》,考慮香港體育界的需求,運用替代爭議解決(ADR),以公平、公正、平靚正的方式,配合法律科技解決體育爭議。

本人亦即將聯同霍啓剛, JP及一群熱愛體育的律師出版一本有關香港體育法律的書藉。希望大家能藉此多認識體育有關的法律,一同「做大體育市場」!

Develop sports dispute resolution services

As Hong Kong delegate to the National People's Congress and the Director of the AALCO Hong Kong Regional Arbitration Centre, I am very pleased to have successfully secured the recognition and support of the HKSAR government in promoting the establishment of a sports dispute arbitration mechanism in the latest policy address.

Professional analysts estimate that by 2028, the global sports market will surpass US$680 billion. This mechanism, facilitated by a third party, will not only enhance the governance level of Hong Kong's sports industry but also provide better support and protection for athletes. It aims to continue moving toward supporting elite sports, enhancing professionalism, maintaining Hong Kong as a center for major international sports events, developing sports as an industry, promoting sports in the community, and popularizing effective dispute-resolution mechanisms.

The AALCO Hong Kong Regional Arbitration Centre (AALCO-HKRAC) is one of the six international regional arbitration centers under the Asian-African Legal Consultative Organization (AALCO). The Hong Kong regional centre together with two other regional arbitration centers have extensive experience in resolving sports-related disputes. AALCO, supported by the central government and its 48 member states, can bring international standards to Hong Kong. It also offers low-cost and efficient alternative dispute resolution services, ensuring fair competition, upholding sports ethics, and protecting the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the parties involved through mediation and arbitration.

AALCO-HKRAC has instituted a panel of mediators and arbitrators, and will actively train arbitrators and mediators with sports expertise to resolve sports-related disputes and mediators to enrich Hong Kong’s talent pool for dispute resolution.

Sports-related dispute resolution often requires professional knowledge and understanding of the industry. AALCO-HKRAC will introduce a sports dispute training program tailored for individuals to those who are interested (including current/retired athletes, referees, directors/employees of national sports federations, or people interested in sports dispute resolution) who can pursue further studies and choose to become mediators or arbitrator. We will provide training for athletes to understand the principles of mediation, while also equipping mediators with insights into the sporting industry. A successful mediator not only requires strong mediation skills but also a deep understanding of the specific field they are engaging with. In view of the above, Kenneth Fok, JP and I are actively exploring the possibility of cooperating with the Hong Kong Olympic Academy to organize capacity-building activities for sports associations.

Going to court is not the most time and cost-effective way to resolve sports-related disputes. AALCO-HKRAC’s “Sports Industry Mediation and Arbitration Rules” considers the needs of the Hong Kong sports industry and uses alternative dispute resolution (ADR) to resolve sports disputes in a fair, just and fair manner, with the use of LawTech.

Personally, I, together with Kenneth Fok, JP and a group of dedicated lawyers with a passion for sports is set to publish a new book on sports law in Hong Kong. This forthcoming publication aims to enhance understanding of sports-related legal frameworks and encourage collaboration to expand the sports market in the region.

(作者:陳曉峰,港區人大代表、AALCO亞非法協香港區域仲裁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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