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Facebook Feature Image

醫院口岸爆炸案|陪同袍到明愛醫院求診 警署警長:男廁傳出兩下好大爆炸聲 現場病人有恐慌

本地炸彈案

醫院口岸爆炸案|陪同袍到明愛醫院求診   警署警長:男廁傳出兩下好大爆炸聲   現場病人有恐慌
本地炸彈案

本地炸彈案

醫院口岸爆炸案|陪同袍到明愛醫院求診 警署警長:男廁傳出兩下好大爆炸聲 現場病人有恐慌

2024年11月28日 15:18 最後更新:11月29日 07:27

2020年明愛醫院及羅湖口岸等炸彈案,8名男女涉案被控反恐條例下的「串謀犯對訂明標的之爆炸」等罪,全部被告否認控罪於高院受審,控方28日先就明愛醫院爆炸案傳召證人,其中一名警署警長供稱,2020年1月底,他陪同在旺角朗豪坊執勤受傷的同袍到明愛醫院求診,候診期間聽到男廁傳出兩下好大爆炸聲,當時現場病人「有啲恐慌」,其後在廁格內發現裝有電池和電線玻璃瓶,馬桶被炸破一部分。另針對羅湖港鐵站爆炸案,警署警長書面供詞稱,當時發現有疑似爆炸品後,疏散人群並設封鎖線,後在70米外聽到爆炸聲及冒出大量白煙。

明愛醫院。 資料圖片

明愛醫院。 資料圖片

就明愛醫院男廁爆炸案,控方讀出警署警長蔡偉強的書面供詞,指蔡偉強於2020年1月26日在旺角砵蘭街近朗豪坊一帶執勤期間,遭一名男子襲擊,他其後在警署警長蔡國威陪同下、到明愛醫院急症室求診,約於1月27日凌晨2時20分,他候診期間聽到男廁傳出爆炸聲,他協助疏散現場約20名巿民及數名職員,返回現場時發現男廁冒出白煙,進入男廁檢查發現一個內有電池和電線的破裂黃黑色玻璃瓶。

更多相片
明愛醫院。 資料圖片

明愛醫院。 資料圖片

2020年1月27日凌晨約2時半明愛醫院男廁爆炸後,馬桶有部分損毀和熏黑。

2020年1月27日凌晨約2時半明愛醫院男廁爆炸後,馬桶有部分損毀和熏黑。

羅湖港鐵站。

羅湖港鐵站。

警署警長供稱,2020年2月2日下午約3時53分羅湖站月台設封鎖線,之後約70米外聽到爆炸聲及冒出白煙。

警署警長供稱,2020年2月2日下午約3時53分羅湖站月台設封鎖線,之後約70米外聽到爆炸聲及冒出白煙。

將軍澳尚德停車場外有悼念周梓樂的活動。(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將軍澳尚德停車場外有悼念周梓樂的活動。(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高等法院。

高等法院。

控方傳召警署警長蔡國威出庭作供。蔡國威的書面供詞指,他當時在明愛醫院聽到男廁傳出兩下爆炸聲,同事進入男廁發現有煙和火,他其後進入男廁時發現煙霧愈來愈濃烈,地面有火,他聯絡消防,後找護士取滅火筒撲熄火種,他其後亦發現裝有電池和電線的玻璃瓶,馬桶亦疑炸破了一部份。蔡稱,他當時聽到兩下「好大聲嘅爆炸聲」,軍裝同事去男廁查看,而他去視察時發現「好多白煙冒咗出嚟」,當時現場有很多病人,「都有啲恐慌」,他遂吩咐同事進行疏散。

2020年1月27日凌晨約2時半明愛醫院男廁爆炸後,馬桶有部分損毀和熏黑。

2020年1月27日凌晨約2時半明愛醫院男廁爆炸後,馬桶有部分損毀和熏黑。

另一名證人高級消防隊長巫龍興作供,指他在2020年1月27日凌晨約2時半帶隊到明愛醫院,到場時發現火種已撲熄,但男廁內充滿白煙,馬桶水箱下有碎片,馬桶後面有輕微損毀和熏黑。

次被告代表律師質疑證供基於行車紀錄  的士司機:新年期間去明愛 印象深刻   

另一名證人的士司機張偉榮供稱,他於2020年1月27日凌晨,在大角咀道九龍殯儀館附近接載過一名男子到明愛醫院;控方播放案發時明愛醫院外的閉路電視片段,張偉榮確認拍攝到其的士及所接載的男子下車,張確認警方從他手機中檢取了當日行車的全球衛星定位記錄。

次被告李嘉濱代表大律師朱寶田盤問張偉榮,指張偉榮在2020年5月與警方錄取的書面口供指自己對1月27日所接載人士的容貌和上車地點「無太大印象」,指張偉榮對於大角咀上車的說法是基於定位記錄行車路線。張偉榮不同意,稱當日是新年期間,乘客要求去明愛醫院,車費為50至60元,因他自己較早前亦有家人在明愛醫院離世,所以印象特別深刻。

羅湖港鐵站。

羅湖港鐵站。

清潔女工車廂拾獲環保袋  羅湖站務主任:袋中有袋 內有連電線可疑物品 

關於羅湖港鐵站爆炸案。港鐵清潔女工李瑞陽供稱,2020年2月2日下午在羅湖站工作,期間在車廂內發現一個內有玻璃瓶的黑色環保袋,她其後把它交給月台台長,把它放在台長室門口。

另一名證人港鐵站務主任張偉榮供稱,他常駐羅湖站負責月台及票務工作,於2020年2月2日下午約3時,在月台3號的4卡車廂外,清潔女工告知在車廂發現失物,其後他從對方手中接過一個50厘米乘40厘米的黑色環保袋,袋內有另一個紫色環保袋。清潔工離開後,他將環保袋放在地上,發現袋內有一個裝有灰色物質的玻璃瓶,而紫色環保袋內有一個4吋乘4吋的黑色物體,綁着橙色電線,並有紅色閃燈,他立即放下物品及走開,其後報告控制室有可疑物品,剛好當時有防暴警經過,他帶防暴警到台長室,打開環保袋給警方查看,警員著他遠離並疏散。

警署警長供稱,2020年2月2日下午約3時53分羅湖站月台設封鎖線,之後約70米外聽到爆炸聲及冒出白煙。

警署警長供稱,2020年2月2日下午約3時53分羅湖站月台設封鎖線,之後約70米外聽到爆炸聲及冒出白煙。

月台疏散人群設封鎖線70米外聽到爆炸聲及冒出大量白煙 

控方讀出另一證人警署警長林得安的書面供詞,指他於2020年2月2日下午帶隊到羅湖管制站巡邏;至下午約3時,見穿着港鐵制服職員張偉榮報稱有清潔女工拾獲2個環保袋,並帶他到台長室門外,張偉榮打開紫色環保袋,林見一個由保鮮紙包裹的物體,連接電線及有燈光閃,觀察約4秒,他相信是爆炸品,遂指示下屬疏散人群並設封鎖線;至約3時53分,林得安聽到封鎖線70米外傳來爆炸聲及冒出大量白煙。控方問及如何疏散乘客,林稱列車到達後著乘客不要靠近疑似爆炸品附近,讓乘客向前方落車 ,之後他向後退約70米左右,並聽到爆炸聲,見月台冒出白煙。

尚德停車場外「祭壇」悼念周梓樂 現場估計逾500人

針對將軍澳尚德停車場放置炸彈計劃。高級督察梁家俊供稱,他於2020年3月8日傍晚6時曾帶隊到將軍澳唐明街附近巡邏,發現有磚頭和汽油彈等物品,當晚共截查了191人,有巿民逗留在尚德停車場外一處自製祭壇悼念周梓樂,估計人數逾500人。

首被告何卓為代表大律師姚本成問及,當時梁家俊在現場發現多少汽油彈?梁供稱,在尚德停車場樓梯間發現9支汽油彈。梁又回應提問指,當時自製祭壇是用相片和字句貼在停車場外牆,地下有人放花束和蠟燭,而當晚他並未發現有暴力行為。

將軍澳尚德停車場外有悼念周梓樂的活動。(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將軍澳尚德停車場外有悼念周梓樂的活動。(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監視警員跟蹤多名被告到深水埗公園 

代號SO21監視警員在屏風後作供稱,於2020年3月6日傍晚6時半起當值,負責監視一宗製造爆炸品案涉案人士,包括本案首7名被告。在訓示期間,他獲派涉案人士的黑白相片,相片上可見被告的樣貌和輪廓,他記下被告容貌後,把相片交回訓示人士。

監視警員SO21稱,他之後被派到深水埗行動,約於晚上10時,發現吳子樂和張琸淇在深水埗港鐵站下車,並從D2出口離開,而他則奉命跟蹤兩人,之後他們進入深水埗福華街174號,德寶大廈地下的便利店,離開便利店,約20分鐘後,兩人在巴域街與楊怡斯碰面,3人沿巴域街斜路走上巴域街公園。當時燈光下看得清楚,他與對方相距約10多米,行至美荷樓附近,看見3名被告走入公園內;他其後亦看到另兩名被告張家俊和李嘉濱分別沿巴域街走上公園。

8名被告依次為37歲無業的何卓為、26歲裝修工李嘉濱、28歲金融從業員吳子樂、30歲程式工程師張家俊、29歲文員楊怡斯、25歲入境處登記主任張琸淇、23歲浸大學生何培欣及25歲測量員周皓文。其中被告楊怡斯、張琸淇、周皓文獲准保釋。

首7名被告被控「反恐條例」下「串謀犯對訂明標的的爆炸的禁制罪」,指他們於2019年11月2日至2020年3月8日期間,另7人亦被控交替控罪、「串謀導致相當可能會危害生命或對財產造成嚴重損害的爆炸」罪;次被告李嘉濱另被控「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行為」罪;第8被告周皓文則被控一項「企圖製造炸藥」罪。

高等法院。

高等法院。

Tags:

深水埗

2020年明愛醫院及羅湖口岸等炸彈案,8名男女涉案被控反恐條例下的「串謀犯對訂明標的之爆炸」等罪,全部被告否認控罪於高院受審,2025年1月3日續由負責證物的偵緝警員作供,指2020年3月拘捕第四被告張家俊後,在其家中檢獲多塊電池電路板、橙色電線、多張電話卡及手機等,另於張的私家車內亦搜出電路板和電池等,有關搜查在張見證下進行,並向他展示被檢取證物及告知檢取的位置;另從警員拍攝其中一部手機證物內的Telegram的相片及影片所見,當中訊息提及懷疑爆炸品如「搵到total 3300g S料夠唔夠」 等、及懷疑爆炸品測試片段。

案件今在高院續審,控方庭上展示多項由第四被告張家俊家中及私家車等檢取的證物。

案件今在高院續審,控方庭上展示多項由第四被告張家俊家中及私家車等檢取的證物。

控方續傳召偵緝警員白智峰供稱,警方於2020年3月7日晚到被告張家俊家中作出拘捕行動,翌日凌晨2時起在單位內進行搜查,檢取了4塊電路板、1塊電路板連USB記憶體、6粒電池、6張電話卡、6部手機、1隻Apple Watch、2部MacBook、2部iPad、1部損壞的黑色擴音器、1盒橙色電線、1部測量機、一本支票簿等;警方後來亦在單位內檢取一個灰色背囊,控方指稱該背囊在涉案Telegram訊息圖片中曾被拍攝到。控方庭上展示證物,惟指涉案橙色電線為危險品,故未有展示實物。

警員在張家俊見證下搜車 

根據白智峰的警員記事冊,警方同日凌晨亦在張家俊見證下,對其私家車進行搜查,並搜出1塊電路板、1塊電路板連電池、USB、「豬咀」防毒面具、及在車尾箱搜出兩套車牌等,而張家俊銀包內則有多張銀行信用卡及提款卡、電腦單據等;警方同日早上又帶張家俊到葵涌鍾意恒勝中心及屯門山景邨搜查,檢獲2疊印有張家俊姓名的卡片、多張電話卡、電池電路板等。控方庭上展示上述證物,當中包括多塊電路板、大量電線等、並由證人逐一指出相關證物所檢取的位置。

以密碼進入TG拍攝共70張相及3段影片

白又供稱,2020年3月8日晚上7時半,他與警員劉劍活在網罪科分別檢視在張家俊住所檢取的兩部手機,其中一部銀色iPhone交給劉處理,而白則負責檢視另一部金色iPhone ,打開內裡的Telegram,並用相機拍下當中對話內容,共拍攝了70張相及3段影片,白供稱當時手機無需用密碼解鎖,但需密碼進入Telegram。

群組對話提及「搵到total 3300g S料」及「整好咗個30kg蛋糕俾人甩底」等

庭上展示白拍攝的3段片段,顯示手機內有兩段懷疑是測試爆炸品的片段。另TG通訊紀錄顯示有涉案群組「烘焙同好會0.3」對話內容,有人提到「搵到total 3300g S料,夠唔夠」、「今晚RB咁勁,要揾另一種方法入去」、「人在TKO」、「一係我哋Gogovan啲貨俾你」、「掂左呢單應該多幾架劏車都claim到」等。

手機用戶又曾與「不速之狗hkgerrrr」的帳戶傳訊息,指「想搵鬼車,整好咗個30kg蛋糕俾人甩底搵唔到車俾我」;另手機用戶曾與名為「一枝弓」的帳戶傳訊息,當中「一枝弓」提到「我哋嘅料要KNO3抑或……氣壓爆炸多過高温」,而該手機用戶則向「一枝弓」發送疑似設計草圖,並寫有尺寸為30乘45乘7厘米 」;手機用戶亦與「William Wallace」帳戶傳訊息提到「舊嘢係咪都係20kg」、「我會整個手抽」、 「鬼車泊入去落貨 應該距離好短」及「你地試住10g電引+硫磺版flash powder 先」等。

TG對話提及「如果無失手嘅話 會有最少兩三隻狗死/重傷」

白又供稱,於3月9日再對相關金色iPhone拍攝了108張相片,並於3月10日對張家俊住所內檢取的另一部iPhone 6 plus拍攝了28張相片。 庭上展示白拍攝的相片,顯示手機用戶曾在Telegram向用戶「何指奇跡抵副」 傳送訊息,提及「下星期如果無失手嘅話 會有最少兩三隻狗死/重傷」、「20kg 蛋糕乜都飽」等。

被告張琸淇。

被告張琸淇。

被告楊怡斯。

被告楊怡斯。

而TG群組「烘焙同好會0.3」的對話名單中,包括有 「一枝弓」 、「夠鐘改名」,「 五飛」、「William Wallace」、「大西北騎牛仔」等用戶名稱,而創立群組則為「叉雞飯」。據控方早前指「五飛」為首被告何卓為,「一枝弓」為次被告李嘉濱、「夠鐘改名」為第三被告吳子樂、「叉雞飯」為第五被告楊怡斯、 「大西北騎牛仔」為第六被告張琸淇。

被告周皓文。

被告周皓文。

8名被告依次為37歲無業的何卓為、26歲裝修工李嘉濱、28歲金融從業員吳子樂、30歲程式工程師張家俊、29歲文員楊怡斯、25歲入境處登記主任張琸淇、23歲浸大學生何培欣及25歲測量員周皓文。其中被告楊怡斯、張琸淇、周皓文獲准保釋。

首7名被告被控「反恐條例」下「串謀犯對訂明標的的爆炸的禁制罪」,指他們於2019年11月2日至2020年3月8日期間,另7人亦被控交替控罪、「串謀導致相當可能會危害生命或對財產造成嚴重損害的爆炸」罪;次被告李嘉濱另被控「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行為」罪;第8被告周皓文則被控一項「企圖製造炸藥」罪。

高等法院。

高等法院。

你 或 有 興 趣 的 文 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