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表示,上月接獲11名市民報案,指他們的子女入讀港島南區黃竹坑道一間學校時,購入學校債券,涉款合共約580萬元,但子女退學後未獲退還相關款項,懷疑受騙並報警。
漢鼎書院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梁熙表示,大約一年半前至今收到50多名漢鼎書院家長的求助,他們每人購買了60萬元或以上的建校債券,但一直未能贖回款項,合共涉及3000多萬元。
梁熙
梁熙引述家長表示,入讀時校方要求家長為每名子女購買60萬元債券,協議條款訂明學生畢業或退學後1年,家長可以申請退還債券款項,但家長多次追討都未能成功,校方半年前曾經提出每個月償還1萬元,但至今沒兌現。
梁熙說,漢鼎書院約有百多名學生,家長可以考慮以學校違反商品說明條例向海關求助,如不成功亦可向警方求助,再下一步可循司法程序追討。
黃竹坑一間私立學校漢鼎書院,有家長懷疑未能贖回早前購買的學校債券款項,報警求助。
漢鼎書院
教育局回應查詢時表示,一直嚴肅跟進該學校的管理及財務情況,除了督促學校制定及因應情況更新其緊急應變計劃,已要求學校暫停收取建校債券,以及向教育局清楚交代未來的發展路向,局方會繼續監察學校的營運情況,與相關持份者保持緊密聯繫,保障學生福祉。
政府新聞網圖片
教育局又說,如私立學校未能按相關的合約條款及條件行事,家長應循法律途徑追討,如懷疑涉及違法行為,應向相關的執法部門舉報。局方又提醒家長,私立學校的營運及財務狀況受不同因素影響,如家長選擇安排子女入讀私立學校或考慮參與學校的籌集資金計劃,應先搜集有關學校的資料,了解學校的財務狀況、籌集資金計劃的目的及理據,並細閱合約條款。
教育局就私立學校自行籌集營運資金,設有審批機制。局方表示,所有收取債券資金的私立學校須向局方申請,經批准後方可收取,校方亦須遵從 4項原則,包括符合相關條例及法例規定、確保學校有良好管治、收取費用須具透明度,以及要保障主要持份者權益。教育局至今共收到23間私立學校透過有關機制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