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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炳強:許智峯、袁弓夷等7人被列為潛逃者 禁止向他們提供或處理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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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炳強:許智峯、袁弓夷等7人被列為潛逃者 禁止向他們提供或處理資金

2024年12月24日 11:21 最後更新:17:57

政府刊憲,保安局局長鄧炳強行使《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賦予的權力,將許智峯、郭鳳儀、袁弓夷、郭榮鏗、任建峰、許穎婷以及邵嵐列為指明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的潛逃者。保安局局長鄧炳強上午主持記者會交代有關決定。

鄧炳強於記者會表示,有關人士在潛逃海外後仍然從事危害國家安全行動,包括在社交媒體煽動分裂國家、會見外國政客請求對中國或特區施行制裁。

其中許智峯,串聯外國政客偽造文件潛逃,並有從中得益。政府有理由相信,他在有關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平台收取資金,從中得益。就此,當局已根據《國安法》43條實施細則,展開沒收犯罪得益的法律程序。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上午主持記者會交代有關決定。(巴士的報記者攝)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上午主持記者會交代有關決定。(巴士的報記者攝)

鄧局長表示7名潛逃者都適用的措施包括「禁止提供資金等或處理資金等」、「禁止與不動產相關的某些活動」、「與涉及有關潛逃者的合資企業或合夥相關的禁止」,以及「撤銷特區護照等」。郭榮鏗及任建峰亦適用於「執業資格暫時吊銷」,袁弓夷適用於「暫時罷免董事職位」。

鄧炳強指,對於潛逃海外人士,已給足夠時間讓他們回來,他們令2019年社會分裂,誤導青少年,「若佢地夜晚都睡得著,就是沒良心」他又指,取消護照是很有效,當這些人士沒有任何身分,無法周圍去,就沒有利用價值,此外亦註銷這些人士的一些專業資格,同時切斷資金來源,採取此等措施是非常有效。

鄧炳強警告,市民如向網上建立平台專頁提供資金,將不動產出售給他們、與他們合資成立企業等,都是犯法,最多可判監7年。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上午主持記者會交代有關決定。(巴士的報記者攝)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上午主持記者會交代有關決定。(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務處副處長(國家安全)簡啟恩表示,一定會凍結資金,危害國家安全的活動會因為沒有資金而減低,並提醒市民千萬不要和這些人聯絡。

國家安全處總警司李桂華又指,潛逃海外人士罪名為「煽動分裂國家罪」,他們的社交平台確實有相關內容,無論是轉發還是自己發,而另一罪名「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他們當時切實參加聯署,已屬危害國安行為。

國家安全處總警司李桂華 (巴士的報記者攝)

國家安全處總警司李桂華 (巴士的報記者攝)

Tags:

郭榮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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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炳強稱潛逃海外者仍繼續從事危害國安活動 許智峯將被沒收犯罪得益

2024年12月24日 11:08 最後更新:15:42

政府刊憲,將許智峯、郭鳳儀、袁弓夷、郭榮鏗、任建峰、許穎婷以及邵嵐,列為指明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的潛逃者。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表示,這些危害國家安全的分子,在潛逃海外後仍繼續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的活動,包括透過社交媒體平台鼓吹港獨和推翻中華人民共和國根本制度,分裂、煽動分裂國家、發動所謂「公投」、意圖實施所謂「自決」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他們又發表所謂「報告」及會見外國政客和政府官員,以請求對中國和香港特區進行制裁、封鎖和採取其他敵對行動,包括制裁中央、特區官員和檢控人員。

鄧炳強表示,有潛逃海外者仍繼續從事危害國安活動。(巴士的報記者攝)

鄧炳強表示,有潛逃海外者仍繼續從事危害國安活動。(巴士的報記者攝)

鄧炳強說政府實施措施,禁止向相關潛逃者提供資金或處理資金,包括買賣樓宇,亦不可以將樓宇租給他們或向他們租用樓宇,不能夠跟他們合夥做生意、投資或提供資金,特區政府已撤銷他們的特區護照。

他強調實施一系列措施,目的是應對、打擊、阻嚇和防止潛逃行為,以及對潛逃者施以重錘打擊,並促使他們回港接受執法和司法程序。除了獲保安局局長批予特許授權外,任何人直接或間接向他們提供任何資金,包括向他們在網上建立的平台或專頁提供資金即屬犯罪,一經定罪可被判監禁7年,警方會嚴正執法。

鄧炳強又指出,許智峯串通外國政客、偽造文件、欺騙法庭批准他離港,實則是潛逃海外,經調查後,律政司認為有充分證據證明他曾經干犯危害國家安全罪行,並從中得益,包括在網上平台收取資金,律政司將展開向他沒收犯罪得益的法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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