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香港高Sir•高能•熱點詞》
2025.02.18
熱點詞:#充公逃犯許智峯財產 #法治精神及公義的彰顯
香港原訟法庭17日應律政司的申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第四十三條實施細則》附表3第9條發出沒收令,沒收許智峯所干犯的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的得益。特區政府表示,留意到網上對法庭依法採取的行動作出失實抹黑和惡意攻擊,對此予以強烈譴責和反對。
高Sir:逃犯許智峯竟敢公然勾結外力,危害國家安全,如今卻妄圖以無辜之姿,質疑特區政府依法充公其財產的決定?這豈非天大的笑話!觀乎許智峯在潛逃前,甚至將接近250萬港元的個人資產轉移給其母親及妻子,可以說是早就暗藏禍心了。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應律政司的申請,依法發出沒收令,沒收許智峯所干犯的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的得益。這一決定,是基於嚴格的法律程序和充分的證據。藉將犯罪所得資產轉至親友或其他人士名下,絕不能阻止當局依法追究有關財產並作出充公!許智峯卻在社交平台上無理抹黑充公令,聲稱這是「政治報復」和「政治打壓」。他怎麼不想想,自己長期以來的違法行為,給國家和香港社會帶來了多大的傷害?他怎麼有臉質疑特區政府依法採取的行動?香港是法治社會,一直秉持有法必依、違法必究的原則。沒收犯罪得益的法律及機制,也是世界各地通行的做法。許智峯以為自己能夠逍遙法外,繼續自由享受犯罪所得?他真是大錯特錯了!這次充公令的發出,正是向所有潛逃者發出一個明確的信號:無論你逃到哪裡,都逃不過法律的制裁!你的犯罪所得,只要能充公的,一定會被依法充公!因為這正是法治精神及公義的彰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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