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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萬元廣告營商課程 市民指須購大量額外工具要求退款遭拒

香港電台

8.7萬元廣告營商課程 市民指須購大量額外工具要求退款遭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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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萬元廣告營商課程 市民指須購大量額外工具要求退款遭拒

2025年03月17日 10:15 最後更新:10:50

消委會去年接獲688宗教育服務投訴,當中部分個案與進修課程有關,投訴涉及課程顧問承諾提供「100%退款保證」,但當投訴人覺得課程內容不符,要求退款時,商戶多次引用各種理由拒絕;亦有課程標榜為學員度身訂造一套「資產增值策略」,實際上為推銷投資海外物業代辦服務。

消委會引述個案指,投訴人於社交媒體上留意到有公司推出社交媒體廣告營商線上課程,學費為87000元。與課程顧問完成免費諮詢後,投訴人獲承諾可分10期繳付學費,每月課程成本為8700元,及向相關社交媒體繳付520元廣告費。顧問又引述,曾有學員3個月內成功賺取100萬元,並指即日報名可以享有「100%退款保證」。

投訴人上課4個月後,發現如要做到課程目標,需購買大量額外電子輔助工具,每月需額外投入約1400元,於是向有關公司反映問題,並引用「100%退款保證」,要求退回已繳交的合共34800元學費,但有關公司多次以各種理由拒絕退款。消委會介入後,有關公司仍堅拒退款,消委會已建議投訴人諮詢法律意見,以決定是否向有關公司追討。

消委會敦促業界,銷售時必須向消費者清晰講解課程內容及所有潛在或附加費用,明確列明推廣承諾,例如退款保證的實施機制及相關條款。消費者如果決定終止課程並要求退款,商戶有責任履行承諾。

另外,商戶若因其他商業意圖而推出巧立名目的「培訓課程」以吸引客流,其手法值得商榷,消委會促請業界立即糾正,又提醒消費者不應被宣傳所吸引而報讀課程,應先詳細了解課程的口碑,評估內容是否符合自身需要,並了解相關課程細節後再作出選擇。

位於深圳大鵬新區的嶺澳核電站,1號機組去年底發生「0級偏差」事件,參數在正常範圍內。

保安局晚上表示,今日接獲廣東省核應急委員會辦公室通報,指嶺澳核電站經反饋排查發現,去年11月27日,在1號機組化學與容積控制系統內除鹽床的更換過程中,因除鹽床的出口隔離閥未按要求關閉,導致該系統某些液體量下降,工作人員立即中止相關操作,液體量隨即恢復正常,在處理過程中,1號機組保持安全穩定狀態,相關參數均在正常範圍內。
  
局方表示,由於此事件具有一定的參考及學習價值,電站星期一將事件界定「為0級偏差」,以便電站人員注意有關操作及汲取經驗。是次偏差對機組安全、員工健康、周邊公眾和環境並沒有影響。電站已將相關情況報告核安全監管單位,並將加強經驗反饋,確保機組保持安全穩定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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