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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永新模式」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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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永新模式」重演?

2018年05月31日 19:39 最後更新:19:48

政府覓地小組的諮詢工作開展得有點爛,政府內外人士都對小組的行徑有點不明所以。早前小組主席黃遠輝探訪劏房戶,有一位平常不太關心政治的企業高管問:「香港是否又要選特首?為何這個黃遠輝走去探劏房戶?」

在市民眼中,探訪劏房戶的畫面,只會在五年一次的特首選舉才會出現。由於香港住屋問題嚴重,每逢特首選舉,候選人都會去探探劏房戶,既表示對低下階層的關懷之情,亦順勢講些實現不到的房屋願景,藉此收買民心,拉抬個人民望。我也不知道這位朋友是真不知還是假不知,只好據實回答,現在不是特首選舉,只是覓地諮詢。當然「探劏房」這種收買民心、卻自揭政府瘡疤的行徑,在一般的諮詢中少見。

最近我不只一次聽到現職或者退休的政府官員問起:「覓地小組主席黃遠輝,最後會否落得如周永新同樣的下場,『周永新模式』會否歷史重演?」

「周永新模式」這個故事說來話長長。在2013年,周永新教授從香港大學社會工作及行政學系退休,接到時任政務司司長的林鄭月娥來電,希望他做一個有關香港退休保障的研究。由於周永新與林鄭曾在扶貧委員會合作多年,兩人十分熟悉,周永新一口答應,然後帶領一個團隊,又做研究,又搞諮詢,然後在2014年8月向政府提交一個長達139頁的報告,建議政府推行沒有資產審查的全民退休保障制度。

隨後政府不斷批評這個不論貧富的全民退休保障方案,認為會令到香港的結構性財赤提前六年出現,政府要被逼加稅。後來政府提出一個有資產審查的退休保障方案,導致周永新與政府反目,周質疑政府那個有資產審查的退休保障的相關諮詢文件不盡不實。

周永新有「社工教父」之稱,在業界有權威地位。他與林鄭月娥反目事件,相當觸目。到2017年林鄭月娥競選特首,雙方和好,周永新還拍片支持林鄭月娥。周永新當日與政府發生的矛盾的主因是他有太強烈意見要推一個政策方案,但他的方案卻與政府想推的政策有很大的矛盾。

如今由黃遠輝主持的覓地小組,似乎沒有明顯要推的方案,但他漫無目的地做諮詢,最後能否提出一個方案,頗成疑問,即使勉強提出一個方案,也可能與政府屬意的方案,背道而馳,變成政府想搞的,他建議不要搞,而他建議搞的,政府卻不想搞。

我聽說政府內外人士都聞到有燶味,認為覓地小組的諮詢方法,有些失控,鼓動了大量反對意見走出來反對,但見不到有那個方案有很多人支持,特別是政府比較屬意的公私營合作發展方案,即利用發展商的農地開發成為新的土地資源,這個方案在第一輪諮詢內,成為最多人反對的方案。這樣再走下去,覓地小組的結論很可能會與政府的意見,愈走愈遠。

也有一位退休高官問我,「黃遠輝是否想選特首?」我左睇右睇都覺得不似。他接著的反應就是:「若然不是搞民望博上位,就不太明白他為什麼這樣搞諮詢?搞不好最後周永新模式就會重演。」

雖然這只是分析,而不是消息,但覓地小組宣傳不太到位,開局走勢不良,讓人很擔心,小組最後會與政府越行越遠。

盧永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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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重罰非法行乞

2024年12月23日 18:35 最後更新:18:57

在這個世界上,只要有錢賺的生意,就會有人去做。不想人做一些討人厭的生意,就只能增加其機會成本。

最近在香港非法行乞活動有增加趨勢,警務處西九龍總區與入境處在上星期三至四(12月18日至19日)採取聯合行動,在多個黑點拘捕9名持雙程證的內地非法行乞者,年齡介乎34至53歲,看來都是一些專業行乞人士。坊間有評論認為,非法行乞活動增加與剛放開的深圳「一簽多行」有關,但只要細心分析數據,就會發現這只是「想當然」的諗法。

據悉這9名被捕的內地乞丐申報的籍貫分別是四川、安徽、貴州、廣西、湖南和江西,相信都並非深圳居民,所以並不能利用深圳的「一簽多行」計劃來港。需知內地的戶籍制度非常嚴謹,如果不是在深圳讀書或是工作,外省人根本不能取得深圳戶籍,亦難以透過「一簽多行」來港。

這些內地來港的行乞者,很多都不是個體戶,而是集團式經營,有人在背後操控。過去有媒體跟蹤過這些行乞者,發現他們有定居點,並非即日往返內地,相信是以旅遊簽證入境香港之後,停留在港一段時間行乞搵食,根本不是通過深圳「一簽多行」或之前的「一周一行」來港並即日往返。

近年持雙程證入境並行乞的人士有上升趨勢,但從數字所見未算十分嚴重。今年頭10個月有39名行乞人士被捕,當中33人持內地雙程證入境本港。對比去年同期的36名被捕人士當中,有28名持雙程證來港,上升了18%。不過無論如何,要防微杜漸,不能任由這些非法行乞的情況惡化。

其實吸引行乞者來港搵食主要原因是代價很低,即使被捕亦不會被重罰。按香港的法例,任何人在公眾地方行乞或收取施捨,會觸犯《簡易治罪條例》第26A條,如屬第一或第二次定罪,可處罰款2000元及監禁1個月;如屬第三次或其後定罪,可處罰款2000元及監禁12個月。不過現實上法庭對這些行乞者大都輕判,今年上半年只有31人(包括本地及內地人士)被控「在公眾地方乞取施捨」,全部人被法庭定罪,只有12人被判即時監禁,其餘8人被判緩刑及11人被罰款,監禁比例甚低。

至於上星期三至四的拘捕行動,被捕的9名持雙程證行乞旅客,當中3人被控「在公眾地方乞取施捨」,全部認罪被罰款600元,其餘6人以「違反逗留條件」處理,交由入境處遣返,因為只有於行動中被目擊收取乞討金錢的被告才會被控「在公眾地方乞取施捨」,其餘只能以「違反逗留條件」由入境處跟進。簡單總結,即是拘捕了9名非法入境乞丐,只有3人被定罪罰款600元,判罰太輕,接近無機會成本,自然會吸引背後的集團繼續組織內地乞丐來港搵食。

如果想阻止非法乞丐來港,主要要做幾方面的事情:

第一,加重刑罰。由於按法例首次定罪都可以判監一個月,如果法庭能夠判處較嚴厲的處罰,會有一定的打擊作用,坐監一個月就會失去一個月的搵食機會,有較大阻嚇力。

第二,加強協作打擊。警方除了正在聯同入境處在人流較多的黑點加強巡查之外,據說正在利用情報監察,了解是否有集團操控內地客來港行乞,追蹤執法。

第三,將被捕者列入黑名單。入境處會將警方通報曾經在港行乞者列入黑名單之內,如果他們未來再來香港,入境處可能會拒絕他們入境。特區政府和內地亦建立有效同步機制,內地會加強審核曾經在港進行非法活動內地人士的再次赴港申請。

非法行乞是一種商業行為,只有加重刑罰才能阻止。我們見到乞丐時,亦不用大發善心,否則會助長非法行乞。

盧永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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