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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黨傳爆內閧 「前綫系」大量黨員部署退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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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黨傳爆內閧 「前綫系」大量黨員部署退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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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黨傳爆內閧 「前綫系」大量黨員部署退黨

2018年12月04日 16:54 最後更新:12月05日 17:16

民主黨傳開爆出退黨潮,新界東支部5名區議員,加上5名社區主任考慮退黨,據稱均為前「前綫」的成員,據報未來兩周公開交代。當日劉慧卿的前綫拉隊併入民主黨,想不到最後都要散架。

這次是民主黨繼2002年及2010年後,再出現退黨潮。退黨人士包括「前綫系」四大天王,大埔區議員區鎮樺、剛缷任民主黨副主席的沙田區議員李永成、將軍澳民生關注組主席柯耀林和沙田區議員丁仕元。退黨人士考慮籌組聯盟,派人參與區議會及立法會選舉。

其他退黨的民主黨成員當中,大部分屬於十年前,政治組織「前綫」與民主黨合併時,由「前綫」加入民主黨的成員。

據說事件起因是民主黨主流派新生代中堅林卓廷早前加入民主黨新界東支部,與「前綫系」人馬出現衝突引發。兩系人馬爭著派人在明年區選出戰西貢都善選區。到上月新界東支部改選,林卓廷系統人馬大勝,觸發「前綫系」更加不滿,覺得被民主黨主流派邊緣化。

劉慧卿

劉慧卿

曾擔任「前綫」召集人、民主黨前主席劉慧卿接受電台訪問時,否認「前綫」在民主黨內被邊緣化,她說,「前綫」成員加入民主黨後,一直合作良好,她自己曾擔任民主黨主席,新一屆民主黨7名紀律委員會成員中,有4人亦曾為「前綫」成員,「點會係邊緣化?」

林卓廷回應時表示,一直與由「前綫」加入民主黨的成員合作,亦盡力協助地區樁腳。

過去民主黨曾發生兩次退黨潮,都是主流派與少壯派不衝突。2002年少壯派黨員包括陶君行、梁永權、徐百弟等正式退黨,同年12月,陳偉業因不滿楊森接任黨主席而宣布退黨;2010年,少壯派不滿當時主席何俊仁、副主席劉慧卿、資深成員張文光,與中方商討,通過加入超級區議會議席的政改方案,該政改方案事實上已在民主黨的會員大會通過,但其後有少壯派稱不滿黨高層向中方妥協,先後退黨,包括鄭家富、范國威等。




Ariel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等7人參與721暴動一案判刑,林卓廷被判囚37個月,其中3個月可與「初選案」的刑期同期執行;其餘6被告判囚25至31個月不等。

區域法院。巴士的報記者攝

區域法院。巴士的報記者攝

各人判刑如下:

首被告林卓廷:監禁37個月

次被告庾家豪:監禁31個月

第三被告陳永晞:監禁31個月

第四被告葉鑫昇:監禁25個月

第五被告鄺浩林:監禁31個月

第六被告尹仲明:監禁28個月

第七被告楊朗:監禁31個月 

區域法院法官陳廣池判刑時指,林卓廷角色明顯有別於其他被告,雖然沒有出手作出暴力行為,但在當時為立法會議員和政治人物,有一定知名度,「親臨元朗站自然產生不同效應」。他又指林卓廷在求情信中顯出他沒有感到任何悔意,直指「首被告從政經驗非淺,人貴乎真,撫心自問,晚上入元朗真是為監察警察,保護市民調解閘內閘外對壘雙方嗎?」

區域法院

區域法院

陳官又指林卓廷在到達元朗之前,發布三則帖文,「刻意突顯黑社會元素」,帖文產生磁石效應,之後在面書帳戶進行直播,質疑「這是否被告所說要他人知道他在『履行公職』那麼簡單?」,這視頻「明顯將磁石效應進一步擴闊深化」。

最後法官以42個月為量刑起點,減刑共5個月,判囚37個月,其中3個月刑期與初選案刑期同期執行。對於辯方提出數罪並罰不能過重的原則,以免給予林卓廷壓毀性的刑期,又指辯方認為此案和初選案屬政治相關事件,部分刑期應同期執行。陳官反駁如果一個政治人物,犯罪越多,便可以期待數罪刑期同期執行,變相把每宗罪行刑罰退減,這並不公平、亦一定程度上鼓勵犯案者干犯更多罪行。

林卓廷與6名男子庾家豪、陳永晞、葉鑫昇、鄺浩林、尹仲明及楊朗,被控2019年7月21日在元朗參與暴動,早前全部被裁定罪名成立。

林卓廷。資料圖片

林卓廷。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法官在早上開庭時指出,2019年為不少人的人生轉捩點,亦是東方之珠黯然失色的一年,黃藍對峙令社會嚴重分化,對不同政治光譜的人士亦有無奈的疼。

他指出,721元朗站發生由白衣人策動和進行的暴動,期間一群非白衣人在收費區內聚集和非法集結,繼而和閘外白衣人對峙、互相指罵甚至相互擲水樽,某時段達到 100 人之多,「閘內有人使用消防水喉、滅火器射向閘外人士,繼而構成另一暴動」,他相信「因有一塊鐵質的東西,由上層月台擲向下層樓梯,把情況激化」,釀成月台車廂發生的暴動「下集」事件。

陳官續指721 事件「難免因『下集』襲擊事件,致使有人把 721 定性,以為閘內非白衣人都是『受害者』」。他強調再次把 100 多張相片放在判刑理由書的附錄,是為讓各方容易掌握事件和細處點滴,不被「下集」襲擊事件所掩蓋。他強調法庭要切合本案的特殊性質和各被告的角色,「判刑不能輕輕放下,但亦不能沒有基礎,任意重判」。

林卓廷的親友、民主黨中委會委員莊榮輝及前主席劉慧卿,以及多名外國領事人員亦有到場旁聽。

民主黨中委莊榮輝(紅衣)和林卓廷家人到庭旁聽。巴士的報記者攝

民主黨中委莊榮輝(紅衣)和林卓廷家人到庭旁聽。巴士的報記者攝

民主黨前主席劉慧卿到庭旁聽。巴士的報記者攝

民主黨前主席劉慧卿到庭旁聽。巴士的報記者攝

法官陳廣池去年12月裁決時表示,不能將案發事件單獨抽離政治環境,當日港島區先有合法遊行,後來在中聯辦外出現暴亂,當晚白衣人自行組成武裝力量,於月台車廂中打人片段廣為流傳,令人譁然,結果混淆了誰是誰非。法官認為,元朗站大堂衝突為「7.21」事件上集,白衣人於月台車廂中打人為下集,人群聚集為事件之偶然,卻是歷史之必然。

區域法院。巴士的報記者攝

區域法院。巴士的報記者攝

法官又形容案發現場猶如同一個空域有兩個颱風,互相影響,令不少人感到混淆,案發當日林卓廷過分高估自己,其政治立場廣為人知,打算以立法會議員角色緩和衝突,令人講道理而不再挑釁,想法值得商榷,事件更向相反方向發展。

有外國領事人員到庭旁聽。巴士的報記者攝

有外國領事人員到庭旁聽。巴士的報記者攝

有外國領事人員到庭旁聽。巴士的報記者攝

有外國領事人員到庭旁聽。巴士的報記者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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