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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證實沙咀道向天開一槍 有軍裝警生命受威脅

政事

警方證實沙咀道向天開一槍  有軍裝警生命受威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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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證實沙咀道向天開一槍 有軍裝警生命受威脅

2019年08月25日 23:25 最後更新:08月26日 00:12

混亂期間3名警員拔槍。

一批示威者手持長棍向警員進逼

一批示威者手持長棍向警員進逼

荃灣遊行演變成衝突,示威者在多處堵路投擲磚頭汽油彈等,警方多次驅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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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批示威者手持長棍向警員進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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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綫新聞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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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綫新聞截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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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綫新聞截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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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媒質疑警方曾朝記者開槍。TVB新聞截圖

傳媒質疑警方曾朝記者開槍。TVB新聞截圖

傳媒質疑警方曾朝記者開槍。TVB新聞截圖

傳媒質疑警方曾朝記者開槍。TVB新聞截圖

有警員受傷。

有警員受傷。

警車被破壞。

警車被破壞。

警方傳媒聯絡隊表示,傳媒可向新聞室查詢有否開槍。NowTV截圖

警方傳媒聯絡隊表示,傳媒可向新聞室查詢有否開槍。NowTV截圖

無綫新聞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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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8時,有數名警員在沙咀道近大坡坊與示威者衝突期間,有一批示威者向警員進逼,警員後退,其中至少3名警員拔手槍,晚上約11時,警方證實有警員在沙咀道向天開一槍。

無綫新聞截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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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片連結:

http://news.tvb.com/local/5d627f70e603837135678e64/%E8%8D%83%E7%81%A3%E6%B2%99%E5%92%80%E9%81%93%E6%99%9A%E4%B8%8A%E4%B8%89%E5%90%8D%E8%AD%A6%E5%93%A1%E4%B8%80%E5%BA%A6%E6%8B%94%E6%A7%8D-%E8%81%BD%E5%88%B0%E7%96%91%E4%BC%BC%E6%A7%8D%E8%81%B2

晚上近9時,新界南總區刑事總部警司梁國榮到場向傳媒交代,指以他理解,剛才有警員生命受到威脅期間,應該有開槍,希望傳媒給予時間調查,有結果時將第一時間經警察公共關係科發放資訊。

梁指,有暴徒在二坡防破壞商戶,以至進入店內破壞,警員隨即從警車下車阻止。初步了解開槍的是軍裝警員,並以其左輪配槍開一槍。事件中有5名軍裝警員受傷,警方將封鎖沙咀道現場,並交由新界南總區重案組跟進。

梁續指,目前未有最準確資料,以免誤傳資訊,未有回應向天還是向市民開槍。

傳媒質疑警方曾朝記者開槍。TVB新聞截圖

傳媒質疑警方曾朝記者開槍。TVB新聞截圖

傳媒質疑警方曾朝記者開槍。TVB新聞截圖

傳媒質疑警方曾朝記者開槍。TVB新聞截圖

幾名軍裝警員約8時在沙咀道被示威者襲擊毆打,混亂期間3名警員持槍指向人群,現場傳出槍聲。此外,現場一輛警車被示威者用硬物擊毀車窗。

有警員受傷。

有警員受傷。

警車被破壞。

警車被破壞。

現場傳媒大為不滿,追問警員為何開槍,警員走上一座大廈,記者在樓梯位包圍,質疑警員曾朝記者開槍並要求交代。大批防暴警察接報到場增援,解救被圍困的警員,在場記者與傳媒聯絡隊警員交涉期間爆發口角,警員要求記者冷靜不要挑釁情緒。

警方傳媒聯絡隊員隨後到場調停,傳媒要求交代有否開槍、為何向傳媒開槍,斥責威脅傳媒人身安全等,聯絡隊員回應指,傳媒可向警方新聞室查詢。

警方傳媒聯絡隊表示,傳媒可向新聞室查詢有否開槍。NowTV截圖

警方傳媒聯絡隊表示,傳媒可向新聞室查詢有否開槍。NowTV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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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理大衝突案 8人暴動罪成判囚37至50個月

2024年06月22日 14:11 最後更新:14:28

8名被告較早前被裁定「暴動」罪成,今日(22日)在區域法院分別被判監37至50個月。

fb視頻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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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表示,2019年11月18日晚上,大批示威者在彌敦道及窩打老道交界作出破壞社會安寧的行為。警方其後進行圍捕行動並以「暴動罪」拘捕213人,包括本案8名被告。8名被告較早前被裁定「暴動」罪成,今日(22日)在區域法院分別被判監37至50個月。

 東九龍總區公眾活動調查組主管潘崇禮表示,自2019年11月11號開始,理工大學一帶發生暴動事件。本案發生當日,也就是2019年11月18號,示威者正佔領理工大學,並且被警方圍堵。社交媒體不斷有人號召示威者前往油尖旺一帶,分散理工大學的警力,試圖營救被圍堵與理工大學的示威者。

案發當晚有約2000名示威者與警方在彌敦道與窩打老道交界對峙接近一小時。期間,示威者多次作出破壞社會安寧的行為,包括用遮同其他物件築起陣地,堵塞行車路;不斷向警方投擲汽油彈及雜物,引致車路上多處着火;以及用雷射光線照射警方等等。

警方在圍捕行動中共拘捕213名被告人,他們被控「暴動」罪,案件其後分拆為17宗審訊案件,轉交區域法院進行審訊。

警方指,今日(22日)是第15宗經過審訊之後的判刑,當中5名被告人在審訊開始前認罪,另外3被告人,在早前經審訊之後被法庭裁定罪名成立 。警方表示,8名被告人均為本地男子,案發時年齡介乎18至25歲),今日(22日)被判37至50個月監禁。

警方圖片

警方圖片

迄今為止,本案213名被告人,已經有200名被告被裁定暴動罪罪名成立。其中11名被告被判入教導所,有167 名被告判29至64個月監禁,其餘22人等候判刑。

警方重申,香港市民享有言論、新聞、集會和遊行的自由。與此同時,市民進行以上活動時亦須遵守本港法律。警方絕不容忍任何集會出現破壞社會安寧及非法的行為,警方必定會果斷將違法之人繩之於法,以保障市民財產與公眾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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