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亂期間3名警員拔槍。
一批示威者手持長棍向警員進逼
荃灣遊行演變成衝突,示威者在多處堵路投擲磚頭汽油彈等,警方多次驅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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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傳媒聯絡隊表示,傳媒可向新聞室查詢有否開槍。NowTV截圖
無綫新聞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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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8時,有數名警員在沙咀道近大坡坊與示威者衝突期間,有一批示威者向警員進逼,警員後退,其中至少3名警員拔手槍,晚上約11時,警方證實有警員在沙咀道向天開一槍。
無綫新聞截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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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近9時,新界南總區刑事總部警司梁國榮到場向傳媒交代,指以他理解,剛才有警員生命受到威脅期間,應該有開槍,希望傳媒給予時間調查,有結果時將第一時間經警察公共關係科發放資訊。
梁指,有暴徒在二坡防破壞商戶,以至進入店內破壞,警員隨即從警車下車阻止。初步了解開槍的是軍裝警員,並以其左輪配槍開一槍。事件中有5名軍裝警員受傷,警方將封鎖沙咀道現場,並交由新界南總區重案組跟進。
梁續指,目前未有最準確資料,以免誤傳資訊,未有回應向天還是向市民開槍。
傳媒質疑警方曾朝記者開槍。TVB新聞截圖
傳媒質疑警方曾朝記者開槍。TVB新聞截圖
幾名軍裝警員約8時在沙咀道被示威者襲擊毆打,混亂期間3名警員持槍指向人群,現場傳出槍聲。此外,現場一輛警車被示威者用硬物擊毀車窗。
有警員受傷。
警車被破壞。
現場傳媒大為不滿,追問警員為何開槍,警員走上一座大廈,記者在樓梯位包圍,質疑警員曾朝記者開槍並要求交代。大批防暴警察接報到場增援,解救被圍困的警員,在場記者與傳媒聯絡隊警員交涉期間爆發口角,警員要求記者冷靜不要挑釁情緒。
警方傳媒聯絡隊員隨後到場調停,傳媒要求交代有否開槍、為何向傳媒開槍,斥責威脅傳媒人身安全等,聯絡隊員回應指,傳媒可向警方新聞室查詢。
警方傳媒聯絡隊表示,傳媒可向新聞室查詢有否開槍。NowTV截圖
5 名男女被控 2019 年 10 月在灣仔參與暴動,及在身處非法集結時使用蒙面物品,經審訊後僅被裁定蒙面罪成,律政司提出上訴並獲上訴庭撤銷裁決,發還原審區院法官處理,其中 3 人改為認罪,還押至 6 月 25 日判刑。
律政司。資料圖片
案發於 2019 年 10 月 6 日,5名被告林顯誠、李安翹、蘇雅賢、謝兆雄、及陳樂燊,被控連同其他身份不詳人士,在灣仔一帶參與暴動。李、蘇及謝均承認控罪,餘下 2 人則否認控罪。3 名認罪被告的代表律師求情時指案件已拖延數年,對被告造成壓力,希望法庭能給予較大的刑期扣減。
區域法院。資料圖片
辯方求情望扣減四分一刑期
李安翹一方求情時,希望法庭考慮她當時攜帶的口罩、手套及防毒面具等,屬於潛在殺傷力不高的物品,她亦沒有主動襲警,建議量刑起點不多於 3 年,又指李安翹案發時極年輕,加上案件審訊的長時間等待,希望獲扣減四分一刑期。
蘇雅賢及謝兆雄一方則指,他們在原審後一直努力更生並服務社會,希望法庭讓他們早日重投社會。
法官高偉雄表示按照過往案例,各被告最多只可獲五分一刑期扣減,由於同案維持不認罪的兩名被告申請重啟案情,決定押後至 6 月 25 日,兩人審訊完成後才判刑,期間 3 名認罪被告需還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