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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場示威264大專生被捕 理大中大IVE佔最多

政事

連場示威264大專生被捕  理大中大IVE佔最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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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場示威264大專生被捕 理大中大IVE佔最多

2019年10月26日 09:50 最後更新:10:05

當中54人被落案起訴。

自六月反修例引發的連串示威衝突,大批年輕學生走在最前綫,警方數字顯示被捕的中學、大專生比率達四分之一,情況令人憂慮。截至本周初,二百六十四名來自十一所大專院校的學生被拘捕,當中五十四人被落案起訴,涉及暴動、縱火、刑事毀壞、非法集結等罪名。有執業大律師表示,種種控罪中尤以縱火罪面臨的刑責最重,最高可判處終身監禁,呼籲年輕人行動前深思熟慮,理性處事。有資深人力資源顧問亦指,一旦留有案底,對日後求職一定有影響。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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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島日報》獨家獲悉,截至本周初,警方共拘捕二百六十四名參與反修例事件的大專學生,涵蓋十一所政府資助大學和自資院校,當中理工大學共有五十八人被捕,其中五人已被落案,其次是中文大學、香港大學及專業教育學院(IVE),分別有五十七人、四十四人及四十人被捕,已被落案的人數分別是十四人、兩人及十人。至於仍在候查的大專學生有一百三十多人,另外至少有一人獲釋。這些被落案學生中大部分是涉嫌非法集結、阻差辦公,而過去兩月各區示威行動升級後,被控罪名更涉暴動、刑毀,甚至縱火和襲警等,部分案件早前已提堂。

本港示威者縱火破壞情況持續。資料圖片

本港示威者縱火破壞情況持續。資料圖片

律師:「坐監的代價相當大」

對於種種不同程度的控罪,執業大律師陸偉雄表示,暴動罪、刑毀最高可判監禁十年,非法集結最高五年;而縱火罪是當中最嚴重的控罪,一經定罪,最高可判處終身監禁。 「如未被起訴、在調查當中,通常有擔保和還柙兩種情況,情況複雜的調查隨時一年半載,通常也不能無了期還柙,法庭會容許轉擔保。」

他指學生如事先已準備到外地升學,能提供學校入學信和機票等證明文件,法庭會根據情況考慮,大多不會因等候調查而妨礙其學業、工作等正常生活。

大律師陸偉雄 (資料圖片)

大律師陸偉雄 (資料圖片)

至於控罪罪名成立時,法庭會考慮哪些客觀因素判刑,他指涉事者若本身無案底,願意認罪、態度良好,「求情空間會多很多」。他亦補充指,明白學生可能有其崇高理想和訴求,「但訴諸暴力是不智的,坐監的代價相當大」,而法庭會考慮其行為目的,但接不接納另談,「以佔中九子為例,他們亦非為自己個人利益犯案,但法庭仍須根據法例判刑。」

陸偉雄補充指,如年輕人留有案底後,對其日後前途固然有影響,但會否影響獲取一些專業,如醫生、律師、工程師等資格認證,就要視乎個別專業團體的要求,不能一概而論,「以大律師為例,其實也有人因有案底而被反對其大狀資格,需要經多番申請才能成功,未必一定不能,但一定不容易。」他呼籲年輕人停止使用暴力,要深思熟慮、理性處事。

人力顧問:案底影響求職

資深人力資源顧問周綺萍則表示,大多數僱主,尤其牽涉金錢及顧客服務,如會計、金融、房地產、珠寶金飾等行業,以及公眾有較大道德要求的專業人士,都對聘請有刑事記錄的僱員感憂慮,「無關何事而留下案底,而是根本不應有此『瑕疵』。」她稱,有外國公司聘請員工時,都要求應徵者出示良民證,預計將有不少本地僱主提出相關要求,或要求應徵者申述有否刑事記錄。

周綺萍 (資料圖片)

周綺萍 (資料圖片)

周綺萍又指,不少顧主都會在面試時詢問應徵者對時事看法,以判斷其邏輯思維及基本常識,而近期若詢問修例爭議的看法及參與程度也屬正常,並非政治審查,「建議應徵者真誠以待,我相信一般港資及外資公司不介意員工有不同政見,但很介意他們說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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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朗7.21案46歲「白衣人」暴動罪成 判囚4年1個月

2024年12月23日 11:27 最後更新:13:14

元朗7.21事件,一名46歲男子早前被裁定暴動及串謀有意圖傷人罪成,23日在區域法院判監4年1個月。

區域法院。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陳慧敏判刑時表示,法官表示,案發當晚的暴動事件可分為3個階段,與本案有關的階段持續16分鐘,涉及約100人。被告鄧嘉民現身加入白衣人群體約10分鐘,手持藤條站在「白衣人」前線。案發時突然有黑衣人湧到英龍圍並非巧合,他們不是完全無辜,而白衣人則是有預謀行事,事先準備木棍、藤條、發泡膠牌,顯示白衣人預計黑衣人當晚會到達。白衣人襲擊黑衣人的行為帶有仇恨、欺凌、威嚇、滅聲的效果,是「私了」的行為,認為白衣人不應自行執法或用暴力表達不滿,正確做法是應報警。

法官指出,雖然沒證據顯示被告導致「黑衣人」受傷,但法庭不關注襲擊行為是否由黑衣人及白衣人之間的敵對情況衍生出來,而是關注破壞社會安寧的程度,也同時考慮被告向白衣人提供支援,並身處現場鼓勵其他人參與。

法官又說,辯方以務實方式處理審訊,包括承認本案涉及暴動,有助節省法庭時間,被告亦熱心公益,減刑5個月後,最終監禁4年1個月。

案情指,報稱商人的被告鄧嘉民,被控於2019年7月22日在元朗朗和路及港鐵元朗站一帶,連同其他人參與暴動,並串謀意圖使他人身體嚴重受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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