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明指會保留法律追究之權利。
網上流傳聖誕前夕,元朗極尚大瀛喜分店曾「收留」一隊防暴警,大喜屋飲食集團昨晚在社交網站facebook專頁「樂天大喜屋日本料理」發出澄清聲明,指有關消息不實。
網上截圖
集團經翻查閉路電視紀錄後表示「集團旗下的所有餐廳場內從未出現過任何一位警務人員、防暴警察及相關之人士,亦從未借出餐廳場地予相關部門執行職務。深信此網上相關言論屬他人捏造,惡意中傷。」
元朗極尚大瀛喜。YOHO MALL圖片
聲明指,集團高度重視這事件,對有關捏造、誹謗之人士,會保留法律追究之權利。集團亦對相關言論予各人引致的不安及不便,深感抱歉。
元朗極尚大瀛喜分店曾「收留」一隊防暴警。資料圖片
元朗極尚大瀛喜分店曾「收留」一隊防暴警。資料圖片
元朗7.21事件,一名46歲男子早前被裁定暴動及串謀有意圖傷人罪成,23日在區域法院判監4年1個月。
區域法院。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陳慧敏判刑時表示,法官表示,案發當晚的暴動事件可分為3個階段,與本案有關的階段持續16分鐘,涉及約100人。被告鄧嘉民現身加入白衣人群體約10分鐘,手持藤條站在「白衣人」前線。案發時突然有黑衣人湧到英龍圍並非巧合,他們不是完全無辜,而白衣人則是有預謀行事,事先準備木棍、藤條、發泡膠牌,顯示白衣人預計黑衣人當晚會到達。白衣人襲擊黑衣人的行為帶有仇恨、欺凌、威嚇、滅聲的效果,是「私了」的行為,認為白衣人不應自行執法或用暴力表達不滿,正確做法是應報警。
法官指出,雖然沒證據顯示被告導致「黑衣人」受傷,但法庭不關注襲擊行為是否由黑衣人及白衣人之間的敵對情況衍生出來,而是關注破壞社會安寧的程度,也同時考慮被告向白衣人提供支援,並身處現場鼓勵其他人參與。
法官又說,辯方以務實方式處理審訊,包括承認本案涉及暴動,有助節省法庭時間,被告亦熱心公益,減刑5個月後,最終監禁4年1個月。
案情指,報稱商人的被告鄧嘉民,被控於2019年7月22日在元朗朗和路及港鐵元朗站一帶,連同其他人參與暴動,並串謀意圖使他人身體嚴重受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