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現已破產,賠償一事仍需時再作研究。
示威者於去年9月6日在港鐵太子站及旺角站聚集,要求港鐵交出8·31當日的閉路電視片段,期間港鐵設施遭受嚴重破壞。29歲男子涉手持棍棒毁壞站內閘機、電視、售票機等設施,被控一項刑事毀壞罪,案件今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再訊。辯方透露被告擬認罪,受破壞的設施值逾26萬元,但因被告現已破產,就賠償一事仍需時再作研究,申請將案件押後至5月13日,裁判官照准。
掌日一批示威者在站內靜坐抗議。資料圖片
29歲被告容志強,刑事損壞罪指被告於去年9月6日,在旺角港鐵站近E出口大堂內無合法辯解下損壞屬於香港鐵路有限公司的6部出入閘機、8部售票機、1部電視螢幕、1個八達通機、1部閉路電視及1枝光管,意圖損壞該財產或罔顧該財產是否會被損壞。被告今無保釋申請,繼續還柙看管。
5 名男女被控 2019 年 10 月在灣仔參與暴動,及在身處非法集結時使用蒙面物品,經審訊後僅被裁定蒙面罪成,律政司提出上訴並獲上訴庭撤銷裁決,發還原審區院法官處理,其中 3 人改為認罪,還押至 6 月 25 日判刑。
律政司。資料圖片
案發於 2019 年 10 月 6 日,5名被告林顯誠、李安翹、蘇雅賢、謝兆雄、及陳樂燊,被控連同其他身份不詳人士,在灣仔一帶參與暴動。李、蘇及謝均承認控罪,餘下 2 人則否認控罪。3 名認罪被告的代表律師求情時指案件已拖延數年,對被告造成壓力,希望法庭能給予較大的刑期扣減。
區域法院。資料圖片
辯方求情望扣減四分一刑期
李安翹一方求情時,希望法庭考慮她當時攜帶的口罩、手套及防毒面具等,屬於潛在殺傷力不高的物品,她亦沒有主動襲警,建議量刑起點不多於 3 年,又指李安翹案發時極年輕,加上案件審訊的長時間等待,希望獲扣減四分一刑期。
蘇雅賢及謝兆雄一方則指,他們在原審後一直努力更生並服務社會,希望法庭讓他們早日重投社會。
法官高偉雄表示按照過往案例,各被告最多只可獲五分一刑期扣減,由於同案維持不認罪的兩名被告申請重啟案情,決定押後至 6 月 25 日,兩人審訊完成後才判刑,期間 3 名認罪被告需還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