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0日警方拘捕壹傳媒主席黎智英等人士時,我寫了一篇點評,題為《定點清除高價值目標》,說《港區國安法》生效之後,阿爺會一步一步針對破壞國家安全的關鍵人物,逐步鋪開天羅地網。

文章中還提到在愛國報章先爆出黑暴偷盜逃離香港的路線,而解放軍駐港部隊的「八一建軍節」宣佈片更出現解放軍軍艦發射火箭和強行登上船隻的畫面。有人看完我這篇文章之後,說有沒有這麼誇張,偷渡仍然是話走就走:「個海咁大,阿爺點樣捉?」我的回應是「大家拭目以待」。

廣東海警昨日便披露,海警在23日晚上在粵港東南內地水域內截獲一艘非法越境快艇,拘捕了艇上12名偷渡者,其中之一是正在保釋的港獨組織「香港故事」成員李宇軒。由於這班人是逃避反修例或《港區國安法》的刑責而逃港。他們由反對「送中」變成自行選擇「送中」,實在太有戲劇性,值得深入探究。

一、一船重犯。被截獲的走私快艇上不但有涉及觸犯《港區國安法》的李宇軒,其他11人大多涉及重罪的疑犯,包括意圖殺警的「屠龍小組」成員、製造炸彈及擁有槍械的黑暴份子。這12人畏罪潛逃時被捕,即使被捕遣送回港,首先會告入「棄保潛逃罪」,更不能完全排除他們會留在內地受審的可能性。

二、快艇偷渡。據說這幫人是坐著一艘長9.3米的快艇,快艇上裝了兩部300匹的舷外機,最高時速50公里。在23日當晚由西貢布袋澳出發,計劃到距離香港300公里、由台灣把守的東沙群島,然後轉赴台灣屏東。但駛出香港水域在果州群島附近,便被廣東海警的快艇追截,最後連人帶艘被抓獲。

三、是偶然截獲抑或佈網擒拿?表面上看,廣東海警似乎是偶然截獲這幫人。牌面情節是《港區國安法》在今年7月1日實施之後,內地執法部門也加強了在海上的反走私行動。這幫人不幸地遇上中國海警,自投羅網。

由於一艘快艇集合多單重案犯人,如今他們自送到內地,接受阿爺審問,同案的其他疑犯,就真是「有得震無得瞓」,要預備「手足」在內地會和盤托出了。中央若然是好運踫巧捉到這麼多重犯,就真是鴻運當頭,你不要跟他鬥了。

事件的另一種可能,是這幫人是被「二五仔」舉報。我與執法人員談起這案件,此案不是中港合作,他們也希望這12個疑犯能送回香港。內地的海警可以這樣神通廣大,能夠成功截獲了一船重犯,不能夠排除是有二五仔報料。這些政治重犯,本來並非社團成員,一般都不懂和偷渡團伙聯絡,一定是有支持他們的金主大老闆及中間人安排偷渡。

從安排偷渡的社團而言,接載一般普通罪犯和涉及國家安全和殺警案的重犯,運送風險有天淵之別,首先運送這些政治重犯的價錢,一定會遠比普通偷渡者高。其次,在《港區國安法》實施之後,社團的人士明知這些疑犯的重要性,是否夠膽運送他們,也有很大疑問。說到底,社團的運作,也是一盤生意,要衡量回報和風險。如果運一船普通的偷盜者要收幾十萬元的話,運一船政治重犯收幾百萬元,但萬一事敗,在內地落網,運送者會擔心有打靶的可能,值不值得這樣搏命呢?

聞說舉報香港的反修例重犯,內地會懸紅,所以不能夠排除有人收了偷盜費之後,再走去舉報收錢。另一個可能性是另有二五仔,12個偷渡者都有親朋戚友,離別時難免依依不捨,逃走信息很易外泄,有人舉報求賞,絕不為奇。

要知道打擊重罪,情報是當中的關鍵。執法機構能夠獲取到準確情報,很容易將涉案者一網成擒。所以大家不要把這些事情看得太簡單,以為只是當事人運氣不好,碰上海警,天網恢恢,疏而不漏。現實的情節,隨時比電影橋段更有戲劇性。

無論是在訪問中淚流滿面的「反對派共主」,抑或是這次自投羅網的年青黑暴,他們遭遇的處境,與自己原先想像的有很大差別。正如我之前所講的,不論年紀,這些人就像巨嬰一樣,只沉迷在自我世界當中,他們失去了判斷客觀現實的能力。

在阿爺制訂《港區國安法》、並全面收網的時候,他們根本沒有想像得到,除了天羅地網之外,還可能有人間二五。或許這12名罪犯補海警拘捕,也不是最壞的結局,偷渡船若遇上解放軍,一枝火箭炮將偷渡艇擊沉,也並非難以想像的事情。

要搞革命,如果沒有做好把人頭放在枱面上的準備,就不如及早收手好了。

盧永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