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港澳辦常務副主任張曉明日前的講話,發放了大量信息。
張曉明的講話在解答一個問題:為何人大常委會要在短短半年內作出3次重大決定(制定國安法、延後香港選舉,定出DQ標準)?張曉明給出「愛國」這個答案。弦外之音是香港的政權機構,有人叛國。
中央高官提出「愛國愛港者治港,反中亂港者出局」。為什麼要將焦點放在「愛港」這個標準之上呢?看來有幾個原因。第一、針對叛國者。叛國是一種嚴重的刑事罪行,在法律上的要求相當嚴格。香港的法律源於英國,初時只是普通法的案例。英國議會最早於1351年通過《叛國罪行法令》,當時的叛國罪被廣泛界定為對國王不忠,懲罰相當嚴厲。後來慢慢演變成向國家發動戰爭,或在戰爭時協助或教唆外敵,才算觸犯判國罪。香港《刑事罪行條例》中的叛逆罪亦類似,要向中央人民政府發動戰爭,或者鼓動外國人以武力入侵中國,或協助交戰中的公敵,才算觸犯叛逆罪。
但是,即使沒有觸犯刑事罪行,仍有很多向外國投誠、背叛國家的行為,應予以嚴厲譴責。中央認為這些叛逆份子,不能容許加入政權機構。
此前選舉主任DQ黃之鋒的參選資格,當時只考慮他所屬的香港眾志,是否以港獨作為政綱,以及他本人是否同意那些政綱。但事實上,黃之鋒多次到美國游說美國制裁中國及香港,甚至把選舉主任名單交給予美國,要求美國制裁選舉主任。這很明顯是背叛國家的行為,即使沒有觸犯刑事罪行,亦應予以嚴厲譴責。
第二、國際環境劇變。隨著中國經濟急速冒起,中國的GDP已經是美國65.8%,美國已感受到中國的挑戰。在2017年美國總統特朗普上台之後,中美的矛盾急速放大,已經去到一個劍拔弩張的階段。特朗普除了與中國開打貿易戰之外,也大力支持台灣與大陸抗衡。香港也變成另一隻美國進襲中國的棋子。在中美關係如此惡劣的時候,投向對敵方,攻擊自己的國家,這明顯是一個叛國的行為。
關上房門,在國家內爭取民主自由,與借助外國勢力,甚至以外國勢力制裁作為要脅,逼迫中央給予香港全面的民主自由,本質上是兩碼事,是人民內部矛盾和敵我矛盾的分別。
第三、香港問題,早已定性。去年11月的中共十九屆四中全會的主題是國家治理體制,當中也涉及香港的治理問題。當時會議決議提到兩點,第一是「完善人大常委會對基本法的解釋制度,依法行使憲法和基本法賦予中央的各項權力」,這項決議,有將人大釋法常態化的味道。第二是「建立健全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支持特別行政區強化執法力量。」猶記得四中全會剛召開之後,我與一位前高官見面,和他討論四中全會這項決議,我問他如何看人大常委會直接為香港就基本法第23條立法,而毋須等待香港的立法會立法。這講法似乎超出了前高官的想象,他回答說:「這種做法不可行,訂立的法例也無法執行。」我當時說:「如果國內照用香港法律起草模式,詳列有關罪名的定義、內容和罰則,為何不可執行呢?」事情後來的確如此發生。結果人大常委會在今年六月為香港制訂《港區國安法》。
如今看來,中央去年11月四中全會,已經為處理香港的問題拍板定案。這也是我一直講的「非A方案」。
香港已經變成一團亂麻,必需快刀斬之,重新確立一個治理體制,才可以撥亂反正。這個「破」的過程,不是香港人慣見的做法,部分人會覺得不可行。然而,那些人認為可行的方式,行了23年,不但不成功,而且局面越搞越亂。中央深明,如果讓香港沿著舊路前進,香港勢將變成美國對付中國的一隻棋子。中央的決策只能改變,採取「非A」模式,過去香港反對派認為最不應做的事,就刻意去做。
不能破,就不能立。結果出現人大常委會在六個月之內做了3個重大決定,當中的核心理念,就是不但要將叛國者清除出政權機構之外,如果他們在社會上宣揚港獨和推翻中央的思想,特別是投靠外國進行這些行為的話,就要以刑事追究。
新時代已經到來。香港從政者要重認識新形勢。過去,「愛國」這議題,即使是建制派亦好像羞於啟齒,他們覺得這個問題很老土、很過時、很專制。新時代要大講「愛國」,就是因為香港有太多的叛國者。如果不認清這個現實,香港人從政的道路,只會越走越窄。
盧永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