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舞群組染冠毒,由最初發病日至今已3個星期了,這應該與政府在萬聖節前放寬防疫措施導致鬆懈有關,相信會出現起碼三代傳播。涉嫌爆發疫的跳舞場所有21間,他們的經營模式各有不同,至少4間是酒樓,包括新蒲崗越秀廣場新光宴會廳、沙田新光宴會廳、九龍灣星輝和美孚君好宴會廳.

有傳媒報道,在這些地方,客人舞照跳、牌照打。網上更流傳一段影片,君好宴會廳曾有很多無戴口罩食客大跳貼身舞。這些爆疫的酒樓夜總會,部分昨日仍照常營業。

至於其他非餐飲場所或會址的跳舞場地,多人聚集除口罩跳舞,是否違反限聚令、口罩令,又由哪個部門執法?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陳肇始女士在電台節目中竟沒有正面回應,只說要再研究條例。

筆者認為政府應盡快規管這些跳舞場所,並要求他們關閉一段時間,如酒樓的舞池,不應在第四波大爆發時仍讓他們營業,相信政府內部是可以決定用哪條條例規管他們的。 在疫情期間,人人受到影響約束,行動不便,當疫情下降時,大多數人就想鬆一鬆。在這種鬆懈的情況下,監管少了,他們也少了防範意識而中招。

另外,我們認為,私人跳舞場所及跳舞學校亦有表演及供應食物,也應如同派對房間,要受政府條例規管。任何用作跳舞用途的場所,舞池面積應有規定,亦要應登記冊記錄每名舞蹈導師、舞伴以及學生名單,包括姓名和地址等等,方便跟踪確診途徑以利抗疫。

陳志怡 注冊護士 資深護師
香港建設專業聯會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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