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在香港獨特的“被塑造”的歷史文化和社會觀念中,有一些時點具“標志性”意義,有一些事早已習以為常。甚至一些香港人,將之看作香港本身,代表著香港全部的核心價值和基本精神。其執念,讓他們畫地為牢,難以跟隨這時代,並讓他們陷入深深的沈郁和焦慮中,無法正視眼前的一切,接受一個正蛻變的香港。
2020年11月17日,香港基本法頒布30周年法律高峰論壇開幕,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常務副主任張曉明在致辭中說:
“世界在變,中國在變,香港也在變。香港之變既有被動的變,也有主動的變,包括政治上撥亂反正,在經濟民生領域以改革的勇氣破解難題。在這個變的過程中,難免有‘陣痛’,但總趨勢必將是越來越好。”
自香港國安法頒布實施,一年過去了,香港在系統嬗變中深刻調整,真正邁進了“一國兩制”的新時代,而對“變”與“不變”的認識論,香港一些人仍未理清,“陣痛”還未消弭。
於舊時代的“留戀”,在新時代的“仿徨”,對於香港的何去何從,他們內心錯亂,欲辨明也欲逃避。他們需要跨過這心坎,看到一個正漸進的更光亮的香港,驅散其心頭的“陰霾”,在新時代輕裝上陣,積極奔赴。
二
對於香港問題的實質,張曉明直言不諱,早已說明:
“我認為,香港的主要問題不是經濟問題,也不是困擾基層民眾的住房、就業等民生問題,或者利益階層固化、年輕人向上流動困難等社會問題,而是政治問題。”
一年前的6月8日,他在《國家安全底線愈牢 “一國兩制”空間愈大》的主題演講上進一步指出:
“其集中體現是,在建設一個什麽樣的香港這個根本問題上,存在嚴重分歧甚至對立。.......這是影響‘一國兩制’全面準確實施和香港保持長期繁榮穩定的主要矛盾,香港社會政治生活中的亂象和一些社會矛盾的激化,都是由這個主要矛盾決定的。”
端正認識論,探尋方法論。一年來,中央正是從破解香港問題主要是政治問題出发,通過建立健全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完善香港特區選舉制度,推動了香港的撥亂反正,實現了香港的大破大立。
於是,一年來,香港變化也大。
也正因為如此,因為“變”的劇烈、“變”得生動、“變”得深刻,讓“變”顯得醒目,讓“不變”顯得“黯淡”。
香港社會的一切“陣痛”,正源於如此。
他們或認為,“變”似乎太多了,“不變”似乎模糊了,相識的香港已成過去,現實的香港太過“陌生”。這轉換,他們難以正視且接受,並以為將面臨未來更多的不確定性和更多的不可抗力,會把他們甩下新時代的快車,再也不能安放其身心。
他們看到了香港的“變”,卻沒有意識到香港的“不變”,沒有理清“變”與“不變”的辯證法,沒有看到“解決根本問題”和“一國兩制”行穩致遠的真正統一。
“變”為的是服務於“不變”,靖海侯多次強調的這句話,他們缺乏認識。
確立“不變”的主旋律,才是打破香港社會迷思的法門,才是香港社會度過“陣痛”的密鑰,才是香港一些人放下執念,不在一些具體時點、一些具體事情上糾結的關鍵。
三
事實是,“不變”一直是根本;事實是,“不變”一直是目標。
2021年2月5日,香港中聯辦舉辦2021年新春“雲酒會”,駱惠寧說:
“我知道,很多人都在想,香港接下來會怎樣?還會有什麽變化?我想說,變與不變,是客觀的、辯證的、发展的。過去一年的香港之‘變’,是撥亂反正。把“變形”和“走樣”的都糾正過來,‘一國兩制’必將沿著正確的方向行穩致遠。”
他在致辭中給出了“四個判斷”:
——“一國兩制”的方針不會變
——憲法、基本法賦予的各項權利不會變
——大家習慣的生活方式不會變
——自由市場優勢和面向世界的格局不會變
按照國家體制內的表達規範和習慣,駱惠寧的“四個判斷”,其實就是“四個承諾”。剖析其更深層次的思想邏輯,更能看清“不變”於“變”的主導性:
1.“變”只是為了解決“變形”和“走樣”的問題;
2.“變”只是方法手段不是目標方向;
3.“變”以“不變”為基礎,以“不變”為基準;
4.“變”服務於“不變”,服務於更好的“不變”。
或者說,駱惠寧的話意在告訴香港社會:香港之“變”,正是以“不變”為前提,用“不變”來考量,為了“不變”而“變”。
一句話,就是為了“一國兩制”在香港的行穩致遠。
此“判斷”,此承諾,從香港中聯辦主任的口中說出,具權威性和公信力,是莊重和嚴肅的,可信、可望、可以保證。
香港社會有必要認識到這其中的深刻邏輯,認識到一年來中央一系列管治動作的背後,有良苦用心,有長遠謀劃,有對國家和香港歷史和現實的高度負責:
以“變”確保實現“不變”,以“不變”設計推進“變”;始終堅持“不變”的主題、主線,守護“不變”的基準、基礎。
四
2020年5月28日,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閉幕,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在人民大會堂三樓金色大廳出席記者會並回答中外記者提問。
在回答鳳凰衛視記者提問時,他說:
“‘一國兩制’是國家的基本國策,中央政府始終強調要全面準確貫徹‘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方針,嚴格按照憲法和基本法辦事,支持特區政府和行政長官依法施政,這是一貫的。”
總理說得明白,“一國兩制”是國家的基本國策。
國策,國之大者。“一國兩制”這一國策,載入憲法,體現於基本法,貫穿落實於中央對港履行全面管治權的所有行動中。這一國策,不會“變”。
我們可以從新的兩個法律文件中,進一步確認這“不變”。
——2020年5月28日通過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決定》中指出:“國家堅定不移並全面準確貫徹‘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方針。”
——2021年3月11日通過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完善香港特別行政區選舉制度的決定》中指出:“必須全面準確貫徹落實‘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方針。”
“堅定不移”“全面準確貫徹”,“一國兩制”不會變。
我們還可以從國家主席習近平近年來一系列的講話中,進一步確認這“不變”。
——2017年7月1日,習近平在慶祝香港回歸20周年大會上指出:“我明確講過,中央貫徹‘一國兩制’方針堅持兩點,一是堅定不移,不會變、不動搖;二是全面準確,確保‘一國兩制’在香港的實踐不走樣、不變形,始終沿著正確方向前進。”
——2017年10月18日,習近平在中國共產黨第十九次全國代表大會上的報告中指出:“必須把維護中央對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全面管治權和保障特別行政區高度自治權有機結合起來,確保‘一國兩制’方針不會變、不動搖,確保‘一國兩制’實踐不變形、不走樣。”
——2019年9月30日,習近平在慶祝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70周年招待會上的講話中指出:“我們要繼續全面準確貫徹‘一國兩制’、‘港人治港’、‘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方針,嚴格按照憲法和基本法辦事。”
——2019年12月31日,習近平在二〇二〇年新年賀詞中指出:“澳門的成功實踐表明,‘一國兩制’完全行得通、辦得到、得人心。”
作為國策,作為法律,作為國家領導人的思想,“一國兩制”在香港,沒有“變”的空間,沒有“變”的理由,沒有“變”的可能。
“一國兩制”正是“國之大者”,奠定了香港回歸25年“不變”的過去,奠定了香港回歸50年“不變”的根本,甚至是奠定了香港回歸50年後的大局。
五
2047,一個未來想象。
2047年和2047年以後的香港,大局也早已確定。
“一國兩制”在香港的“不變”,不會止於2047年;頒布施行香港國安法、完善香港特區選舉制度,更不是為了2047年的“變”而“變”。
2021年1月17日,香港特首林鄭月娥出席立法會會問答會。一名建制派立法會議員向她提問,年輕人擔心2047年後“一國兩制”會變為“一國一制”。林鄭月娥回答說:
“只要貫徹‘一國兩制’方針,維護一國之本,尊重兩制差異,就有足夠理由相信,‘一國兩制’在2047年後不會改變。”
這番對話,於香港的特殊時期,由香港建制派議員发問,由香港特首正面回答,頗有深意。
這番對話,其意就在於在香港大破大立的時候,在香港社會因“變”而憂慮“不變”的時候,傳達給香港社會一個明確的信號:
香港所進行的撥亂反正,著眼現實更著眼未來,立足當下更立足長遠,是迫切之舉亦是戰略之舉,是要解決香港政治問題更是解決香港“終極之問”,恰恰是借此澄明香港回歸後一直伴生的社會暢想,勾勒出香港2047年以後的发展圖景。即,一切為了香港的“不變”。
2047年以後的香港,還將是駱惠寧主任“判斷”的香港,“一國兩制”的方針不會變,憲法、基本法賦予的各項權利不會變,市民習慣的生活方式不會變,自由市場優勢和面向世界的格局不會變。2047年以後的香港,還是施行資本主義制度的香港。
沒有“變形”和“走樣”,維護國家安全有力,保持長期繁榮穩定,“變”沒有理由,“不變”基礎穩固,“一國兩制”就可以行穩致遠。
此“致遠”,無期。
六
香港社會需要明白的是,一年來香港的撥亂反正,正聚焦解決的是“一國兩制”在香港“行穩”的問題。
不“行穩”不能“致遠”。
香港社會需要意識到的是,香港的撥亂反正尚未完成,局面的穩固尚需時日,稍有松懈,正蟄伏觀望尚存僥幸的反中亂港勢力就會卷土重來,再次上演修例風波的危機。
要“致遠”必須“行穩”。
香港社會需要想清楚的是,在香港的今天,矯枉過正是必要的,“陣痛”終究過去,香港的政治民主发展在建立政治互信後,一定會有更大的空間和可能,朝著基本法確定的目標堅實前進。
香港一些人,不妨多給香港一些耐心,多給自己一些耐心。放下焦慮,且等待,且憧憬,且跟著這時代進步。在不遠的未來,遇見更好的香港、更好的自己。並在某天回望時,站在海闊天空的維港,淡笑曾經的迷惘。
靖海侯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