候選人資格審查委員會8月26日完成對選委會參選人的資格審查,判定有兩人不符合資格,其中一人是參加界別分組選舉的候選人,因未有登記為地方選舉選民,不符合基本參選資格。另一人是熱血公民的立法會議員鄭松泰。
言之,只有鄭松泰一人是因為政治原因被DQ,社福界部份被視為獨立泛民的候選人也可以過關。
身兼資審委主席的政務司司長李家超指出,參選人(或當然委員的登記人)的政治聯繫不是考慮因素,主要考慮1. 他是否真誠擁護基本法及2. 是否真誠效忠特區。真誠是重要的,真誠在法例中清楚講明,亦有案例。參選人要在意圖上,言行上真誠。花言巧語不會得逞,亦不會容許借資審委去漂白。他又指「騙徒擅長扮演不同角色」。
而鄭松泰回應時指資審會曾問及他有關其著作、過往言行,以及2016年倒插國旗事件。鄭松泰2016年10月在立法會議事廳內倒插國旗,事後他被控侮辱國旗區旗罪成。其後2020年鄭松泰參選立法會選舉,收到新界西選舉主任黃展翹來信,指鄭松泰倒插國旗案罪成,如何顯示他忠誠接受和履行擁護《基本法》,以及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承諾。
鄭松泰當時回覆選舉主任,表示當年所做的事確實不對,又指難得選舉主任來函詢問,他特此表達歉意,並承諾改過遷善,繼續擁護《基本法》,愛護國旗和區旗。結果他沒有被選舉主任DQ。
過去大半年鄭松泰重入議會,還做了很多食美心蛋糕的小動作,結果無補於事。
為何鄭松泰上次沒有被選舉主任DQ,今次被資審委DQ?相信和選舉主任睇形式,而資審委睇實質有關。
李家超說,資審會是落實愛國者治港的重要制度保障,不容許假扮擁護基本法並效忠特區的人,進入特區管治體制。
按李家超的講法,資審委會全面睇參選人的言行去判斷,不是他說自己真誠就是真誠。
李家超提過的法庭案例,有講到真誠的問題,是指2018年2月香港民族黨召集人陳浩天被拒參選議員案。陳浩天申請選舉呈請敗訴,法官區慶祥在長達103頁的判詞解釋,候選人必須真誠擁護《基本法》,這不能只流於簽署聲明等形式化表態。陳浩天宣揚港獨,其政治主張違背《基本法》,選舉主任有權調查並撤銷陳的參選資格。
當時陳浩天代表律師曾反駁,讓選舉主任去裁定參選人是否真誠擁護《基本法》是非常主觀的,凡涉及這類剝奪選舉權的決定,應該有清晰、明確和可查明的標準,較妥善的做法是選舉主任只在形式上確認參選人的立場,若日後發現當選議員違反誓言和聲明,才訴諸檢控或撤銷其議席。
但區慶祥法官認為《基本法》對參選人的憲法要求是不容凌駕的,若選舉主任只能形式上確認參選人是否符合資格,將會出現選舉主任明知他實質上不會擁護《基本法》,但純粹因為他填妥文件而必須讓他「入閘」的荒謬情況。等待選舉後再追究明顯不符合擁護《基本法》對議員的要求,做法亦相當迂迴。
睇完今次資審委的決定,重溫過去的案例,可以有2點總結:
1. 判斷一個參選人是否真誠擁護和效忠,不是他說了就算,資審委可以綜合考慮所有因素,去判斷他是否真誠。
2. 假效忠不易過關,食美心蛋糕不能洗底。出得來行,始終要還。
結論是資審委是有牙老虎,也會判斷假效忠人士。但也放了一些溫和泛民入閘,不算是清一色了。
李彤
西方對香港的雙重標準,真的到了令人齒冷的地步。
「無國界記者」(Reporters Without Borders,RSF)發表最新的世界新聞自由指數,香港的排名跌至歷史新低點,在180個國家和地區中排名140。「無國界記者」指,香港的情況跌入「非常嚴重」範圍,歷史上首次在新聞自由地圖上顯示為最差的紅色,外媒被拒入境,本地傳媒又被查稅等等。
我專門去「無國界記者」網站看一看它的排名,看看比香港排名高的地區,有什麼新聞自由操作,值得香港學習觀摩。
看到台灣排24。台灣綠營政府對不喜歡的媒體直接關停,在2020年就決定不續牌給藍營電視台中天新聞台,理由是中天新聞台內控機制失靈,以及持有人蔡衍明嚴重介入新聞製作等。用「無國界記者」的標準,這些理由全是莫須有的理由,可能「無國界記者」喜愛獨派政府,就把台灣捧到天上去。
看到美國排57。美國的新聞有那麼自由嗎?據記錄美國違反新聞自由的智庫「新聞自由追蹤者」數據顯示,2022年全美發生128起違反新聞自由的事件,其中攻擊新聞記者40宗,逮捕或起訴15宗。2023年,美國至少12名記者被捕及面臨指控,多名記者因正常新聞報道遭刑事定罪。所以說香港起訴記者,美國對記者也絕不客氣。
到特朗普政府上任就更厲害了,他把《美國之音》封掉,因為那裏有很多他不喜歡的記者。美國政府亦以「媒體年度輪換計劃」為由,更換傳媒在官方大樓內的採訪資格名單。被撤銷的4間媒體,都曾報道特朗普負面新聞。特朗普對《美聯社》最不客氣,因為《美聯社》不肯把墨西哥灣改名美國灣,特朗普一度直接禁止《美聯社》進入白宮採訪。
當然更嚴重的是殺害記者了,這些情況屢見不鮮。當中最典型的是「維基解密」公開的美國駐伊拉克軍隊一段秘密片段,顯示美軍阿帕奇直升機2007年7月12日在伊拉克巴格達向手無寸鐵者開火,路透社伊拉克籍攝影記者納米爾努爾-艾爾丁和司機賽義德查馬赫,遭美軍殺害。其實美軍涉嫌殺害記者的事件有很多,這件事的震憾性在於有影片記錄完整事發經過。事後並無美軍要負上殺人的責任,亦無跡象顯示美國有任何措施可以阻止類似事件再發生。「無國界記者」把美國排上57的高位,在他們的眼中,記者的命不是命。
也看到以色列排112位,這就更精彩了。2023年以軍攻入加沙,當年11月2日,巴勒斯坦電視台記者穆罕默德(Mohammed Abu Hatab)及其11名親屬,在加沙南部汗尤尼斯的家中遭以色列軍隊空襲,全部喪生。噩耗令穆罕默德正在做直播的同僚崩潰,對着鏡頭失聲痛哭。
記者在鏡頭前被殺也所在多有。2022年5月11日清早,《半島電視台》最知名巴勒斯坦記者──夏琳.阿布阿克利赫(Shireen Abu Akleh)──在報導以色列軍隊掃蕩巴勒斯坦難民營時,遭以軍打來的子彈貫穿頭部,當場死亡,終年51歲。
敢問「無國界記者」,香港有殺過一個記者嗎?有什麼比記者的生命更重要?為什麼這些公然射殺記者的國家的新聞自由排名,比香港高那麼多?死了的記者還有自由嗎?面對強權不敢吭一聲的「無國界記者」,憑什麼對香港指指點點?你們那麼厲害,先去為死去的巴勒斯坦記者討回公道吧。
香港《基本法》和《香港國安法》保障新聞自由。但新聞自由是有邊界的,沒有濫發假新聞的自由,沒有煽動香港暴亂的自由,也沒有接受外國政府資助顛覆香港政府的自由。香港新聞界是專業的,但也有被政治凌駕的慘痛歷史,對2019年的慘痛教訓,我們沒法忘記。
盧永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