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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三罷事件2少女暴動罪 判囚27及34個月男廚師入教導所

政事

大三罷事件2少女暴動罪  判囚27及34個月男廚師入教導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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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三罷事件2少女暴動罪 判囚27及34個月男廚師入教導所

2021年09月29日 13:20 最後更新:13:30

前年11月13日「晨曦行動」當晚,大批示威者於旺角一帶聚集並向警署投擲汽油彈,2女1男事後被捕,早前各承認1項暴動罪。法官姚勳智今早於區域法院判刑指暴動並非發生於非常危險的情況,19歲髮廊女助理及21歲女大學生被判囚34及27個月,18歲男廚師則判入教導所。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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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官判刑指本案暴動並非發生於非常危險的情況,集結群眾逾100人,規模不少,示威者佔據行車路,向警署投擲汽油彈,為時一個多小時,可以判處4年半以上監禁,惟案中無證據顯示被告擔任帶領或號召角色,亦無嚴重人命傷亡。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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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官續指3名被告均沒有刑事定罪紀錄,報告認為髮廊助理周雅桐不適合進入教導所,遂以4年監禁為量刑起點,周雅桐預審前認罪,扣減4分之1刑期,判囚34個月。姚官又指大學四年級生陳彥希參與程度低,在場逗留非常短時間,僅數分鐘,亦無片段拍得被告在示威者前線行動,有見其情況特殊,量刑起點可大幅降低,判囚27個月。姚官最後指年輕雖非有力求情因素,惟廚師張境祐坦白認罪,報告意見正面,遂依報告建議判入教導所。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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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名被告依次為髮廊助理周雅桐、大學生陳彥希及廚師張境祐,案發時分別18歲、19歲和17歲,承認於前年11月13日至14日在香港彌敦道近太子道西交界,連同其他人參與暴動。

被告之一陳彥希(口罩者)。資料圖片

被告之一陳彥希(口罩者)。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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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理大衝突案 8人暴動罪成判囚37至50個月

2024年06月22日 14:11 最後更新:14:28

8名被告較早前被裁定「暴動」罪成,今日(22日)在區域法院分別被判監37至50個月。

fb視頻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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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表示,2019年11月18日晚上,大批示威者在彌敦道及窩打老道交界作出破壞社會安寧的行為。警方其後進行圍捕行動並以「暴動罪」拘捕213人,包括本案8名被告。8名被告較早前被裁定「暴動」罪成,今日(22日)在區域法院分別被判監37至50個月。

 東九龍總區公眾活動調查組主管潘崇禮表示,自2019年11月11號開始,理工大學一帶發生暴動事件。本案發生當日,也就是2019年11月18號,示威者正佔領理工大學,並且被警方圍堵。社交媒體不斷有人號召示威者前往油尖旺一帶,分散理工大學的警力,試圖營救被圍堵與理工大學的示威者。

案發當晚有約2000名示威者與警方在彌敦道與窩打老道交界對峙接近一小時。期間,示威者多次作出破壞社會安寧的行為,包括用遮同其他物件築起陣地,堵塞行車路;不斷向警方投擲汽油彈及雜物,引致車路上多處着火;以及用雷射光線照射警方等等。

警方在圍捕行動中共拘捕213名被告人,他們被控「暴動」罪,案件其後分拆為17宗審訊案件,轉交區域法院進行審訊。

警方指,今日(22日)是第15宗經過審訊之後的判刑,當中5名被告人在審訊開始前認罪,另外3被告人,在早前經審訊之後被法庭裁定罪名成立 。警方表示,8名被告人均為本地男子,案發時年齡介乎18至25歲),今日(22日)被判37至50個月監禁。

警方圖片

警方圖片

迄今為止,本案213名被告人,已經有200名被告被裁定暴動罪罪名成立。其中11名被告被判入教導所,有167 名被告判29至64個月監禁,其餘22人等候判刑。

警方重申,香港市民享有言論、新聞、集會和遊行的自由。與此同時,市民進行以上活動時亦須遵守本港法律。警方絕不容忍任何集會出現破壞社會安寧及非法的行為,警方必定會果斷將違法之人繩之於法,以保障市民財產與公眾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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