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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三罷事件2少女暴動罪 判囚27及34個月男廚師入教導所

政事

大三罷事件2少女暴動罪  判囚27及34個月男廚師入教導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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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三罷事件2少女暴動罪 判囚27及34個月男廚師入教導所

2021年09月29日 13:20 最後更新:13:30

前年11月13日「晨曦行動」當晚,大批示威者於旺角一帶聚集並向警署投擲汽油彈,2女1男事後被捕,早前各承認1項暴動罪。法官姚勳智今早於區域法院判刑指暴動並非發生於非常危險的情況,19歲髮廊女助理及21歲女大學生被判囚34及27個月,18歲男廚師則判入教導所。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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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官判刑指本案暴動並非發生於非常危險的情況,集結群眾逾100人,規模不少,示威者佔據行車路,向警署投擲汽油彈,為時一個多小時,可以判處4年半以上監禁,惟案中無證據顯示被告擔任帶領或號召角色,亦無嚴重人命傷亡。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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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官續指3名被告均沒有刑事定罪紀錄,報告認為髮廊助理周雅桐不適合進入教導所,遂以4年監禁為量刑起點,周雅桐預審前認罪,扣減4分之1刑期,判囚34個月。姚官又指大學四年級生陳彥希參與程度低,在場逗留非常短時間,僅數分鐘,亦無片段拍得被告在示威者前線行動,有見其情況特殊,量刑起點可大幅降低,判囚27個月。姚官最後指年輕雖非有力求情因素,惟廚師張境祐坦白認罪,報告意見正面,遂依報告建議判入教導所。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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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名被告依次為髮廊助理周雅桐、大學生陳彥希及廚師張境祐,案發時分別18歲、19歲和17歲,承認於前年11月13日至14日在香港彌敦道近太子道西交界,連同其他人參與暴動。

被告之一陳彥希(口罩者)。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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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批涉反修例案被捕人士仍未被起訴 鄧炳強:劃線不控告不符法治

2024年10月28日 17:11 最後更新:18:04

反修例事件中,有大批被捕人士至今未被起訴,律政司司長林定國接受傳媒訪問時表示,嚴重刑事案件並無檢控時限,日後可能出現新證據,「劃線」不符合法治原則。

鄧炳強。資料圖片

鄧炳強。資料圖片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回應時表示,對於有人提出到某一時間就承諾不控告的提議,他認為是將非法事情合法化,並不符合法治原則。

被問到反修例事件中的被捕者,被捕約5年仍未被檢控,是否不公平。鄧炳強並不同意,因要時間取證,因2019年有大批人士涉及暴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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