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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追究「累街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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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追究「累街坊者」

2022年01月06日 19:14 最後更新:19:39

香港又跌入限聚暗黑循環,市民一肚氣,話「庸官和國泰累街坊」。受擴大限聚直接影響的行業如飲食業叫苦連天,話直接跌入地獄,又會觸發新一波的倒閉、裁員、減薪潮。

要阻止第5波疫情,擴大限聚是必要之惡,做全民檢測可以加快疫情結束。政府總是不情願做全民檢測的心理令人費解,或許要到「不全民檢測便下台」的地步,高官才會瞓醒。

有人問我可否向高官和國泰法律追責,我話雖然艱難,但還是有方法。

先講國泰及空中服務員,可分刑事和民事責任。就涉嫌刑事問題有兩種,1. 國泰涉嫌以「客機去貨機返」的方式,讓機組人員繞過酒店隔離檢測。2. 貨機機組人員涉嫌違反國泰指引,在家居醫學監察期間違規外出作不必要的活動。

聞說政府內部有一種意見,話規範貨機機組人員作醫學監察的是國泰內部指引,而不是直接由《預防及控制疾病規例》(第599A章)規範,所以好難告。

這個說法似是而非,第一,國泰的指引由599A授權而衍生,違反指引仍可用599A告。第二是告詐騙。過去有很多公務員或私人公司職員,因為「蛇王」而被告詐騙罪。國泰空中服務員視公司指引如無物,違規外出,涉嫌詐騙公司,也可以起訴。至於國泰涉嫌以「客機去貨機返」方式運作,有無詐騙政府,也值得研究。

至於民事追討,由於受影響的市民和國泰沒有合約關係,不可用合約法索償,但可以用民事侵權法(Tort)索償。

1. 染上新冠病者。民事侵權法其中一個追討原因是疏忽(Negligence),因疏忽而受到人身傷害者,較易成功起訴。疏忽的一個經典案例是「多諾霍夫人對史提芬遜」案(Donoghue v Stevenson [1932] )。案中的多諾霍夫人和一個朋友去了一家咖啡館,朋友給她買了雪糕和一瓶薑啤。怎知薑啤中有一隻腐爛的蝸牛,多諾霍夫人飲完才發現,她因此非法不舒服,之後就向製造商索賠,結果索賠成功。

疏忽索償要點是1.有照顧責任(duty of care) ,2.違反了照顧責任(breach of duty),3.受損者並不是太遙遠( too remote)。一個薑啤製造商顯然對飲用薑啤者有照顧責任(即使她不是直接買薑啤者),容許腐爛蝸牛混入薑啤內違反了對飲用者的照顧責任,而且「飲用者」這個受影響人群對薑啤製造商並不遙遠,完全可以想像得到,所以法庭判決索償成功,即使多諾霍夫人受到的身體傷害其實不大。

以望月樓受感染的食客為例,如向國泰或播毒的空少索償,一家航空公司遵從政府指示,製作貨機機艙人員家居醫學監察的指引,有責任令指引有效落實,若員工違規外出播毒,當然對受感染者有照顧責任,亦違反了這個責任,因為政府叫航空公司製作及執行指引的目的,正正是防止機艙人員胡亂外出到處跑感染其他人。這些因空少違規受感染的人並不遙遠,航空公司和空少可以預估違規行動會影響到這些人。

2. 廣大受限聚影響的商戶。擴大限聚最受打擊是餐廳等商戶,他們蒙受重大經濟損失,有些甚至因而結業。但不幸的是,民事侵權法的疏忽索償,對「經濟損失」(economic loss)比較不友善,不是不能告,但不易告得入。

3. 對疏忽的官員。在這件事當中,運房局有重大責任,既在 Omicron殺到沒有收緊對貨機機組人員的隔離檢安排,也沒有確保國泰遵守他們的規定。可惜的是想告官就更難了。在Yuen Kun Yeu 對香港律政司一案中(Yuen Kun Yeu V Attorney-General of Hong Kong [1988] ),有一間接受存款公司倒閉,存戶指政府接受存款公司監管專員失職而索償,結果打到英國樞密院也敗訴,除了因為是經濟損失之外,法庭亦不願確立政府作為決策者要對廣泛的政策受影響者賠償。

簡單總結,法律上的確有方法,去追究這次播疫的「累街坊者」,包括刑事追究,和以民事侵權法的疏忽理由去索償,特別是染疫這些受到嚴重人身傷害者。但想告政府就難了。

無論如何,政府、特別運房局的決策失誤,即使在法律上難追究,也應在政治上追責。

盧永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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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什麼比記者的生命更重要?

 

西方對香港的雙重標準,真的到了令人齒冷的地步。

「無國界記者」(Reporters Without Borders,RSF)發表最新的世界新聞自由指數,香港的排名跌至歷史新低點,在180個國家和地區中排名140。「無國界記者」指,香港的情況跌入「非常嚴重」範圍,歷史上首次在新聞自由地圖上顯示為最差的紅色,外媒被拒入境,本地傳媒又被查稅等等。

我專門去「無國界記者」網站看一看它的排名,看看比香港排名高的地區,有什麼新聞自由操作,值得香港學習觀摩。

看到台灣排24。台灣綠營政府對不喜歡的媒體直接關停,在2020年就決定不續牌給藍營電視台中天新聞台,理由是中天新聞台內控機制失靈,以及持有人蔡衍明嚴重介入新聞製作等。用「無國界記者」的標準,這些理由全是莫須有的理由,可能「無國界記者」喜愛獨派政府,就把台灣捧到天上去。

看到美國排57。美國的新聞有那麼自由嗎?據記錄美國違反新聞自由的智庫「新聞自由追蹤者」數據顯示,2022年全美發生128起違反新聞自由的事件,其中攻擊新聞記者40宗,逮捕或起訴15宗。2023年,美國至少12名記者被捕及面臨指控,多名記者因正常新聞報道遭刑事定罪。所以說香港起訴記者,美國對記者也絕不客氣。

到特朗普政府上任就更厲害了,他把《美國之音》封掉,因為那裏有很多他不喜歡的記者。美國政府亦以「媒體年度輪換計劃」為由,更換傳媒在官方大樓內的採訪資格名單。被撤銷的4間媒體,都曾報道特朗普負面新聞。特朗普對《美聯社》最不客氣,因為《美聯社》不肯把墨西哥灣改名美國灣,特朗普一度直接禁止《美聯社》進入白宮採訪。

當然更嚴重的是殺害記者了,這些情況屢見不鮮。當中最典型的是「維基解密」公開的美國駐伊拉克軍隊一段秘密片段,顯示美軍阿帕奇直升機2007年7月12日在伊拉克巴格達向手無寸鐵者開火,路透社伊拉克籍攝影記者納米爾努爾-艾爾丁和司機賽義德查馬赫,遭美軍殺害。其實美軍涉嫌殺害記者的事件有很多,這件事的震憾性在於有影片記錄完整事發經過。事後並無美軍要負上殺人的責任,亦無跡象顯示美國有任何措施可以阻止類似事件再發生。「無國界記者」把美國排上57的高位,在他們的眼中,記者的命不是命。

也看到以色列排112位,這就更精彩了。2023年以軍攻入加沙,當年11月2日,巴勒斯坦電視台記者穆罕默德(Mohammed Abu Hatab)及其11名親屬,在加沙南部汗尤尼斯的家中遭以色列軍隊空襲,全部喪生。噩耗令穆罕默德正在做直播的同僚崩潰,對着鏡頭失聲痛哭。

記者在鏡頭前被殺也所在多有。2022年5月11日清早,《半島電視台》最知名巴勒斯坦記者──夏琳.阿布阿克利赫(Shireen Abu Akleh)──在報導以色列軍隊掃蕩巴勒斯坦難民營時,遭以軍打來的子彈貫穿頭部,當場死亡,終年51歲。

敢問「無國界記者」,香港有殺過一個記者嗎?有什麼比記者的生命更重要?為什麼這些公然射殺記者的國家的新聞自由排名,比香港高那麼多?死了的記者還有自由嗎?面對強權不敢吭一聲的「無國界記者」,憑什麼對香港指指點點?你們那麼厲害,先去為死去的巴勒斯坦記者討回公道吧。

香港《基本法》和《香港國安法》保障新聞自由。但新聞自由是有邊界的,沒有濫發假新聞的自由,沒有煽動香港暴亂的自由,也沒有接受外國政府資助顛覆香港政府的自由。香港新聞界是專業的,但也有被政治凌駕的慘痛歷史,對2019年的慘痛教訓,我們沒法忘記。

盧永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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