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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封城強檢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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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封城強檢的風險

2022年02月21日 19:51 最後更新:20:06

在中央出手後,終於看到香港控疫工作的重大改變。上周六,港府委託中國建築集團分別在竹篙灣和啟德用地增建共1萬個社區隔離和治療設施,工程終於動工。而大批援港內地人員也陸續抵港。香港抗疫工作,終於動起來。在中央的協助下,港人的無助感減少,信心又回來了。

在感謝中央支援的同時,香港也要做用好中央的支持。看得到的,是物資,是建設能力,是援助人員。看不到的,是中央抗疫的實戰經驗。如何盡量用好中央的經驗,在救命如救火的時間壓力下,最大限度套用內地的成功經驗,是香港抗疫成敗的關鍵。又有一個11月大的染疫嬰兒離世,早一天清零,就可以拯救更多生命。

1. 目標。應設定最遲在5月1日清零。特首林鄭在上周五(2月18日)宣布,引用《緊急情況規例條例》,將特首選舉押後至今年5月8日。港澳辦事後發聲明提到,推遲選舉「不會影響特別行政區政府換屆」。換言之,特首選舉稍為推遲,不會影響在7月1日下屆政府上任。

5月8日要選特首,7月1日回歸25周年習近平主席要來港主禮,若5.1還未能清零,豈不影響大局?所以定出5.8選舉,也等如定出清零的時間底線。

以香港的疫情計,直逼2020年1月湖北武漢大爆疫。當日武漢從1月23日封城,中間進行多輪檢測,到4月7日確信清零解封,經過76天,由於當時的新冠病毒殺傷力大,對疫情認識亦少,所以特別審慎。去年底西安爆疫,只是封城檢測32天。香港如在3月中展開全民檢測,用1個半月時間,又能否清零呢?

2. 方法。內地對付最嚴重的疫情,有一整套應對方法。先要快速改建收輕症的方艙醫院和興建收重症的火神山式臨時醫院,然後進行多輪全民檢測,並輔以全城封鎖,阻止人口流動。想像一下內地式封城令9成多人口呆在家中,病毒傳播的機會大減。然後內地的檢測相信有9成多人口參與,把潛在的帶病毒者不斷找出來隔離醫治,就連武漢當日如此失控的疫情,也可以在2個半月內,硬生生將之圍堵消滅。

香港若能抄足內地做法,估計有可能開始全民檢測後,一個月內清零。若不能炒足,就要看漏洞有多大了。

3. 風險。a. 全民檢測太慢,參與人數太少。之前傳聞特區政府計劃做強檢的版本是7日做一輪檢測。這種進度太慢,內地規定500萬或以下人口的城市,2日完成一次全市檢測,500萬以上的3日內完成,香港做到3日內完成全民檢測,效果會更好。另外內地檢測有90%多人參加,香港可能只有80%人參加,走漏20%,斷尾更難。

b. 不封城效果大打折扣。在疫情爆發之初,染疫者數量少,不封城強檢尚有機會清零。但香港爆疫到如今階段,假設1%人口以上染了疫(約7萬人),80%人參與了強檢,20%未檢,若不封城仍有50%人口流動,即做完第1輪強檢,仍有7000染疫者在街上行走播毒,播毒者數量太多,做4輪強檢也不易清零,這樣做保險系數太低。

最後還要說幾句,內地和香港標準不同。香港不封城做完幾輪強檢,未能清零,一日還有幾十宗確診,特區高層可能已覺得好成功,相信拖拖到炎夏7、8月疫情會慢慢消散。但阿爺看法不一樣,既擔心舊病復發,疫情「死不斷氣」,亦令7.1慶典變數太多,萬一要移師深圳搞慶祝就變成笑話。結論還是要想方設法,去消滅這些風險。

盧永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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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資助潛逃者

2024年12月24日 18:07 最後更新:18:52

部分潛逃海外的港人,繼續發言鼓吹制裁香港及香港獨立,部分人藉此成為網紅獲取收益,但他們要為這此付出代價。

警方國安處在聖誕前夕,新增6名通緝人士,包括劉珈汶、鍾劍華、鍾翰林、何良懋、鄭敬基及張晞晴,其中藝人鄭敬基知名度最高,如今已經離港定居加拿大。這些人或許搞出不同組織,例如傳媒人何良懋就籌組了一個名為「香港議會」的組織,發動「公投」意圖實施「自決」。部分人就搞出一些社媒平台頻道,例如鄭敬基就操作一個名為「HongKonger Station香港台」的頻道,發布多段煽動分裂國家的影片,有些人就搞出一些在外國遊說制裁香港的政團,例如張晞晴搞的「香港自由委員會基金會」等等。

這些人的行動都是觸犯《香港國安法》的核心罪行。千萬不要以為這些人已潛逃海外,通緝對他們並無影響。他們去到一些會協助香港執法的地區,就有被捕的可能。甚至他們坐飛機經過這些國家的上空時,如果飛機因為機件故障被逼急降,他們都可能被捕。

通緝只是第一步,對早已被通緝者施行限制措施,就是進一步的行動。政府亦刊憲將已被通緝的許智峯、郭鳳儀、袁弓夷、郭榮鏗、任建峰、許穎婷以及邵嵐等7人,列為指明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的潛逃者,向他們實施多種措施,包括禁止向他們提供資金或處理資金,禁止他們與不動產相關的某些活動,並且撤銷他們的特區護照等。另外亦計劃向許智峰提出財產沒收令,沒收他的犯罪得益。

如果這7個被通緝者,並未獲得其他國家的有效護照,他們就會變成一個無護照人士,想離開當地去世界各地搞顛覆中國的活動都很困難。保安局局長鄧炳強指出,撤銷護照很有效,如果這些人沒有任何身份,就沒有利用價值,就會被用完即棄。他亦都質疑這些潛逃人士在2019年分裂社會,誤導青少年,「若佢地夜晚都睡得著,就是沒良心」。

普羅市民見到政府最新通緝6個涉嫌觸犯《國安法》人士,以及對另外已被通緝的7個人採取限制措施,一定要知所警惕。

第一,不要向這些人提供資金。這些被通緝人士不少在社交平台上開設頻道,甚至開設Patreon戶口眾籌。香港市民千萬不要向這些被通緝人士提供資金或捐款給他們,亦不要以為網上的行為「神不知、鬼不覺」,每一個網上的行動都會留下數碼足跡,到時被警方追查到就悔之已晚了。

第二,不要轉發這些人的反動訊息。這些人在網上發布帖子或影片,如果對違法帖子點讚、留言支持甚至轉發他們的訊息,甚有可能觸犯《國安法》或《維安條例》,特別是《維安條例》當中的煽動罪。其實英國在今年的暴動當中,以煽動罪起訴的多名人士,部分甚至只是在煽動暴亂的帖文上點讚,並沒有留言,最後都被定罪入獄。在香港進行類似行動,亦有很大機會觸犯《維安條例》的煽動罪。如今政府已經有言在先,事先警告市民不要以身試法,到時出事後就不要說「怎知點個讚都會坐監」。

第三,不要和這些被通緝者聯絡或協助他們處理任何事情。這些被通緝人士的通訊會被警方緊密監控,不要以為他們身在海外,與他們WhatsApp聯絡一下無問題,或者有些人和這些被通緝者本來是朋友,或會接到他們指示幫忙處理這樣或那樣的事情。小心這些行為會和他們觸犯《國安法》相關罪行有關。與這些人聯絡並協助他們做一些事情,亦有可能會犯法,犯上「協助及教唆」之罪。

總的而言,政府通緝這些涉嫌觸犯國安法的人士並採取限制措施,有助制止他們繼續進行損害國家安全的行為,亦有助遏止相關的煽動訊息繼續在香港散播。

盧永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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