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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防疫政策轉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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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防疫政策轉向

2022年12月01日 18:23

近日國家防疫政策出現明顯轉向。本周三由廣東省開始多地已經停止封控,多個封控區域解封。周三晚上《新華社》發布消息,主管控疫的國務院副總理孫春蘭於當日在國家衛健委召開座談會。座談會有幾點內容值得關注:

一、新形勢新任務。孫春蘭表示,Omicron病毒的致病性減弱、疫苗接種率的普及、防控經驗的累積,國家疫情防控面臨新形勢、新任務:要以人民為中心,防控工作穩中求進,防控政策持續優化,走小步、不停步,不停完善診斷、檢測、收治、隔離等措施。孫春蘭的講話不再提到「動態清零」的要求。

二、二十條措施還會優化。在座談會上,張伯禮、梁萬年等8位專家也有發言,他們「對優化完善二十條措施提出建議」。要注意的是,二十條措施提出不久,而孫春蘭聽取的意見是「優化完善二十條措施」,意味仍有再放寛的空間。

看完孫春蘭在衛健委座談會的報道,可以得出中國防疫政策正在轉向的結論。

聽國內的朋友說,中國防疫政策的轉向,一定會有比較清楚的信號。之前已出現第一個信號,就是國務院於11月29日發出《加強老年人新冠病毒疫苗接種工作方案》的通知。中央大力動員加快疫苗接種,意味著開放為期不遠。《接種方案》裡提到完成接種滿3個月之後就可以打加強針,意味著由無打針到打完第3針最短只要3個半月,縮短打第3針加強針的接種時間,令到中國在短期內可以進一步加強老年人接種疫苗的比率。

第二個信號是對Omicron的致病力的表述。孫春蘭提到Omicron的致病性減弱。國內媒體周四引述消息,指香港大學研究團隊聯合海南醫學院研究團隊,在今年年初發表在知名科學雜誌《自然》的一篇研究論文顯示,Omicron B.1.1.529變異株,在人體肺上皮細胞和腸上皮細胞中的複製能力明顯減弱。與原始毒株和其他變異株相比,Omicron變異株在小鼠體內的繁殖能力和致病性減弱,導致的死亡率也最低。

要知道,內地開始突出Omicron的致命性減少,亦是一個開放的前奏。

廣東等地疫情仍未完全受控,但已不再封區、「靜默管理」,可見到內地因應反對封控的民情,提早解除封控措施,這可以減少了對市民生活和經濟的影響,但另一方面卻令到清零更加困難。

在新形勢下,內地要盡量避免香港今年頭犯上的錯誤,香港當時面對的問題是老年人的打針比例太低,令到死亡人數很高。截至11月30日,香港第5波疫情至今的死亡人數是10534人,當中80歲或以上的死者有7443人,佔了總體死亡人數的70.7%。如果以60歲或以上死者計算,佔總死亡人數的比率更高遠95.7%。今年2月初,香港80歲以上人群一針接種率只有20%,3針接種率只有10%,打完3針比例太低,這就是香港老年染疫者大量死亡的原因。

現時內地的接種情況遠比香港2月時的情況較好,截至11月28日,內地80歲或以上人群,完成兩針接種的比率為65.8%,完成第3針接種的有40.4%,比香港2月時的10%高很多。如果內地能夠把80歲或以上人群的第3針接種比率提升到70%以上,就會大大減低死亡率。

正如我去年講過的,當無法制止新冠病毒流行時,即使病毒的殺傷力減弱,但對沒有接種疫苗的老人而言,仍然會像蒼蠅一樣死去。

香港80歲或以上的人口有39.8萬人,你可以很輕鬆地說,第5波疫情至今,80歲或以上染疫死亡的有7443人,這個人群的總體死亡率只是1.8%,即50個80歲或以上的老人家,就有1個死了,可能等如一幢大廈就有一個老人家去世,想起來都覺得十分恐怖。所以,內地的朋友,汲取了香港的經驗,記住要打針、打針、打針。

盧永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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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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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赦之風不可長 「大和解論」不可取

2024年11月04日 20:19 最後更新:20:29

香港《國安法》生效4年多,本地政治局面穩定下來,很快又生出一種變相的「大和解論」。

10月初,前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張炳良接受訪問,建議政府宣布不再處理6000多個因為2019年示威而被捕的人士,認為若果證據不足,可以公布不再處理,「為件事劃一條線」。他又認為,為了顯示香港仍然多元化,特區政府應該鼓勵團體集會。又建議政府舉辦大辯論,以顯示社會氛圍仍然鼓勵多元討論。

張炳良的言論,和回歸20幾年來建制派曾經流行的「大和解論」,同出一轍。認為只要阿爺和反對派和解,香港就可以求得穩定。這種言論曾經一度很有迷惑性,甚至不少建制陣營的精英,亦支持這種論調,因為說到底,很多人都想做好人,想政治正確,不想做惡人,不想打仗,所以成為「大和解論」的支持者,感覺上「大和解派」可以建制和反對派兩種民意兼得。

不過,細思張炳良的言論,特別是公然宣布不處理2019年被捕黑暴分子的建議,等同特赦,並不可取。

第一,香港要重建法治。由1997年回歸開始,香港局面一步步走向混亂,皆因反對派不斷突破法律界線,由違法集會,到非法佔中,再到掟燃燒彈發動暴力抗爭,就是由藐視法治的傾向開始,然後由戴耀廷鼓吹的「違法達義論」將之包裝美化,再由黎智英開動媒體機器廣為宣傳,整個社會的守法氣氛,蕩然無存,最終帶來大亂。

處理這一批數以千計的2019年被捕示威者,由於涉及的人數眾多,搜證工作繁複,加上相當一部分涉事者亦已逃亡海外,政府既要通緝海外逃亡分子歸案,同時又要繼續搜集證據,需時追查疏理。其實處理這些案件的基本原則,就是按香港的法律處理。香港的民事案件有追溯期限,意外傷亡案索償案是3年,錢債案追溯期是6年,土地業權糾紛可以追12年,但刑事案件並無追溯期限,一日未破案,一日都可以追查。

試想一下,如果一個海外流亡人士,當日曾犯嚴重罪行,3、5年之後厭倦了海外的生活,回港投案自首,供認其他涉案的要犯,但如果政府已經公開宣稱那些人已獲特赦,政府如何處理亦相當尷尬,徒惹不尊重法治之譏。正如保安局局長鄧炳強表示,除非法律規定有時限,否則只要有證據,特區政府就會作出檢控,這是合符法治原則。

第二,特赦會影響他案判決。現在還有大量當年相關案件仍在審訊,包括「35+」顛覆案並未判刑,黎智英案仍在審訊中,還有大量的重大國安案件正在排期上庭,這種不再追究示威者的建議,背後的和解思想,亦在鼓吹特赦或輕判這些重犯。

看看老牌民主大國英國是怎樣處理暴動罪犯。無論是2011年的倫敦暴動,或是今年的暴力示威,英國都是採取快審重判的方式處理。煽動者在臉書上貼一個帖文叫人去示威,即使示威最後沒有發生,煽動者自己亦沒有出現在示威現場,亦可以被重判3年監禁。惟有依法而治,才不會鼓勵市民將來再進行暴力示威,我們不見英國和示威者和解,為何又要叫特區政府和示威者和解呢?

回歸20多年的例子都已經很清楚說明,「大和解論」其實是「投降主義」的代名詞,姑息養奸只會令政治失控。對並未起訴的示威者,政府可以按香港法律處理,即使調查後在現階段未夠證據起訴,撤消被捕者的保釋要求,將來如果找到新證據,仍然可以繼續起訴。要培養香港的守法精神,當然對事件中的首惡,更加不可以輕輕放過。

盧永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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