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指,行政會議2日通過區議會改革方案,建議採取「直選、間選、委任」混合模式,議席共約470個,其中直選議席保留約兩成,僅88席,並首次引入間選制度,由俗稱「三會」的分區委員會、地區撲滅罪行及防火委員會的委員投票產生,同時恢復委任制,間選及委任議席各佔四成。
特首李家超。
區議會改革方案出爐。資料圖片
提名門檻方面,據悉參選人除需要當區選民提名,亦需由「三會」委員合共9個提名,並加入資格審查制度。政府將向立法會提出修例,通過後預計於11底至12月初舉行改選。
區議會。資料圖片
消息指,18區民政事務專員會擔任區議會主席,成為地區「小特首」,親自帶領區議會處理民生事務。對於區議會民選成份大減,消息人士指,區議會是非政權性組織,要根據《基本法》回復其諮詢功能,不能以直選議席多寡衡量認受性。
區議會選舉預計於11月底或12月初舉行。資料圖片
區議會選舉預計於11月底或12月初舉行。資料圖片
政府25日向全港18區區議會委任共163名增選委員,他們分別獲委任為區議會轄下委員會的委員。
區議會網站首頁
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麥美娟接受港台訪問說,過往的區議會都有增選委員,他們不參與區議會大會會議,只是加入轄下委員會。而根據相關條例,增選委員不能超過該委員會委員數目的一半。
麥美娟說,當局希望吸納不同人士參與區議會轄下委員會的工作,聽取他們意見,做好地區治理令市民受惠,因此需要不同背景人士加入與區議員合作,強調政府委任時會按區情需要,同時有關人士必須愛國愛港,與特區政府地區治理理念一致、熟悉地區及要有服務地區的熱誠。他們是否曾在選舉中勝出或落敗,都並非考慮因素。
麥美娟。資料圖片
麥美娟說增選委員並無受薪亦無津貼,因此履職監察機制不適用於增選委員,但他們要遵守會議常規的要求,政府會檢視增選委員的表現、開會時是否盡責等,決定日後是否再委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