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賊喊捉賊要夠大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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賊喊捉賊要夠大聲

2023年05月16日 18:50 最後更新:19:30

這個世界竟然真的有「賊喊捉賊」這回事,甚至只要你喊得夠大聲,連之前曾被你盜竊的人,都會相信你不是賊了。

七國集團(G7)將於5月17日至21日在日本廣島召開峰會。日本媒體披露,峰會計劃發表「經濟安保」附屬聲明。聲明會強調反對經濟脅逼,維護供應鏈韌性和實現公平競爭,在半導體和關鍵礦物等方面,擺脫對中國的依賴。  這份聲明很明顯是一份由美國發動,針對中國的聲明。

據《路透社》引述一位熟悉會議的美國官員稱,會議將發表全面的聲明,其中討論關於討論中國在海外交易中採取經濟脅逼而引發的關切。

有趣的是,發動聲明的是美國,針對的是中國的「經濟脅逼」,但講到經濟脅逼,試問世界上,還有哪個國家及得上美國呢?茲舉3例說明之。

一、對日本的經濟脅逼。是次的七國集團峰會在日本召開。日本就是美國的經濟脅逼的最典型受害者。上世紀70年代,戰後日本經濟崛興,以收音機、電視機為首的電子產品風行世界,固然搶佔了美國產品的市場。結果在美國白宮門前,出現一幕又一幕的用大錘打碎日本收音機、電視機的抗議行動。

美國在1981年終於找到藉口,對日本發動鬥爭,就是有名的「東芝事件」。美國指日本東芝公司旗下的東芝機械,向蘇聯出售9軸數控機床,總值35億日元。美國禁止向蘇聯這個冷戰對手出售高科技產品,日本大觸美國之忌,美國國會就通過法案,禁止東芝機械的產品不能進入美國三年。東芝公司花了1億日元,在美國50多家報章刊登全頁的悔罪廣告,東芝公司的首腦亦辭職謝罪。

其實,事件的真正背景是美方認為日本的半導體、光纖和智能機械等技術開始超越美國,美國出力是為了壓制日本的高科技發展。

當然,更經典的是在1985年,美國逼日本簽署《廣場協議》,美國認為自己的出口落後,主要因為日本壓低了匯價,於是就逼日本大幅提升日元兌美元匯價。日本作為一個戰敗國,要依靠美國的軍事保護,惟有舉手投降。日元兌美元匯價就由當時的1美元兌250日元,不斷升值,最後升到1美元兌80日元。日本兌美元匯價大幅升值,日本競爭力隨之落後,最後經濟泡沫爆破,衰足30年。由於當時日本的經濟總量已去到美國的70%,美國使用經濟脅逼手段,屠殺了競爭對手。

二、對法國的脅逼。美國對歐洲盟友也不放過,其中一個例子就是「法國阿爾斯通事件」。阿爾斯通是法國的能源巨頭,其鍋爐業務當時是世界第一。美國有一條《反海外腐敗法》,美國政府盯上阿爾斯通在印尼的電力項目,認定阿爾斯通向印尼官員行賄,就於2013年借阿爾斯通高管皮耶魯齊到美國開會之時,將他拘捕。美國變相挾持了人質,與阿爾斯通講數。當時的法國政府十分軟弱,沒有為阿爾斯通出頭。結果是阿爾斯通任由美國宰割,被罰了7.7億美元,事實上,阿爾斯通被指的貪污事件,根本與美國沒有關係。美國最後還脅逼阿爾斯通將其鍋爐業務,賣給美國通用電氣,阿爾斯通這個美國公司的競爭對手慘遭肢解。

三、對中國的脅逼。相信這件事大家已經耳熟能詳。2017年總統美國總統特朗普上台,2018年向中國發動貿易戰,向中國進口美國產品大幅加徵關稅,理由只因中國對美國有貿易順差,而背後的真正原因是,中國的經濟體量超過美國七成,與當年日本的狀況類似。美國也使用當年屠殺日本公司的手法去對付中國,當年是針對日本東芝,現在是對付中國華為。華為在5G通訊技術方面遠超美國,智能手機業務又直逼蘋果公司。特朗普政府就向華為出手,使用的是當年對付阿爾斯通的手法,在加拿大拘捕過境的華為財務總監孟晚舟,之後又發動一波又一波打壓,禁止華為買高端芯片,又禁止華為手機使用原本是開源的安卓系統。美國一連串的經濟脅逼手法,就硬生生地將華為的智能手機業務打殘。幸好在中國政府出手下,營救了孟晚舟回國,華為最後也能夠在烈火中重生。

一個在歷史上樂此不疲地使用經濟手段脅逼其競爭對手的國家,居然大聲地說中國實施經濟脅逼,中國脅逼了誰,脅逼了美國嗎?而最可笑的是,這些盟友也曾是美國經濟脅逼的受害者,如今又跟在美國身後轉。

這個世界,只要你夠惡、面皮又夠厚的話,假話可以變成真,賊可以大聲喊捉賊。

盧永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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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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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顛覆案」的重要意義

2024年11月22日 18:30

「35+」顛覆案審訊歷時3年半,最後45個被告認罪或被判罪成,「首要分子」戴耀廷判刑最重,判監10年,其餘被告分別被判入獄4年2個月至7年9個月不等。外界有人覺得判刑判得輕,但亦有人覺得判得重,我就認為判刑符合預期,可以全面審視這個案件的判決意義。

第一,「非暴力不可免責」。在顛覆案件中,鏡頭前的暴力容易理解,亦易於舉證。例如有人被拍攝到在公眾場所使用暴力示威,甚至掟石縱火等,就很易起訴入罪。但一些鏡頭後的顛覆行為,不但難以舉證,亦不易入罪。而西方相關法律亦不斷出現變化,以往西方法律有關罪名,包括叛國、煽動叛亂等,由不限於以使用暴力作前提,後來慢慢收窄定義,皆因當年西方白左思潮流行,全力推動捍衛人權自由思想,對國家安全和公眾安全的注意不足,在相關法例中逐步加入暴力作為前提去劃界。

例如香港在2003年的23條立法,那個所謂的「剝牙版本」,都是受這種思潮影響,相關罪行最後加入「武力或煽動使用武力」的前提,大大收窄了有關法例的規範範圍和阻嚇力。不過,美國在2001年發生911恐襲,接著在下一個十年又出現大量城市佔領運動,美西方「針唔拮到肉唔知痛」,到自己覺得痛的時候,就大力收緊法律限制,大量反恐和增強保障國家安全的法例出籠,很多都不再限於使用暴力作入罪前提。

以英國在2023年7月通過的修訂版國家安全法為例,就加入了控制外國勢力的條文,增設「外國影響力登記計劃」,凡經外國政權授意從事政治影響力活動的個人或組織,必須登記,否則即屬違法。這種法例亦是完全沒有進行暴力煽動活動的前提。香港的2020年版《香港國安法》中的「顛覆國家政權罪」,指明任何人「以武力、威脅使用武力或其他非法手段」,旨在顛覆國家政權,即屬違法。法例規定即使並無使用武力,但涉及「其他非法手段」,旨在顛覆國家政權,已經犯法。

以「35+」的謀劃涉及的手段並非暴力,但其顛覆政權的性質則非常惡劣,法庭在定出被告量刑起點的時候特別提到,已經考慮到整場「35+」謀劃性質並非暴力。清楚說明所謂「非暴力」,並不是逃避刑責的擋箭牌。

第二,危害國安必究必懲。在互聯網的世界,有大量的顛覆行為起初只是以十分隨意的方式提出,然後雪球越滾越大,最後一發不可收拾。如今的新世代,很多人對自己的行為後果並無認真思考,當然不能排除有部分人是經過思考後有意冒險,但在「35+顛覆案」中,法庭已經清楚指明,不能以相關顛覆政府謀劃的「不可能性」作為求情理由。部分被告指「35+」謀劃必然失敗,希望藉此獲法庭輕判。不過,主審法官李運騰已經舉例說明,假設有人想下毒毒殺別人,即是他是施放的毒物不至於致命,但都不可以減輕意圖毒殺他人罪行的嚴重性。所以無論計劃是否可能達致相關謀劃,亦足以判罪。

試想一下,在2019年之前網上有大量的港獨宣傳,有些帖文甚或以戲謔的方式出現,但「35+」案判決已經清楚告訴這些人,謀劃的「不可能性」不可以作為求情的理由,這些顛覆政府或分裂國家的宣傳,很可能可以入罪。

第三,罪責刑相適應。看看「35+」案的判刑,量刑輕重主要和兩個因素有關,1. 量刑起點。量刑起點高,判刑亦都會重。相關罪行嚴重性分了3級,包括「首要分子」、「積極參加者」和「其他參與者」。雖然即使案中首犯戴耀廷都說自己是「其他參加者」,而這個類別的判刑是3年以下,但法庭判決所有45名被告都不是「其他參加者」,至少都是「積極參加者」,而戴耀廷等4人更加是「首要分子」,整體上所有涉案者都定了較高的量刑起點。

2.認罪。犯人認罪一般可以獲扣減三分之一的刑期,如果作為從犯證人更加可以獲得更加大的扣減,可能可以高至扣減一半的刑期。案中首犯戴耀廷在審訊前就認罪,所以他的量刑起點雖然是15年,但扣減三分一後,最後判刑10年,所以判辨不同案件的刑罰輕重,和被告有沒有認罪有很大的關係。

總的而言,案中45名被告的判刑,大體上是罪責刑相適應。另外需要留意的是,在《維安條例》生效之後,所有觸犯國安相關罪行者,入獄後即使行為良好,都不可以獲得像一般扣減三分一刑期,即所謂扣減「坐監放假」的刑期,所以「35+顛覆案」的被告,判幾多就要坐幾多。

結論是,「35+顛覆案」顯示,特區法院9依法獨立審訊,展示高度的專業性和公正性,亦展示了即使非暴力的顛覆謀劃,亦完全可以入罪判刑,彰顯了香港的司法公義,有效阻嚇其他人不要輕易想去顛覆國家政權。

盧永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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