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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國不堪回首月明中」的悲劇

博客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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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國不堪回首月明中」的悲劇

2023年07月06日 18:37

「七一」是香港回歸紀念日,也是中共建黨紀念日。今年「七一」,中共中央機關刊物《求是》刊發了國家主席習近平在2022年春季在中央黨校講話的全文。中共機關刊物刊發習主席過去的一篇講話,自然是因為當中有值得關注的內容。

習主席當時向黨校的中青年幹部強調,要築牢理想信念根基,他說:「如果我們培養出來的人都不信奉馬克思主義、共產主義了,不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這面旗了,就會發生東歐劇變、蘇共垮台、蘇聯解體那種『故國不堪回首月明中』的悲劇!」

「但要引起重視的是,有的人從來就沒有真正樹立共產黨人理想信念,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本就不正,進入黨的隊伍動機不純…..無數事實告訴我們,唯有以狹路相逢勇者勝的氣概,敢於鬥爭、善於鬥爭,我們才能贏得尊嚴、贏得主動,切實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他說:「我們這支隊伍裡,不能有膽小鬼,更不能有心懷異心、身在曹營心在漢、同床異夢的人。」

習主席的這段講話信息量十分豐富:

一、稍一不慎就會政權解體。習近平引用「故國不堪回首月明中」這句詞,已是非常重的說話了。這首詞出於五代十國時南唐國君李煜的名作《虞美人》,也是李後主的絕命詞,內容講述一個亡國之君的無限哀痛。換言之,如果中共幹部沒有築牢信念,不但中共會垮台,中國還有亡國之險。

二、有人同床異夢。習主席特別提到有人世界觀、價值觀、人生觀不正,有人心懷異心、同床異夢。恐怕就是指那些崇拜西方理念的「公知」(所謂公共知識分子)。如今中美全面對抗的大局已經難以扭轉,若對中國的制度、對中國發展道路失去信心,而以西方的價值為價值的話,這就是同床異夢。

三、要有「狹路相逢勇者勝」的勇氣。在劇烈的鬥爭環境,要敢於鬥爭、善於鬥爭,才能夠贏得尊重、贏得主動,若在鬥爭面前跪低軟化,就必然會失敗。

或許有人認為習主席這些講話,只是針對中共的中青年幹部,香港行「一國兩制」,不實行社會主義,因此並非針對香港。這種想法有根本上的認識錯誤。香港的確不實行社會主義,但在中美鬥爭的大環境下,香港問題、台灣問題、新疆問題、西藏問題,都是美國針對中國的著力點,並不是香港人認為香港的制度和祖國不同,選擇置身事外,就不會成為鬥爭的棋子。我們不用信奉馬克思主義,但不能不看清這場中美鬥爭的本質。

在慶祝回歸之後,香港警方國安處先通緝8個涉嫌觸犯《香港國安法》的逃犯,繼而拘捕4個前「香港眾志」的骨幹成員,目標是切斷他們支持逃竄海外份子的資金鏈,這些都是鬥爭的一部分。

香港既要謀求經濟發展,也要堅持與親西方的反動力量鬥爭。這兩個工作方向,並行不悖,不可偏廢。

盧永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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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赦之風不可長 「大和解論」不可取

2024年11月04日 20:19 最後更新:20:29

香港《國安法》生效4年多,本地政治局面穩定下來,很快又生出一種變相的「大和解論」。

10月初,前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張炳良接受訪問,建議政府宣布不再處理6000多個因為2019年示威而被捕的人士,認為若果證據不足,可以公布不再處理,「為件事劃一條線」。他又認為,為了顯示香港仍然多元化,特區政府應該鼓勵團體集會。又建議政府舉辦大辯論,以顯示社會氛圍仍然鼓勵多元討論。

張炳良的言論,和回歸20幾年來建制派曾經流行的「大和解論」,同出一轍。認為只要阿爺和反對派和解,香港就可以求得穩定。這種言論曾經一度很有迷惑性,甚至不少建制陣營的精英,亦支持這種論調,因為說到底,很多人都想做好人,想政治正確,不想做惡人,不想打仗,所以成為「大和解論」的支持者,感覺上「大和解派」可以建制和反對派兩種民意兼得。

不過,細思張炳良的言論,特別是公然宣布不處理2019年被捕黑暴分子的建議,等同特赦,並不可取。

第一,香港要重建法治。由1997年回歸開始,香港局面一步步走向混亂,皆因反對派不斷突破法律界線,由違法集會,到非法佔中,再到掟燃燒彈發動暴力抗爭,就是由藐視法治的傾向開始,然後由戴耀廷鼓吹的「違法達義論」將之包裝美化,再由黎智英開動媒體機器廣為宣傳,整個社會的守法氣氛,蕩然無存,最終帶來大亂。

處理這一批數以千計的2019年被捕示威者,由於涉及的人數眾多,搜證工作繁複,加上相當一部分涉事者亦已逃亡海外,政府既要通緝海外逃亡分子歸案,同時又要繼續搜集證據,需時追查疏理。其實處理這些案件的基本原則,就是按香港的法律處理。香港的民事案件有追溯期限,意外傷亡案索償案是3年,錢債案追溯期是6年,土地業權糾紛可以追12年,但刑事案件並無追溯期限,一日未破案,一日都可以追查。

試想一下,如果一個海外流亡人士,當日曾犯嚴重罪行,3、5年之後厭倦了海外的生活,回港投案自首,供認其他涉案的要犯,但如果政府已經公開宣稱那些人已獲特赦,政府如何處理亦相當尷尬,徒惹不尊重法治之譏。正如保安局局長鄧炳強表示,除非法律規定有時限,否則只要有證據,特區政府就會作出檢控,這是合符法治原則。

第二,特赦會影響他案判決。現在還有大量當年相關案件仍在審訊,包括「35+」顛覆案並未判刑,黎智英案仍在審訊中,還有大量的重大國安案件正在排期上庭,這種不再追究示威者的建議,背後的和解思想,亦在鼓吹特赦或輕判這些重犯。

看看老牌民主大國英國是怎樣處理暴動罪犯。無論是2011年的倫敦暴動,或是今年的暴力示威,英國都是採取快審重判的方式處理。煽動者在臉書上貼一個帖文叫人去示威,即使示威最後沒有發生,煽動者自己亦沒有出現在示威現場,亦可以被重判3年監禁。惟有依法而治,才不會鼓勵市民將來再進行暴力示威,我們不見英國和示威者和解,為何又要叫特區政府和示威者和解呢?

回歸20多年的例子都已經很清楚說明,「大和解論」其實是「投降主義」的代名詞,姑息養奸只會令政治失控。對並未起訴的示威者,政府可以按香港法律處理,即使調查後在現階段未夠證據起訴,撤消被捕者的保釋要求,將來如果找到新證據,仍然可以繼續起訴。要培養香港的守法精神,當然對事件中的首惡,更加不可以輕輕放過。

盧永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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