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議會選舉圓滿結束,這是訂立《港區國安法》及完善政制以來,產生新一屆立法會及行政長官之後,完成最後一塊政治拼圖,有幾個方面值得注意。
第一,投票率優於預期。此次區選的地方投票率錄得27.54%,有超過119萬名選民投票,優於事先的估計。對投票率的估算需要一個基數,政治越狂熱,對抗性越大,投票率越高,首先,投票率就並非越高越好;其次,2021年立法會完善政制之後,可以是一個好好的參考,因為那次選舉已經是大多數反對派選民離場之後的選舉,當屆的立法會選舉的30.2%投票率,可以做為估計的基數。
我在10月17日的點評已經指出,一般而言,市民會覺得立法會選舉比區議會重要,區議會選舉投票率會比立法會低。以2011年與2012年兩次選舉比較,區選的投票率大概是立法會選舉的78%,若以此推論,以2012年立法會選舉的30.2%投票率做為基數,本次區選的投票率估計是23.6%,以上下誤差3個百分點計,估計投票率是20.6至26.6%,只要政府一躺平,只有20%投票率絕不出奇。如今投票率有27.5%,整個政府與建制派都動員起來,功不可沒,硬生生拉高了7個百分點。估計建制派選民大概有130萬,如今有119萬名選民投票,可以說是整個建制派都選民,都差不多被動員出來投票,支持新選制。
至於投票日晚上都電腦當機,固然應該要檢討問題所在,避免將來再次出事,但政府決定延長投票時間一個半小時,讓大多數想投票的市民都有機會投票,所以電腦當機只是影響了投票的便利性,不影響公平性。
第二,民建聯成為大贏家。新選制有新的遊戲規則,最終的焦點是44個區88個地方選區直選議席,民建聯派出44人參選,取得41席,取勝率達到93.2%,工聯會派出25人參選,奪得18席,取勝率是72%,另外,新民黨獲得5席,自由黨也取得3席。由此選舉結果可見,以民建聯為首的建制派大黨,在新選制擴大選區之後,仍然因為強固的地區動員能力,所以取得較多議席。另外,民建聯還在176個地區委員會間選議席當中取得68席,令民建聯一共奪得109席,成為區議會的第一大黨。
欲戴皇冠,必承其重。民建聯的責任重大,新產生的區議員要有良好表現,未來才可以繼續獲得市民支持。
第三,中央一錘定音。選舉過後,港澳辦與中聯辦都發聲明祝賀區選成功,打好香港由治及興的社會基礎。香港人對政治問題比較直觀,都只注意眼前的事情,針對一場選舉,甚至會著眼於一兩個議席。
但中央看問題就比較宏觀。在中央的眼中,2019年香港發生「顏色革命」,在外國及境外勢力的推動之下,香港掀起一場要推翻特區甚至中央政府的暴亂。最後中央制定《港區國安法》,完善香港的政制,改革香港的選舉制度,確立愛國者治港的原則,回復行政主導的體制。立法席選舉、特首選舉以及區議會選舉這3場選舉,區選是最後一塊拼圖。換一個角度,從反對勢力而言,自然是不想香港的區選搞得好,以證明香港的新制度失敗。所以搞好區選,砌好這幅圖畫,讓香港可以重新上路,當中的政治性不言而喻。區選的成功也代表了反對者的失敗,讓香港能夠擺脫過去的政治包袱,再上征途。
盧永雄
在一個充斥著雙重標準的世界,遇到不公平的事情,要敢於發聲,否則其他人就會覺得他完全對,你完全錯。
英國新任外相林德偉早前訪華,與中國國務院副總理丁薛祥及外長王毅會面,回到英國之後,就在議會被在野保守黨大力質詢。前保守黨黨魁施志安質問林德偉訪華期間,有否就多個議題包括黎智英案向中方譴責及施壓。林德偉受逼迫之下,就表示黎智英案、新疆維吾爾族人權及台海局勢都是英國高度關注的議題。
其後在11月11日,黎智英的幼子黎崇恩在社交平台上,貼出他和英國外相林德偉會面,叫英國政府盡力促使港府釋放黎智英。林德偉亦相當配合,在帖文留言強調,黎智英案是英國政府的優先事項,「會繼續要求港府立即䆁放黎智英」。
黎智英是涉嫌勾結外國勢力,觸犯《香港國安法》的重犯。但正正是「外國勢力」在案件仍在審訊期間高調施壓,這完全是破壞香港法治的行為。
黎智英兒子黎崇恩及其所謂「黎智英國際律師團隊」(黎智英的香港律師曾否認委任過這個團隊),一直在英國等地進行各種游說活動。他們打算在11月20日黎智英出庭作供之日,美國華盛頓全國新聞會所召開記者會,所謂「黎智英國際律師團隊」的英國御用大律師加拉格爾(Caoilfhionn Gallagher)和黎崇恩將會出席,再在美國發動逼迫香港釋放黎智英的政治行動。
按道理他們應該要求黎智英獲得公平審訊,而香港現在正正在做這件事情,在公平審訊黎智英。但他們要不經審訊釋放黎智英的訴求卻完全是政治性的,就是向外國政府施壓,逼迫他們採取行動,催逼中國䆁放黎。
第一,這種行動首先不符合對方的邏輯,既違反法治,亦違反香港的「高度自治」。黎智英案仍在審訊中,黎崇恩無提出任何證據,證明香港法庭對其父有任何不公正的審訊。
再者,這些美西方人士一直大聲疾呼,要捍衛香港「高度自治」,他們為何會逼英國政府表態要求中國中央政府干預香港,逼令香港法庭釋放黎智英呢?中央如果干預香港的司法審訊,叫停香港的法庭,強行要釋放黎智英,這才真正是喪失高度自治。這班人的行為和他們口頭聲稱的原則,完全自相矛盾。
第二,英國自己嚴打煽動罪犯,又有何資格叫香港釋放黎智英呢?遠的不說,就說近的,今年8月英國全國爆發反移民暴動,至少拘捕了1100人,將大量參與或煽動暴亂者快審快判,投入監牢,其中一個是35歲的奧羅克。他涉嫌在暴動期間煽動種族仇恨。
觸發英國騷亂的紹斯波特斬人案,網上謠言指肇事者為新移民的穆斯林,奧羅克就呼籲民眾上街。奧羅克的社交平台X帳號內有十萬名跟隨者,他被控散播煽動種族仇恨,結果被判監3年。
英國「鍵盤戰士」奧羅克被判監3年。
奧羅克在他的帳號內自我介紹是「我愛我的國家、右翼、停止(運送難民)船隻、脫歐、約翰遜、特朗普、天佑聯合王國、投票支持改革」。他是一個典型的右派人士,如果出生在美國,他可能已加入新一屆政府入閣成為部長,可惜他不幸是生在英國,結果就要坐牢。
英國表示要尋求香港䆁放黎智英,香港亦都可以尋求英國釋放奧羅克,讓像奧羅克這種人,多些在網上散播煽動騷亂的訊息。奧羅克相比黎智英這個傳媒大亨,只是一個影響力極少的小小小人物,他能對英國動亂造成的影響亦是相當皮毛,也要被判入獄3年,為何香港又不能審訊黎智英呢?
英國新一屆工黨政府試圖改變和中國關係,爭取做更加多的生意,但實際上又畏首畏尾,遇到批評時,又在這些所謂人權問題上「整色整水」。看來英國工黨政府,都不是一個能辦大事的政府。
盧永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