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被捕3年終開審 黎智英須為反中亂港付出最沉重的代價

亂港漢奸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肥佬黎),被控多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案件今日(18日)開審。案件借用西九龍裁判法院審理,法院外加強保安,現場有大批警方穿著避彈衣巡邏,反恐特勤隊持槍戒備,國產劍齒虎裝甲車亦駛至現場,警方逐一檢測進入法院車輛的車底,又用電筒檢查草叢有無可疑物品,現場加設鐵馬,有幾十名警員巡邏,亦有警犬協助。據報道國安處總警司李桂華到場視察。所有旁聽人士及司法人員入法庭前,需接受安檢。清晨已有不少人在排隊準備聽審,多間傳媒記者通宵排隊輪候記者席,亦有外國駐港領事館的人員亦有進入法院大樓。

黎智英合共被控三項控罪,兩項涉及《港區國安法》串謀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以及一項串謀刊印發布煽動刊物罪。兩項國安法控罪指,黎智英2020年至2021年期間,串謀請求外國或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對香港或中國制裁、封鎖或採取其他敵對行動。

一項是串謀六名壹傳媒集團及《蘋果日報》高層,包括壹傳媒前行政總裁張劍虹、《蘋果日報》前副社長陳沛敏、前總編輯羅偉光、前執行總編輯林文宗、英文版前執行總編輯馮偉光,及前主筆楊清奇。六人早前都已認罪,張劍虹及陳沛敏將擔任控方證人。另一項國安控罪就涉及李宇軒及陳梓華。李宇軒是「十二港人案」其中一名被告,兩人早前亦已認罪。

所有認罪被告都會在黎智英案審結後才判刑。案件將由三名《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李素蘭及李運騰審理,預計審約80日。據了解,英國、新西蘭、加拿大、瑞士、澳洲及美國領事館人員均有出席。美國代表稱她們大部分人均會每天出席,英國外相卡梅倫發聲明為其代理人黎智英出頭。黎智英於2020年被捕,案件一波三折,黎智英和美西方不斷出招反撲,包括以制裁企圖恐嚇香港官員、法官和執法人員,手法卑劣兼無所不用其極,中間亦衍生多項法律程序,引發國安法爭議,亦曾需人大釋法。事隔3年後於今天開審,案件涉4罪包括3項勾結外國勢力,最高可判無期徒刑。今天的開審可謂全城期待,大快人心。3年前的2020年8月10日在黎智英被捕的一天,筆者去到了漢奸的大宅慶祝,並留下一封信寫道,「黎智英:善有善報,惡有惡報,不是不報,只是時辰未到。“天網恢恢,疏而不漏”,今天時辰巳到,請你為你的所作所為,荼毒青少年的罪行埋單吧。」

筆者在此希望黎智英說:"肥佬黎今天不送了,待判刑當日我必到場慶祝"。亦希望借此與一眾英美等西方勢力說:反中亂港必須要付出代價,黎智英等一眾外國代理人接受法律制裁已是不可逆轉,人証物証甚至污點証人俱在,必須嚴懲。香港國安法帶領香港社會由亂及治,確保「一國兩制」行穩致遠,成果國際社會有目共睹。這些西方政客對此一併無視,肆意抹黑,拙劣的政治戲碼和卑劣用心昭然若揭。香港是中國的香港,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領土,香港事務乃中國內政,任何國家根本沒有資格來指手畫腳。英美等西方國家就算手段再黑也是徒勞註定失敗,奉勸還是及早收手,功德無量。最後就是針對跑路海外的外國代理人逃犯,香港國安法是有域外效力,無論他們在何處都是犯了國安法,都是一個通緝犯,呼籲美英等西方國家按照國際慣例,應配合香港警方,將有關反中亂港分子緝拿歸案。

作者簡介:高松傑,人稱高Sir,男,香港建設力量KOL、時評人,大灣區創業者、灣區推介官、2023深圳十大好網民,工商管理碩士,本科修商業、公共及社會行政,多個平台均有文章及視頻專欄,發放愛國愛港正能量,講好中國故事及香港故事。

香港再出發共同發起人、香港菁英會副主席、網絡紅人工作者協會創會主席、陽江市政協委員、中國青年志願者協會理事、河南省青聯港區常委、香港青年發展委員會民族自豪感及國民身份認同行動小組增補委員、九龍城區撲滅罪行委員會國家安全教育工作小组召集人、地區關愛隊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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