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Facebook Feature Image

美元風暴又來了

博客文章

美元風暴又來了
博客文章

博客文章

美元風暴又來了

2024年04月17日 19:12 最後更新:19:25

美國半世紀前的財長康納利曾有名言:「美元是我們的貨幣,卻是你們的麻煩。」這兩句話如今又成為亞洲新興市場的金句。

本星期二(4月16日),亞洲貨幣面對強勢美元重壓,出現一場全面風暴。當日1美元兌日圓最高觸及154.6,是1990年以來新高。美元兌韓圜當日一度升穿1400大關,是去年11月以來首次。美元兌印度盧比匯價,亦一度觸及83.535,創了歷史新高。不過論跌幅,當日跌得最多的是印尼盾,兌美元重挫2%,跌至4年以來低位。印尼盾今年已累計貶值5%,而泰銖兌美元更加貶值6%,這兩隻貨幣成為亞洲地區表現最差的難兄難弟。

當日人民幣和港元的表現,已經不太差了。美元兌人民幣近日徘徊在7.2365左右的水平,相對於去年9月的美元高位7.3420,人民幣尚未試到去年9月的低位,表現已經優於很多亞洲其他貨幣,相信和中國第一季經濟增長5.3%、經濟增長較強有關。港元匯價亦都差不多,1美元兌7.83港元,還未到去年8月7.85的低位。不過要小心港元今年以內一直緩慢回軟當中,從年初的7.81, 一直慢慢軟至7.83,如果再到下試7.85的下限,金管局就要再入巿干預,沽美元買港元。

這一輪亞洲貨幣急跌,背後是美元暴漲。自4月10日美國公佈3月CPI同比上升3.5%比預期高以來,反映美元兌6隻主要貨幣匯價的美元指數快速爬升,連環突破105和106的關口,周二升上106.13的水平。就在這個背景之下,亞洲貨幣大跌。

美元急升有兩個因素:

第一、亦是最基礎因素,是因為聯儲局減息的機率快速下降。由於美國通脹未受控制,市場由原預計聯儲局將會由6月開始減息,現在預計推遲到7月甚至9月才開始減息。在通脹數據公布前,交易數據顯示市場原預計聯儲局由6月開始減息,年底前累計減息0.65厘。現在不單會推遲減息,而且累計減息幅度只有0.42厘,以每次減息0.25厘為計,即是會減息不足兩次。

現在人們開始懷疑,美國是否有減息空間,因而觸發美國國債巿場利率急速爬升。現在美國1月期的國債息率升至5.4厘,1年期升至5.199厘,10年期升至4.672厘。以10年債息為例,德國10年債息只有2.485厘,即是美國相對於德國,有接近2.2厘的息差。高息吸引資金大幅流入美國市場。

第二個因素是中東局勢惡化。由以色列轟炸在敘利亞的伊朗大使館建築物開始,伊朗在本周發動大規模導彈還擊,地緣政治局勢緊張,避險情緒升溫,亦都令資金流入美元。雖然美國有債務過高的危機,但是在減息前景迷惘的前提下,觸發一場美元急升的風暴。外界估計美元短期內將會繼續走強,以兌日圓為例,如果不作干預可能會到達160的水平,但估計日本央行可能在155的水平就會干預。

這波美息和美元上升風暴,對香港亦有衝擊。本地減息的機會下降,會令到經濟和投資市場有更大的壓力,其中一個效應是,縮短樓巿在全面撤辣後的反彈期。

盧永雄

往下看更多文章

「35+顛覆案」的重要意義

2024年11月22日 18:30

「35+」顛覆案審訊歷時3年半,最後45個被告認罪或被判罪成,「首要分子」戴耀廷判刑最重,判監10年,其餘被告分別被判入獄4年2個月至7年9個月不等。外界有人覺得判刑判得輕,但亦有人覺得判得重,我就認為判刑符合預期,可以全面審視這個案件的判決意義。

第一,「非暴力不可免責」。在顛覆案件中,鏡頭前的暴力容易理解,亦易於舉證。例如有人被拍攝到在公眾場所使用暴力示威,甚至掟石縱火等,就很易起訴入罪。但一些鏡頭後的顛覆行為,不但難以舉證,亦不易入罪。而西方相關法律亦不斷出現變化,以往西方法律有關罪名,包括叛國、煽動叛亂等,由不限於以使用暴力作前提,後來慢慢收窄定義,皆因當年西方白左思潮流行,全力推動捍衛人權自由思想,對國家安全和公眾安全的注意不足,在相關法例中逐步加入暴力作為前提去劃界。

例如香港在2003年的23條立法,那個所謂的「剝牙版本」,都是受這種思潮影響,相關罪行最後加入「武力或煽動使用武力」的前提,大大收窄了有關法例的規範範圍和阻嚇力。不過,美國在2001年發生911恐襲,接著在下一個十年又出現大量城市佔領運動,美西方「針唔拮到肉唔知痛」,到自己覺得痛的時候,就大力收緊法律限制,大量反恐和增強保障國家安全的法例出籠,很多都不再限於使用暴力作入罪前提。

以英國在2023年7月通過的修訂版國家安全法為例,就加入了控制外國勢力的條文,增設「外國影響力登記計劃」,凡經外國政權授意從事政治影響力活動的個人或組織,必須登記,否則即屬違法。這種法例亦是完全沒有進行暴力煽動活動的前提。香港的2020年版《香港國安法》中的「顛覆國家政權罪」,指明任何人「以武力、威脅使用武力或其他非法手段」,旨在顛覆國家政權,即屬違法。法例規定即使並無使用武力,但涉及「其他非法手段」,旨在顛覆國家政權,已經犯法。

以「35+」的謀劃涉及的手段並非暴力,但其顛覆政權的性質則非常惡劣,法庭在定出被告量刑起點的時候特別提到,已經考慮到整場「35+」謀劃性質並非暴力。清楚說明所謂「非暴力」,並不是逃避刑責的擋箭牌。

第二,危害國安必究必懲。在互聯網的世界,有大量的顛覆行為起初只是以十分隨意的方式提出,然後雪球越滾越大,最後一發不可收拾。如今的新世代,很多人對自己的行為後果並無認真思考,當然不能排除有部分人是經過思考後有意冒險,但在「35+顛覆案」中,法庭已經清楚指明,不能以相關顛覆政府謀劃的「不可能性」作為求情理由。部分被告指「35+」謀劃必然失敗,希望藉此獲法庭輕判。不過,主審法官李運騰已經舉例說明,假設有人想下毒毒殺別人,即是他是施放的毒物不至於致命,但都不可以減輕意圖毒殺他人罪行的嚴重性。所以無論計劃是否可能達致相關謀劃,亦足以判罪。

試想一下,在2019年之前網上有大量的港獨宣傳,有些帖文甚或以戲謔的方式出現,但「35+」案判決已經清楚告訴這些人,謀劃的「不可能性」不可以作為求情的理由,這些顛覆政府或分裂國家的宣傳,很可能可以入罪。

第三,罪責刑相適應。看看「35+」案的判刑,量刑輕重主要和兩個因素有關,1. 量刑起點。量刑起點高,判刑亦都會重。相關罪行嚴重性分了3級,包括「首要分子」、「積極參加者」和「其他參與者」。雖然即使案中首犯戴耀廷都說自己是「其他參加者」,而這個類別的判刑是3年以下,但法庭判決所有45名被告都不是「其他參加者」,至少都是「積極參加者」,而戴耀廷等4人更加是「首要分子」,整體上所有涉案者都定了較高的量刑起點。

2.認罪。犯人認罪一般可以獲扣減三分之一的刑期,如果作為從犯證人更加可以獲得更加大的扣減,可能可以高至扣減一半的刑期。案中首犯戴耀廷在審訊前就認罪,所以他的量刑起點雖然是15年,但扣減三分一後,最後判刑10年,所以判辨不同案件的刑罰輕重,和被告有沒有認罪有很大的關係。

總的而言,案中45名被告的判刑,大體上是罪責刑相適應。另外需要留意的是,在《維安條例》生效之後,所有觸犯國安相關罪行者,入獄後即使行為良好,都不可以獲得像一般扣減三分一刑期,即所謂扣減「坐監放假」的刑期,所以「35+顛覆案」的被告,判幾多就要坐幾多。

結論是,「35+顛覆案」顯示,特區法院9依法獨立審訊,展示高度的專業性和公正性,亦展示了即使非暴力的顛覆謀劃,亦完全可以入罪判刑,彰顯了香港的司法公義,有效阻嚇其他人不要輕易想去顛覆國家政權。

盧永雄

你 或 有 興 趣 的 文 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