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3月,聞說有外國領館的官員到處收風,詢問本地意見領袖,特區政府推行的垃圾徵費計劃,會不會很災難性。被問者的感覺是,外國領館關心垃圾徵費多於23條立法,顯然是認為垃圾徵費激起的民意反彈會大得多。
特區政府原定在4月1日推行垃圾徵費,其後急急變招,推遲至8月1日實施。首先是避免和23條立法同步進行,以免同時展開兩條戰線,陷入被動。到本周一政府決定暫緩在8月1日實施垃圾微費計劃,先用一年時間研究未來的路向。香港研究協會本月中做的民調顯示,有7成市民反對在8月實施垃圾徵費。民意傾向極其清晰,政府暫緩計劃本來已是聽取民意的決策,如果再考慮事件的政治性,更加是明智之舉。
第一,莫犯顛覆性的錯誤。2019年爆發黑暴事件,香港大亂,之後撥亂反正,本屆政府在2022年上台,執政兩年,施政初見成效,但亦不能覺得政治形勢大好。據說外國評估香港的政治形勢,首先關注特區政府會不會犯下一些顛覆性錯誤,觸發大量民眾上街示威,當然這些亦是搞亂香港的最佳機會。香港就如一個大病初癒的病人,需要時間調養,特區政府的雷達,就要聚焦掃射那些政策可能犯上顛覆性錯誤,這些領域如非必要就不要冒險推進,垃圾徵費顯然是屬於這類政策。
我在酒樓茶室聽過最多人批評政府政策,就是大罵垃圾徵費計劃,主要針對執行困難,又要市民找數,令很多人質疑政府因為庫房不夠錢,才收這些苛捐雜稅。這本來是一個誤解,但有很多人相信,就有民憤爆發的風險。
第二,本地環團失蹤。在上屆政府的時候,很多環團遊說政府推行垃圾徵費政策。但是到本屆政府考慮執行政策時,今年初出現一片罵聲,那些當日推動垃圾徵費的環團就失了蹤,無人出來說過半句說話,無人嘗試遊說市民為了環保要忍受諸多不便,為了環保就要付出金錢代價。但到政府傾向暫緩政策時,又見到一些環團重新出來批評政府沒有實踐環保的決心。本地環團這些行徑,固然可能是一種輸打贏要的心態,但若特區政府聽他們硬推政策的建議,真的是「信一成雙目失明」。
第三國際環團錢多。其實環保是一個重大的政治範疇,既涉及財團亦涉及外國勢力。香港有一個詭異的現象,就是有一個國際環團經常花錢在社交媒體大賣廣告,反對「明日大嶼」填海計劃,在廣告中訪問了不少名人,雄辯滔滔反對填海。見到這些廣告的時候,首先就奇怪這些環團為何有那麼多錢可以不斷賣廣告,其次就是看不到有反駁聲音,既不見到政府賣廣告去捍衛填海計劃,亦不見到本地很多號稱為民請命的團體賣廣告去為劏房居民發聲。填海造地的計劃受阻,最受影響的是在輪候公屋的市民,特別是一些住在劏房的市民。香港有10萬個劏房戶共21萬人,造地推遲,影響了將來市民上樓的速度,劏房戶孩子的童年,很容易全在惡劣的居住環境中渡過,亦可能會影響他們的學業成績,遺害一生。那些住在一、二千呎大屋的社會賢達,當他們侃侃而談大力推動環保的時候,有沒有關顧一下劏房孩子的利益呢?
總括而言,環保的政策並不是想像中那麼簡單,當中涉及內外政治勢力與政府角力,走出前台的聲音,可能只是冰山一角。所以政府先從垃圾徵費計劃中撤退,收窄戰線,亦是一個務實的抉擇。
盧永雄
在一個充斥著雙重標準的世界,遇到不公平的事情,要敢於發聲,否則其他人就會覺得他完全對,你完全錯。
英國新任外相林德偉早前訪華,與中國國務院副總理丁薛祥及外長王毅會面,回到英國之後,就在議會被在野保守黨大力質詢。前保守黨黨魁施志安質問林德偉訪華期間,有否就多個議題包括黎智英案向中方譴責及施壓。林德偉受逼迫之下,就表示黎智英案、新疆維吾爾族人權及台海局勢都是英國高度關注的議題。
其後在11月11日,黎智英的幼子黎崇恩在社交平台上,貼出他和英國外相林德偉會面,叫英國政府盡力促使港府釋放黎智英。林德偉亦相當配合,在帖文留言強調,黎智英案是英國政府的優先事項,「會繼續要求港府立即䆁放黎智英」。
黎智英是涉嫌勾結外國勢力,觸犯《香港國安法》的重犯。但正正是「外國勢力」在案件仍在審訊期間高調施壓,這完全是破壞香港法治的行為。
黎智英兒子黎崇恩及其所謂「黎智英國際律師團隊」(黎智英的香港律師曾否認委任過這個團隊),一直在英國等地進行各種游說活動。他們打算在11月20日黎智英出庭作供之日,美國華盛頓全國新聞會所召開記者會,所謂「黎智英國際律師團隊」的英國御用大律師加拉格爾(Caoilfhionn Gallagher)和黎崇恩將會出席,再在美國發動逼迫香港釋放黎智英的政治行動。
按道理他們應該要求黎智英獲得公平審訊,而香港現在正正在做這件事情,在公平審訊黎智英。但他們要不經審訊釋放黎智英的訴求卻完全是政治性的,就是向外國政府施壓,逼迫他們採取行動,催逼中國䆁放黎。
第一,這種行動首先不符合對方的邏輯,既違反法治,亦違反香港的「高度自治」。黎智英案仍在審訊中,黎崇恩無提出任何證據,證明香港法庭對其父有任何不公正的審訊。
再者,這些美西方人士一直大聲疾呼,要捍衛香港「高度自治」,他們為何會逼英國政府表態要求中國中央政府干預香港,逼令香港法庭釋放黎智英呢?中央如果干預香港的司法審訊,叫停香港的法庭,強行要釋放黎智英,這才真正是喪失高度自治。這班人的行為和他們口頭聲稱的原則,完全自相矛盾。
第二,英國自己嚴打煽動罪犯,又有何資格叫香港釋放黎智英呢?遠的不說,就說近的,今年8月英國全國爆發反移民暴動,至少拘捕了1100人,將大量參與或煽動暴亂者快審快判,投入監牢,其中一個是35歲的奧羅克。他涉嫌在暴動期間煽動種族仇恨。
觸發英國騷亂的紹斯波特斬人案,網上謠言指肇事者為新移民的穆斯林,奧羅克就呼籲民眾上街。奧羅克的社交平台X帳號內有十萬名跟隨者,他被控散播煽動種族仇恨,結果被判監3年。
英國「鍵盤戰士」奧羅克被判監3年。
奧羅克在他的帳號內自我介紹是「我愛我的國家、右翼、停止(運送難民)船隻、脫歐、約翰遜、特朗普、天佑聯合王國、投票支持改革」。他是一個典型的右派人士,如果出生在美國,他可能已加入新一屆政府入閣成為部長,可惜他不幸是生在英國,結果就要坐牢。
英國表示要尋求香港䆁放黎智英,香港亦都可以尋求英國釋放奧羅克,讓像奧羅克這種人,多些在網上散播煽動騷亂的訊息。奧羅克相比黎智英這個傳媒大亨,只是一個影響力極少的小小小人物,他能對英國動亂造成的影響亦是相當皮毛,也要被判入獄3年,為何香港又不能審訊黎智英呢?
英國新一屆工黨政府試圖改變和中國關係,爭取做更加多的生意,但實際上又畏首畏尾,遇到批評時,又在這些所謂人權問題上「整色整水」。看來英國工黨政府,都不是一個能辦大事的政府。
盧永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