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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批Tim Owen簽證案 黎智英申終極上訴許可被駁回

黎智英案

拒批Tim Owen簽證案  黎智英申終極上訴許可被駁回
黎智英案

黎智英案

拒批Tim Owen簽證案 黎智英申終極上訴許可被駁回

2025年03月19日 09:34 最後更新:09:34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間相關公司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2022年獲高院批准聘用英國御用大律師Tim Owen來港,但人大釋法後指法院在國安案批准聘任海外律師前,應先取得特首發出的證明書,建議入境處拒Tim Owen工作簽證申請。黎就此申請司法覆核敗訴,上訴遭高院駁回後申終極上訴許可證明書又被拒。 黎向上訴庭申請上訴至終審法院被拒,再向終院直接申終極上訴許可,終院上訴委員會周一(3月17 日)駁回申請。

英國御用大律師Tim Owen。資料圖片

英國御用大律師Tim Owen。資料圖片

黎智英去年5月向高等法院上訴庭申請終極上訴許可證明書被拒,上訴庭副庭長關淑馨及朱芬齡、上訴庭法官區慶祥裁定黎一方提出的法律問題,均沒合理爭辯之處,國安委決定是否不受司法覆核的議題已在原訟庭及上訴庭完成討論,認為黎根本不應就本案提出終極上訴。

黎其後直接向終院申終極上訴許可,終院司法常務官早前向黎一方發傳票指,認為其沒合理原因申請上訴許可,要求進一步提交書面陳詞,在上訴委員會席前提出不應駁回其申請的理由。

終院上訴委員會的三名法官李義、霍兆剛及林文瀚17日頒布書面判詞指, 考慮黎一方理據及進一步書面陳詞後,認為其沒合理原因申請上訴許可,駁回申請,並下令黎一方毋須就此申請支付訟費。

黎智英。

黎智英。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致函英國《衞報》,反對該報3月22日刊登的一篇評論文章對香港法院處理國安案件進行抹黑,強調特區政府將繼續依法堅定維護國家安全。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資料圖片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資料圖片

《衛報》的評論文章指,黎智英早前就英國御用大律師Tim Owen簽證被拒批而提出的上訴許可被駁回,顯示香港法治正受到侵蝕。鄧炳強反駁指,特區政府堅定不移地維護香港居民依法享有的權利和自由,指香港現有超過100名資深大律師、超過1,600名大律師以及約13,000名執業律師,《基本法》保障市民選擇律師的權利,市民有權選擇有資格並可在香港執業的律師。

鄧炳強致函反對《衛報》一篇有關黎智英上訴被拒的評論文章。

鄧炳強致函反對《衛報》一篇有關黎智英上訴被拒的評論文章。

他續指,香港就國家安全案件引入逐案審批的特准執業制度,比大多數其他司法管轄區(包括英國)更加寬鬆。英國等地並無類似的特准執業制度或允許海外律師處理國家安全案件的制度。

終審法院

終審法院

《香港國安法》第14條規定,國安委的決定不能司法覆核,這與普通法原則一致,該原則亦為英國所認可,即法院對行政當局在國家安全事務上的判斷予以適當尊重,因行政當局在這方面擁有更優越的資訊及判斷能力。這並不影響香港法院在《基本法》保障下依法享有的獨立司法權及終審權,所有被告人均可得到公平審判。

鄧炳強指,黎智英的上訴許可申請是毫無合理理由而被法院駁回,《衛報》的評論文章聲稱終審法院的裁決「令人費解」,此說法毫無依據,重申反對文章使用這種帶有偏見和誤導性的語言來詆毀法院的專業精神和公正性,並強調特區政府會繼續依法堅定維護國家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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