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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案第143天| 黎承認於《國安法》生效後仍提及制裁中國 知道屬違法辯稱「不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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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黎智英案第143天| 黎承認於《國安法》生效後仍提及制裁中國 知道屬違法辯稱「不小心」

      2025年03月05日 17:32 最後更新:03月06日 07:59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間相關公司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黎智英續作供。辯方提及 2020年7月15日Mark Simon曾引述美國時任國務卿蓬佩奧助理Mary Kissel,指對黎受訪時提及希望美國不要斷絕與香港的所有聯繫感困惑,黎當時回覆Mark Simon時提及「制裁中國」,黎今承認知道「制裁」在《國安法》實施後是危險字眼,故他是不小心說了。 

      囚車離開法院。(巴士的報記者攝)

      囚車離開法院。(巴士的報記者攝)

      黎指知《國安法》生效後倡制裁屬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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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囚車離開法院。(巴士的報記者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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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黎的妻女下午離開法院。(巴士的報記者攝)

      黎的妻女下午離開法院。(巴士的報記者攝)

      Mark Simon。

      Mark Simon。

      前《壹傳媒》行政總裁張劍虹。(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前《壹傳媒》行政總裁張劍虹。(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從犯證人陳梓華。

      從犯證人陳梓華。

      被告黎智英。(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被告黎智英。(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辯方展示黎於2020年6月10日接受《自由亞洲粵語》 (RFA)訪問的片段謄本,提到「將中國專橫做法阻擋住,美國歐洲唔係得個講字,而係實際執行、制裁。我覺得我哋會有機會係個國安法,就算佢立咗都唔會執行,或者係執行咗都會將佢water down,唔會做到咁辣」。

      辯方指,控方盤問黎在《國安法》生效後,是否仍想美國對中國實施制裁?黎當時否認並指「我沒有說過」。辯方問黎是否在《國安法》生效後,續請求美國制裁以削減《國安法》效力?黎否認,指《國安法》生效前有這個想法,但《國安法》生效後提倡制裁是違法。辯方問黎在2020年 6月初,不知《國安法》會如何生效?黎稱不知道。

      辯方讓黎解釋為何沒要求撤回港官制裁名單 黎指不記得 

      辯方續展示2020年6月23日黎問Mark Simon「制裁名單有中國高官汪洋、韓正,以及他們的貪污指控,是假消息還是確鑿消息?你能核實一下嗎?」Mark Simon 指「正在核實,暫時是假新聞,汪洋和韓正二人名字,都在香港社運團體提交的幾份名單上。上周在華盛頓討論名單時,我只提出香港官員,因為其他人已被要求提出中國官員,供美國國安委考慮」。

      辯方指黎在控方盤問下表示,沒要求Mark Simon在《國安法》生效後,撤回香港官員制裁名單,又反問「為甚麼我要?」,並希望向法庭解釋。辯方指現在是黎解釋的機會,黎閱讀訊息後,指不記得。

      黎專欄文章指勾結外國勢力可「槍斃」 黎指是「神燈」在節目所說

      辯方展示2020年7月5日刊出黎的專欄文章「飛翔吧 良知的脊梁在撐着」,提到「有心人說,快點走,勾結外國勢力是叛國罪,可以是槍斃的啊!我說,我不走,煮到來就食,走了我還怎能做人。很久前已決定不讓恐懼嚇阻我,否則每說一句話,每做一件事都忌諱後果,我還可以說什麼,還可以做啥事,還可以抬起頭做人嗎!」

      控方盤問黎時指勾結外國勢力是不會槍斃?黎稱,他不是說條文提到會槍斃,而是有人告訴他會槍斃。控方問多次問及,這不是真的?黎亦承認根據《國安法》條文,這不是真的。控方當時指「看來真相對黎毫無影響,當時黎回應說有人告訴他這件事。

      辯方問黎哪裡知道「勾結外國勢力是叛國罪,可以是槍斃的」?黎指是有人說,「人哋叫佢神燈,佢個仔做電影,佢以前做編劇呢,喺亞視嘅,叫咩元⋯I forgot the name of 神燈」。辯方問及,該人有否提到《國安法》?黎稱沒有,指對方在節目提到其名字,並著他離開。

      辯方問這是否私人對話?黎指不是,指對方在節目說。辯方問這是否一個「威脅」?黎指「他可能說一些事情來嚇我」。辯方問黎為何形容對方是「有心人」?黎指,可能對方關心他,說一些話來嚇走他。辯方問黎認識對方?黎同意,但忘記對方名字。黎在小休後表示,憶起文章內的「有心人」是蕭若元。

      黎的妻女下午離開法院。(巴士的報記者攝)

      黎的妻女下午離開法院。(巴士的報記者攝)

      黎指若他在港 沒理由缺席「飯盒會」

      黎在控方盤問下指,《蘋果》同事在《國安法》生效後表達憂慮,辯方展示《蘋果》工作平台Slack紀錄,有員工提及「因應《國安法》,有少部分財經專欄作家擔心而擱筆,會增加同事以筆名撰寫專欄,打造自家KOL。他們本身評論及分析能力不錯,部分反應及點擊更勝昔日專欄作家,往後可藉此搞活動及 Seminar。」黎回覆「很好,但也可以找些業內人士口述,同事將之改寫為文,或以對話形式出現。」

      另有員工指擔心《國安法》後會誤墮法網、多了受訪者不敢受訪,黎回覆「我們可以想法子令對方感覺安全」。辯方問黎有否在「飯盒會」討論以上議題?黎稱不記得,但指當時同事之間都有恐懼。

      辯方展示《蘋果》前總編輯羅偉光在Slack傳送的會議紀錄,控方指這是引導問題,辯方則指這是協助黎回憶,法官杜麗冰批准辯方展示Slack截圖。辯方問「飯盒會」有否討論《國安法》影響?黎指不記得。

      辯方指,黎在2020年沒外遊,他有否缺席任何一場「飯盒會」?黎稱可能缺席一至兩次,因2020年初他還是獲批外遊。辯方指2020年出現疫情?黎指「哦」,那應該整年也沒外遊﹐又指如果他在港,就會參加「飯盒會」。法官杜麗冰問黎是否不肯定?黎指,如果他在港,沒理由缺席「飯盒會」。

      Mark Simon。

      Mark Simon。

      黎承認不小心在與Mark Simon對話中提到「制裁中國」

      辯方再提及 2020年7月15日Mark Simon問黎「這是Mary提出的問題,因他們有點困惑,就像一些媒體報道那樣,你是否說你希望美國不要斷絕與香港的所有聯繫?」,黎回覆Mark Simon 「我說沒必要取消香港特殊地位,因實施《國安法》香港已經完了。重點不是香港,而是中國。制裁中國,阻止中國打壓香港。但我想了想,他們取消香港特殊地位是對的,若美國和中國脫鉤,香港將是中國的出路。而關閉中國這出口,可迫使中國更容易順應美國的要求。」

      辯方問,黎曾供稱美國時任國務卿蓬佩奧助理Mary Kissel是其朋友?黎確認,二人相識超過15年,不是經常會面,但Mary每年生日,黎都會向對方送花,直至對方離開《華爾街日報》。辯方再問黎是否知道Mary為何不直接與黎聯絡,而是透過Mark Simon?黎指,相信是因為對方當時替蓬佩奧工作,若直接與黎聯絡會變得敏感。

      辯方再問,黎當時是否知道Mary會如何處理其回覆?黎指,他只是回應對方問題,不知道對方會如何處理。辯方指,控方質疑黎直接請求制裁,黎否認。辯方再問黎為何在訊息中提到「制裁中國」?黎指,他亦不知道,只是不小心。法官李素蘭追問何謂「不小心」?黎指,他知道「制裁」在《國安法》實施後是危險字眼,所以他是不小心。

      辯方再問及,黎於同年7月25日後有否與Mary Kissel直接或間接聯絡?黎指沒有。辯方追問,Mark Simon為何助Mary Kissel 及黎之間溝通?黎指,因 Mark Simon 是其助手,同時亦是Mary Kissel 的朋友。

      前《壹傳媒》行政總裁張劍虹。(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前《壹傳媒》行政總裁張劍虹。(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就黎接受盤問時如何回答是否要制裁選舉主任 控辯雙方有分歧 

      辯方另問及黎的Twitter於2020年8月8日發帖文指「那些取消參選人資格的選舉主任呢?他們應該為決定負責任嗎?」。辯方指,控方盤問黎時質疑黎是否要求針對選舉主任制裁,而黎當時回覆「Yes, no, yes.」。控方打斷指,控方聽到的是「Yes, well , yes.」。法官提議翻查法庭紀錄。辯方問黎是否指提倡制裁選舉主任?黎否認,僅說選舉主任應為決定負責任及面對後果。

      另就《壹傳媒》前行政總裁張劍虹供稱,黎於2020年還押後曾探監,請示如何繼續運作《蘋果》,黎表示「唔使怕﹐繼續做啦,好似照原來咁做」。辯方問黎所指的「照原來咁做」是甚麼?黎指「The show must go on, the business must go on」(表演必須繼續,業務必須繼續),但《蘋果》不是「犯罪公司」,故「繼續」不代表「違法地繼續」。

      從犯證人陳梓華。

      從犯證人陳梓華。

      黎再否認知道陳梓華涉國際線 認為Mark Simon也不知 遭法官質疑 

      辯方另指,黎在控方盤問下同意Mark Simon會用黎的名義與陳梓華聯絡,而陳梓華曾供稱,他與 Mark Simon於2020年7至8月的Signal Call 提到,陳梓華加入美國線Telegram群組,成員定期向Mark Simon匯報美國線工作,Mark Simon又指陳可給予「對華政策跨國議會聯盟」(IPAC)實質支援,並加入國際線。

      辯方問Mark Simon 是否代表黎與陳梓華透過Signal通話?黎否認,指當時不知道IPAC,也不知道TG,只在談及過渡性貸款時提起陳梓華。

      辯方續指,陳梓華曾供稱 2020年10月與 Mark Simon透過Signal 對話,指Mark Simon 著他繼續游說進行制裁,問Mark Simon 是否以黎的名義對話?黎指「我們」都不知道陳涉及國際線,又如何著他繼續。

      法官杜麗冰指,黎是指他本人或 Mark Simon都不知道?黎指是他本人,但他認為Mark Simon也不知。杜官質疑,黎如何能指Mark Simon不知道陳涉及國際線?黎指,因Mark Simon常以他名義行事。辯方問Mark Simon 在這次Signal 對話也代表黎?黎否認,重申他不知陳涉及國際線。

      杜官再指,黎如何能代表Mark Simon說知道或不知道陳涉及國際線?黎指,這是其假設。法官李運騰問,黎知否有Signal Call?黎稱不知。

      被告黎智英。(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被告黎智英。(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致函英國《衞報》,反對該報3月22日刊登的一篇評論文章對香港法院處理國安案件進行抹黑,強調特區政府將繼續依法堅定維護國家安全。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資料圖片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資料圖片

      《衛報》的評論文章指,黎智英早前就英國御用大律師Tim Owen簽證被拒批而提出的上訴許可被駁回,顯示香港法治正受到侵蝕。鄧炳強反駁指,特區政府堅定不移地維護香港居民依法享有的權利和自由,指香港現有超過100名資深大律師、超過1,600名大律師以及約13,000名執業律師,《基本法》保障市民選擇律師的權利,市民有權選擇有資格並可在香港執業的律師。

      鄧炳強致函反對《衛報》一篇有關黎智英上訴被拒的評論文章。

      鄧炳強致函反對《衛報》一篇有關黎智英上訴被拒的評論文章。

      他續指,香港就國家安全案件引入逐案審批的特准執業制度,比大多數其他司法管轄區(包括英國)更加寬鬆。英國等地並無類似的特准執業制度或允許海外律師處理國家安全案件的制度。

      終審法院

      終審法院

      《香港國安法》第14條規定,國安委的決定不能司法覆核,這與普通法原則一致,該原則亦為英國所認可,即法院對行政當局在國家安全事務上的判斷予以適當尊重,因行政當局在這方面擁有更優越的資訊及判斷能力。這並不影響香港法院在《基本法》保障下依法享有的獨立司法權及終審權,所有被告人均可得到公平審判。

      鄧炳強指,黎智英的上訴許可申請是毫無合理理由而被法院駁回,《衛報》的評論文章聲稱終審法院的裁決「令人費解」,此說法毫無依據,重申反對文章使用這種帶有偏見和誤導性的語言來詆毀法院的專業精神和公正性,並強調特區政府會繼續依法堅定維護國家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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