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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案第145天|控辯雙方舉證完畢 7.28開始結案陳詞

黎智英案

黎智英案第145天|控辯雙方舉證完畢  7.28開始結案陳詞
黎智英案

黎智英案

黎智英案第145天|控辯雙方舉證完畢 7.28開始結案陳詞

2025年03月07日 12:18 最後更新:03月08日 09:46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間相關公司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周五(3月7日)進行第145天聆訊。 控辯雙方已完成所有舉證,法官將訂於7月28日進行控辯雙方的結案陳詞,料需時8日。而下周二(11日)將再開庭處理結案陳詞事宜。

囚車進入法院。(巴士的報記攝)

囚車進入法院。(巴士的報記攝)

辯方大律師關文渭把黎與秘書Julie的WhatsApp紀錄呈堂,指這是黎的辯方案情。至於涉案3間《蘋果》公司的代表大律師王國豪指,不會傳召證人,並呈上公司的組織章程大綱 (Memorandum of Association) 等文件,指此為辯方案情。辯方已完成舉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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囚車進入法院。(巴士的報記攝)

囚車進入法院。(巴士的報記攝)

辯方大律師關文渭。(巴士的報記者攝)

辯方大律師關文渭。(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方早上在庭外查車。(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方早上在庭外查車。(巴士的報記者攝)

黎的妻女到庭旁聽。( 巴士的報記者攝)

黎的妻女到庭旁聽。( 巴士的報記者攝)

被告黎智英。

被告黎智英。

辯方大律師關文渭。(巴士的報記者攝)

辯方大律師關文渭。(巴士的報記者攝)

另控方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指,已更正承認事實內容,並向法庭呈交已修正版本。

就控辯雙方提交結案陳詞及作出口頭陳詞的日期,控方建議各方有6星期準備。控方指,案件在開審前已處理檢控時限議題,現餘下憲法爭議,而終院已處理「譚得志案」的上訴申請許可。

警方早上在庭外查車。(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方早上在庭外查車。(巴士的報記者攝)

法官李運騰指,終院「譚得志案」是爭議司法管轄權、煽暴意圖;法官李素蘭指,控方是指上訴申請許可。控方補充,有關煽動罪的違憲議題,終院已拒絕批出許可。

經控辯雙方與法庭商討,法官杜麗冰訂於7月28日進行控辯雙方的結案陳詞,料需時8日。

黎的妻女到庭旁聽。( 巴士的報記者攝)

黎的妻女到庭旁聽。( 巴士的報記者攝)

法官杜麗冰定於下周二(11 日)下午開庭,商討有關結案陳詞法庭關注的地方、書面陳詞的大綱及雙方提交時間表,屆時將是公開的「內庭聆訊」。

被告黎智英。

被告黎智英。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致函英國《衞報》,反對該報3月22日刊登的一篇評論文章對香港法院處理國安案件進行抹黑,強調特區政府將繼續依法堅定維護國家安全。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資料圖片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資料圖片

《衛報》的評論文章指,黎智英早前就英國御用大律師Tim Owen簽證被拒批而提出的上訴許可被駁回,顯示香港法治正受到侵蝕。鄧炳強反駁指,特區政府堅定不移地維護香港居民依法享有的權利和自由,指香港現有超過100名資深大律師、超過1,600名大律師以及約13,000名執業律師,《基本法》保障市民選擇律師的權利,市民有權選擇有資格並可在香港執業的律師。

鄧炳強致函反對《衛報》一篇有關黎智英上訴被拒的評論文章。

鄧炳強致函反對《衛報》一篇有關黎智英上訴被拒的評論文章。

他續指,香港就國家安全案件引入逐案審批的特准執業制度,比大多數其他司法管轄區(包括英國)更加寬鬆。英國等地並無類似的特准執業制度或允許海外律師處理國家安全案件的制度。

終審法院

終審法院

《香港國安法》第14條規定,國安委的決定不能司法覆核,這與普通法原則一致,該原則亦為英國所認可,即法院對行政當局在國家安全事務上的判斷予以適當尊重,因行政當局在這方面擁有更優越的資訊及判斷能力。這並不影響香港法院在《基本法》保障下依法享有的獨立司法權及終審權,所有被告人均可得到公平審判。

鄧炳強指,黎智英的上訴許可申請是毫無合理理由而被法院駁回,《衛報》的評論文章聲稱終審法院的裁決「令人費解」,此說法毫無依據,重申反對文章使用這種帶有偏見和誤導性的語言來詆毀法院的專業精神和公正性,並強調特區政府會繼續依法堅定維護國家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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