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博士生「請槍」找人修改論文,未料論文質量太差無法畢業。博士生要求公司全額退款,但法院僅支持部份退款。
畢業季 「論文代寫」生意火爆
近年來,「論文代寫」在網絡各大平台屢禁不止,尤其臨近畢業季更是「生意火爆」。某高校博士生為順利畢業,在網上找到一家店鋪為自己的論文進行修改。
簽《論文寫作協議》 改到滿意為試
雙方經過交流後,就服務費用、提交時間等事項達成一致,並簽下《論文寫作協議》。據協議條款,該公司修改費用共計5.5萬人民幣(約6萬港元),並安排寫手老師根據修改意見進行修改全文,修改次數不限,直到滿意為止。
修改變重寫 加碼2萬
協議簽訂後,博士生先向該公司支付3萬人民幣定金(約3.2萬港元)。之後,該公司將博士生、寫手拉進微信群進行「論文修改」交流。
隨著論文的不斷修改,寫手認為,原本約定的只是修改,現在卻基本變成重寫一篇論文,遂提出加錢。於是博士生再向寫手支付了2萬人民幣(約2.1萬港元)。
質量太差 未通過導師審核
該公司如期發送最後一版的修改論文,但博士生主張該論文因質量差未通過導師審核,令他無法順利畢業,故主張要求退還所有費用。
法院判合同無效
青羊法院審理後認為,博士研究生應當具備獨立從事學術研究工作的能力,而學位論文系學術研究能力的重要體現,學位申請人應當遵守學術道德和學術規範。
由於案涉論文的修改不限於語言表達、論文格式等形式修改,更涉及了論文結構、內容等實質性修改,所以法院認為原、被告雙方都違反了學術誠信和公序良俗原則,損害了社會公共利益,故合同應當認定為無效。
合同無效均有過錯 不支持全額退還費用
關於原告要求被告全額退還費用的訴訟請求。原、被告對於合同無效均有過錯,故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條,依法予以調整,部分支持3.75萬人民幣(約4萬港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