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樂居虐兒案」7日完成審訊,警方及律政司成立的「保護易受傷害證人及兒童專責小組」建功,7天24小時運作,高效維護易受傷害證人及兒童權益。
案中被起訴的34名職員中,33人被裁定罪成,31人被判監,刑期由1個月至5年4個月不等;另有2人獲判180小時社會服務令。
逾40兒童受虐 最小僅15個月
警務處西九龍總區重案組總督察戴寶兒表示,香港保護兒童會轄下院舍「童樂居」於2021年被揭發連串虐兒事件,西九龍總區虐兒案件調查組人員接手調查之後,發現有超過40名兒童受虐,年齡最小的是15個月,最年長的只有44個月,全部在受虐期間均為院舍所看管。在深入分析覆蓋2021年11月至12月期間所有院舍的閉路電視片段,警方共揭發超過400次兒童被襲擊、虐待及疏忽照顧的事件。
2022年成立「保護易受傷害證人及兒童專責小組」
律政司署理高級檢控官歐陽巽熙表示,為保障弱勢社群和脆弱兒童安全,律政司與警方隨後攜手於2022年成立「保護易受傷害證人及兒童專責小組」,讓檢控官在兩星期內聯絡負責調查的警隊,並提供法律意見及準備法庭文件等。律政司在警方的配合下,由接報調查到完成法律意見﹐正式向34名被告人提控。案件揭發之後6個月已經有被告人認罪,不到8個月已有被告人進入審訊。
以上處理流程反映成立專責小組的抱負,雖然虐兒事件「一件都嫌多」,但有案件發生時,無論是律政司或警務處都會盡力處理案件﹐用高效的方式協作﹐務求訊速將施虐者乘之於法﹐還受害人、受害人家屬同公眾一個公道。
僅半年完成調查至起訴工作
警務處家庭衝突及性暴力政策組高級督察陳幸明介紹,「童樂居」案曝光後,律政司與警方接洽,提供即時及持續的法律意見,分析大量文件和逾6萬小時的閉路電視片段,整理逾200項控罪,由警方調查至落案起訴34人,僅花約半年時間。
當警方接獲嚴重及敏感虐兒案件,透過「專責小組」處理,律政司「專責小組」檢控官與警方調查隊可以在調查之初就組成檢控團隊,警方負責搜證﹐律政司檢視證據、適時提供法律意見,跟進後續的審訊同上訴等法律程序。而自「專責小組」成立以來,已處理超過200宗易受傷害證人案件,包括牽涉機構虐兒、幼童被虐致死,嚴重性侵犯、有組織賣淫等案件。
遇嚴重案件 希望做到「一條龍」
律政司高級檢控官林曉敏介紹,「保護易受傷害證人及兒童專責小組」由刑事檢控科來自不同崗位的檢控官組成﹐有超過30位成員﹐由刑事檢控專員楊美琪及副刑事檢控專員高寶翠帶領。,而警方亦成立由刑事及保安處處長帶領的隊伍積極配合。對於嚴重案件,希望盡量做到「一條龍」,由同一位檢控官和案件主管組成的隊伍處理由接報、搜證、提供法律意見以及整個檢控過程。專責小組的檢控官亦會親自處理法律程序和檢控案件。同時,隊伍亦與會與社會福利署相關機構緊密合作,務求保障易受傷害證人的權益。
易受傷害證人案件要「與時間競賽」
她指,易受傷害證人案件大多數時候都要「與時間競賽」﹐一方面警方需要時間搜證;律政司亦需細心考慮證據作出檢控決定。另一方面都需要顧及受害人利益﹐包括盡量縮短處理案件所需時間﹐減少刑事程序對受害人的衝擊及傷害。故「專責小組」是每週七天、每天24小時運作,只要有案件發生﹐律政司同警方都會即時聯繫﹐盡早了解事件及展開工作。
首7個月 錄得880宗虐兒案件
今年1至7月,警方共錄得880宗虐兒案件,其中,涉及身體傷害案件,共495宗,而有超過八成的案件,施虐者都是負責照顧或管教小朋友的人。受害人方面,6至11歲的兒童佔四成,比例最高;而最小的受害者年齡未滿1歲。
陳幸明指,預防虐兒案件發生,每個人都責無旁貸。受害人年紀小或有特殊需要,表達能力有限,照顧者疲勞或面對壓力時容易失去耐性,長期累積的情緒可能一觸即發,導致虐兒。針對虐兒案,相關調查、檢控及福利跟進工作亦刻不容緩。
針對「童樂居」案件,警方陸續為多個大型院舍及社福機構提供了一系列保護兒童講座,加強人員處理虐兒案件能力,並深化對相關舉報、調查等程序的認識。自2021年以來,警方亦每年舉辦大型保護兒童計劃,透過跨部門合作進一步提高社會對保護兒童的意識。
今年11月16日和17日,警方家庭衝突及性暴力政策組將聯同毒品調查科,在西九龍文化區舉辦一個大型嘉年華。活動將有超過30個遊戲設施,包括由不同部門和兒童社福機構設立的活動攤位、大型充氣遊樂場、以創世界紀錄為目標的親子瑜伽挑戰、戶外音樂會以及專家分享環節等,希望透過運動、音樂同藝術等形式,向大眾傳遞保護兒童計劃和禁毒等訊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