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晨中國(01114)宣布委任執行董事及行政總裁張悅為董事會主席;及公司授權代表,2024二年11月4日起生效。
執行董事張巍獲委任為董事會轄下子公司高管任命委員會成員,由2-24年11月4日起生效。
張悅現年40歲,獲委任為公司執行董事及行政總裁,由2024年4月11日起生效。現亦為公司聯營公司華晨寶馬汽之董事。
錢財事
華晨中國(01114)宣布委任執行董事及行政總裁張悅為董事會主席;及公司授權代表,2024二年11月4日起生效。
執行董事張巍獲委任為董事會轄下子公司高管任命委員會成員,由2-24年11月4日起生效。
張悅現年40歲,獲委任為公司執行董事及行政總裁,由2024年4月11日起生效。現亦為公司聯營公司華晨寶馬汽之董事。
港交所(00388)旗下聯交所,譴責華晨中國(01114)及3名前執行董事馬妮娜、閻秉哲,予2人董事不適合性聲明及譴責,並予前執行董事孫寶偉損害投資者權益聲明譴責。
聯交所稱,董事不適合性聲明是指聯交所認為,馬妮娜及閻秉哲不適合擔任該公司或其任何附屬公司的董事或高級管理階層職務。
損害投資者權益聲明是指聯交所認為,若孫寶偉仍留任該公司董事會的董事,會損害投資者的權益。
公布指, 2019年至2021年間,華晨中國多家附屬公司向包括當時的控股股東華晨汽車集團控股提供逾534億元人民幣的財務資助。財務資助包括擔保、存款質押及資金往來,而並未為華晨中國帶來任何明顯的商業利益。該公司最終遭受巨額虧損,此等財務資助乃華晨於運用作為控股股東的影響力後的結果。
3 人於華晨擔任高級管理層職務。儘管存在明顯的利益衝突,他們仍參與了該公司向華晨提供的財務資助。他們未有向該公司董事會匯報有關事宜,亦未有促使該公司遵守《上市規則》適用於財務資助的規定。
公司後來發現未披露的財務資助,導致其延遲刊發及寄發財務業績及報告。
公布稱,基於上述行為,3 人違反其董事職責及盡力促使該公司遵守《上市規則》的責任。馬妮娜及閻秉哲亦未有在聯交所的調查中給予合作。